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都制

復都制是指,一個國家設定兩個以上的首都的制度。擁有廣闊的領土的國家很多採用復都制,擁有兩個首都的常被稱為“兩都制”或“兩京制”。(相對的,只設一個都城的叫做“單都制”)。另外,也包括把首都機能分別發放到多個城市的制度。(如:五京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復都制
  • 釋義:一個國家設定兩個以上的首都
  • 別稱:“兩都制”或“兩京制”
  • 示例:羅馬帝國的復都制
基本信息,羅馬帝國,

基本信息

中央集權國家的復都制,皇帝常駐的或都常被稱為“上京”、“上都”、“皇都”、“京師”、“正都”等,其他的都叫“陪都”。但是,“陪都”的概念在西方文化中並不存在,無對應的西方辭彙,此為東方特有的概念(陪都制)。日本歷史上所說的難波遷都等,正確的解釋是天皇的陪都巡守或是皇都升格,與遷都不同。
當皇帝在陪都而不在正都時,國政由其他人代理,在許可權限制的基礎上由太子代理被稱為“太子監國制”,由信賴的重臣代理被稱為“留守官制”。

羅馬帝國

公元2世紀後半葉,羅馬帝國由正帝和副帝分治,戴克里先帝的時代,帝國分為東西兩部分,兩人為正帝、兩人為副帝的四帝共治制因此出現。這四個首都是尼科美迪亞(伊茲密特)、塞爾曼(en:Sirmium)、梅蒂奧拉努(en:Mediolanum,今米蘭)、奧古斯塔·溫德利科倫(en:Augusta Vindelicorum),羅馬因此失去了它的首都機能,只是名義上的帝國的首都。此後,西方正帝君士坦丁一世 (羅馬帝國)將帝國統一,在東方建立新都君士坦丁堡
395年,東帝狄奧多西一世(西帝為形式上的次子霍諾里烏斯)死後,長子阿卡狄奧斯為東帝,他將都城設定在東方的君士坦丁堡與西方的梅蒂奧拉努(後遷都至拉文納)。公元4世紀,羅馬帝國東西分治的現象已經較為明顯,當時常使用“西邊的皇帝”、“西邊的領土”這樣的稱呼,而不使用“西羅馬帝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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