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收費事件

微信收費事件

從2013年2月底開始,一則關於電信運營商要向微信收費的傳聞引發行業震盪。2013年3月31日,工信部部長苗圩在第二屆“嶺南論壇”上表示,將支持電信運營商的合理化需求,“微信可能會收費,但不會大幅收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微信收費事件
  • 時間:2013年2月底——2013年4月
  • 相關單位:電信運營商、騰訊
  • 相關會議:第二屆“嶺南論壇”
  • 背景:微信大大影響了電信運營商的利益
  • 政府態度:工信部表示由市場決定是否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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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背景

手機簡訊本是移動運營商穩定而巨大的收入來源,但擁有3億用戶的微信攪局,正在逼迫運營商只能做管道。建設和運營“網路高速公路”的運營商們無法再依靠壟斷優勢坐著收錢,而可能僅僅成為巨大網路流量通過的廉價管道。
作為典型的OTT套用,微信對移動運營商的簡訊、語音業務衝擊巨大。運營商認為微信的崛起侵蝕了簡訊彩信甚至語音通話業務,占用了大量的信令資源,給運營商網路帶來壓力。

事件發展

2013年3月31日下午訊息,據財新網報導,工信部部長苗圩今日在參加第二屆“嶺南論壇”時表示,微信有收費可能,但不會大幅度收費。工信部正在協調運營商微信收費一事,他們會考慮運營商的合理要求。
2013年4月2日,《證券市場周刊》從接近工信部決策層的知情人士處獲悉。“微信收費是肯定,但具體如何收費還在斟酌研究中。”
2013年4月5日,微信官方微博發布闢謠訊息,否認了各種流傳收費的傳聞,並表示微信的基礎業務不會收費。
2013年4月9日晚間,微信團隊官方微博發表微博表示“微信團隊已啟動2.5G網路最佳化計畫,目前正在和運營商運維部門共同探討信令解決方案,相信會通過共同努力找到解決之道。”
2013年4月11日,《第一財經日報》訊息,創博亞太以侵害發明專利權為由,在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向騰訊發起訴訟,該案件已被法院受理,並將在2013年5月8日開庭。騰訊微信涉嫌侵權的專利,是一項名為“提供與位置信息相關聯的線上黃頁電話簿的系統和方法”的專利,它是由創博亞太創始人侯萬春於2009年5月21日申請的發明,並在2011年7月2日獲得專利權。
2013年4月16日神州泰岳一則涉及招標的公告,透露出飛信未來一年的路線圖。中移動擬為飛信手機版增添視頻通話等功能,此外還擬在手機桌面、ROM等方面增加用戶黏性。分析稱,飛信這樣的布局或為狙擊微信。
2013年4月23日,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聞發言人、通信發展司司長張峰,在國新辦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表態:網際網路和移動網際網路等新業務是否收費,由市場決定,工信部將堅持 “其經營者依據市場情況自主決定”的原則。這是工信部首度對微信收費問題做出正式回應。

構想方式

運營商關於OTT收費的構想方式
一是按用戶收費,而不能再籠統地收取頻寬租賃費;
二是不再提供不限流量包月費;
三是不向低套餐的用戶提供OTT業務

方案

三大運營商關於微信收費方案
中國互動媒體產業聯盟專家委員會委員包冉透露,三大運營商給出的方案是:
1.或建立微信專區,建設費用騰訊自理;
2.或重寫微信底層架構,不能幹擾現有無線通話。

態度

三大運營商對微信類OTT態度
三大運營商對微信類OTT態度分化。電信聯通在當下局勢下會倡導合作,而移動則會在4G對微信下手。
  • 移動對OTT態度有三個:
1、認為三家成立合資公司的方案不可行,協調成本高;
2、繼續做大飛信飛聊
3、在LTE網路中實施對OTT的管控;
  • 電信的態度有三個:
1、繼續發展翼聊,與網易戰略合作,聯合開發運營;
2、三家產品互聯互通;
3、繼續待市場檢驗各自的產品,誰發展的規模大再統一進行使用;
  • 聯通的意見是:
1、依靠自主創新是不現實的,無論是聯合開發還是獨家開發,在短期內開發出的產品也無法超越微信;
2、當前階段,與其他運營商的競爭大於合作關係,與微信合作可以吸引異網用戶。

合作運營商

各國運營商與微信
歐洲運營商向Skype這樣的VoIP業務收取額外費用,一般為每月10歐元至15歐元。
2013年2月,谷歌公司與法國電信達成協定將補償法國電信的網路建設費用。
2013年韓國通信委員會批准了韓國移動運營商們的相關請求,至此,韓國移動運營商們將可以向OTT語音服務提供商收取費用,也可以“掐斷”OTT語音流,不向OTT語音服務提供商開放網路。
德國的“微信”軟體是收費的。與中國的智慧型手機用戶使用的“微信”類似軟體WhatsApp、Skype等,在德國的軟體下載和基礎傳送文字、圖片或聲音訊息都是免費的,但是部分運營商對於使用該類軟體中的即時通話(類似“微信”實時對講、視頻聊天)功能則採取了不同程度的收費套餐。
我國香港地區的運營商缺選擇了共贏的方法,與微信合作。2013年初,香港最大的Wi-Fi服務提供商PCCW mobile和微信達成了合作,推出微信暢聊套餐,每月僅需8港元,使用微信不限流量。

事件影響

  • “微信收費”催生兩連板
在“運營商或將對微信收費”的訊息刺激下,飛信運營商神州泰岳股價連續飆升,近兩個交易日連續封上漲停,從2013年4月8日的17.60元的開盤價,兩天即躥升至21.69元。

各方觀點

  • 微信應該免費
中國社會科學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書長姜奇平表示,不論是通過2G或者3G網路使用微信,還是通過固網使用微信,用戶都已經交過了月租費以及流量費,因此微信當然應該免費。
李開復對此次微信收費之爭發表微博稱,“在微信沒出現之前,騰訊與運營商,大體一直都算比較愉快,因為雙方都從中掙到了錢。但微信的出現,不但‘占用了稀缺的網路信令資源’,而且動了運營商的乳酪。付費話音業務和簡訊業務雙雙受到衝擊。”李開復認為在這場利益紛爭之中,到目前為止,似乎沒有人真正關注過消費者的利益。
財經作家崔林微博表示:“關於微信收費,第一,微信已收流量費,再收費屬於重複收費,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支撐。第二,微信收費無疑對創新產品進行毀滅性打擊,在當前移動套用層出不窮的形勢下,幾天時間,微信的客戶便會呈斷崖式下降。第三,在網際網路免費為主流趨勢的前提下,微信收費是逆勢而行。”
2013年3月25日晚舉行的趨勢對話主題沙龍上,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經濟體制與管理研究所產業研究室主任史煒、北京郵電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曾劍秋、工信部電信研究院副總工程師陳金橋等專家一致認為,對OTT業務及其提供商收費是產業發展必然趨勢,但如何收費應由市場自身解決。
  • 運營商有理由向騰訊收費
互動媒體產業聯盟專家委員會委員包冉表示,運營商有理由向騰訊收費,收取的並不是流量費而是信令風暴壓力所帶來的費用。他說:“(微信)這個訊息非常小,並不太占頻寬,但是它頻繁發生的時候,尤其是數億用戶頻繁發生的時候,它勢必對我們傳統的語音的通信網路造成一定的壓力,甚至於很大的通信安全。”
  • 微信為運營商所增成本遠高於收入
2013年4月7日中國移動原董事長王建宙出席博鰲論壇時表示,微信等OTT服務雖然為運營商帶來了大量的流量,同時也確實大幅提升了運營商對網路投資的成本,運營商因此加大的投資成本遠大於在流量方面的收入。
  • 微信收費或只對騰訊 用戶仍有望免費
資深IT行業評論人李樺表示,由於很多微信用戶選擇在Wi-Fi網路上使用微信,而不少OTT產品也支持在PC端甚至網頁使用,要計算信令、流量占用,需要建立一套全面科學的收費制度。李樺認為,即使工信部同意對微信收費,也很有可能只針對騰訊收取,廣大用戶仍將免費使用。
2013年4月6日,中國計算機學會在北京就“微信收費”事件發表特別聲明,反對三大電信基礎運營商對微信收費,認為這是一場壟斷企業和民營企業之間的利益之爭,三大國有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在未經有關法律程式的情況下試圖增加收費名目是沒有依據的,涉嫌雙重收費,建議國家加強對電信領域壟斷行為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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