德保縣地震局

德保縣地震局,地震局是管理地震工作、經國務院授權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賦予的行政執法職責的機關。為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負責管理全市防震減災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德保縣地震局
  • 負責:起草防震減災地方性法規
  • 編制:本行政區域內的防震減災規劃
  • 承擔:本行政區域內的地震行政複議
主要職責,所屬地區,

主要職責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監督、檢查本行政區域內的防震減災工作。負責起草防震減災地方性法規、規章,並組織實施。
2、編制本行政區域內的防震減災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
3、建立本行政內地震監測預報工作體系,負責規劃本行政區域內地震台網(站)及信息系統的建設;管理本級地震監測台網(站);強化本行政區域內地震重點監視御區的震情跟蹤;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
4、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震炎預防工作體系,管理本級區域內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並監督實施;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地震烈度區劃成果的套用,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地震災害預測;制定本行政區域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並檢查落實情況;組織開展防震減災知識宣傳工作,並按照有關規定審核防震減災宣傳報導。
5、承擔縣人民政府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的辦事機構職能;負責震情和災情速報;參與地震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參與制定地震災區重建規劃。
6、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地震緊急救援工作體系;會同有關部門組建和培訓地震緊急救援隊伍;協助縣人民政府建立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的地震應急救援物資儲備系統。
7、組織開展水庫地震、塌陷地震的監測和研究院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防範地震次生災害。
8、承擔本行政區域內的地震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負責地震行政質量與技術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地震計量工作。
9、推進地震科學技術現代化,組織開展地震科學技術研究及成果的推廣套用。指導鄉鎮和縣直單位防震減災工作。
10、承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防震減災工作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所屬地區

德保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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