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肉刑議

復肉刑議出自《魏志·陳群傳》,題材是文言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復肉刑議
  • 人物:陳群
  • 出自:《魏志·陳群傳》
  • 題材:文言文
臣父紀以為,漢除肉刑而增加笞,本興仁惻而死者更眾,所謂名輕而實重者也。名輕則易犯,實重則傷民。《書》曰:「惟敬五刑,以成三德。」《易》著劓、刖、滅趾之法,所以輔政助教,懲惡息殺也。且殺人償死,合於古制;至於傷人,或殘毀其體而裁翦毛髮,非其理也。若用古刑,使淫者下蠶室,盜者刖其足,則永無淫放穿窬之奸矣。夫三千之屬,雖示可悉復,若斯數者,時之所患,宜先施用。漢律所殺殊死之罪,仁所不及也。其餘逮死者,可以刑殺。如此,則所刑之與所生足以相貿矣。今以笞死之法易不殺之刑,是重人支體而輕人軀命也。(《魏志·陳群傳》)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