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軟肢解案起源於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方法院法官托馬斯·傑克遜在華盛頓時間2000年6月判決,微軟的三項罪名是:通過反競爭行為維持壟斷;企圖壟斷瀏覽器市場和將其瀏覽器與作業系統捆綁。傑克遜認為,微軟在非法維持壟斷方面有罪,而在為凍結競爭對手而與其它公司簽訂排它性協定方面無罪。美國法務部和19個州的律師曾指控微軟通過與一些公司簽署優先契約而在許多高科技市場排斥其它公司,因此確保了在許多軟體領域的壟斷地位。儘管傑克遜否決了法務部的對微軟的一項重要指控,但是他下令將微軟肢解為兩個獨立的公司。將微軟分割為兩家公司以糾正其反競爭行為。微軟將被肢解為兩個獨立的公司,一個專營電腦作業系統,另一個則經營除去作業系統外微軟目前所經營的其它業務,包括Office系列套用軟體、IE瀏覽器等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微軟肢解案
- 類型:法律糾紛
- 地點:美國
- 時間:200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