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零起步:民事糾紛勝訴攻略》是2020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香建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從零起步:民事糾紛勝訴攻略
- 作者:香建永
-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 ISBN:9787519750749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寫“一本讓老百姓看得懂、用得上的預防法律風險和如何面對訴訟的書”是作者的初心。本書作者在30餘年的法律實務工作中積累了豐富的訴訟經驗,形成了一套完備的民事糾紛解決攻略。本書旨在幫助公眾轉換思維,引領公眾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全書分為訴訟謀略、原告謀攻、被告防守與反攻、民間借貸、婚姻、勞動契約、民事契約、房屋買賣、交通事故九篇。
本書改變了同類專業書籍慣有模式,融入了《孫子兵法》《曹劌論戰》等名作中的佳句作為題記引領每篇開篇。書中將各種法律問題融入到案例場景之中,以問答、對話等形式對相關法律點進行深入淺出的解讀,是一本別具一格的法律實務書。書中遍及各處的小貼士,可使公眾從零開始了解訴訟全過程,儘可能地避開訴訟盲區,直至通向勝訴之路。
此外,本書凝聚著作者創新性的智慧,如開創性地提出了訴訟調解中的拋物線原則,配以圖文講解說明,簡單明了,生動實用。
圖書目錄
目錄
第一篇? 訴訟謀略
一、軍事謀略與訴訟謀略
1. 一場訴訟猶如一場沒有硝煙的戰爭
2. 中國歷史積累了博大精深的軍事理論和謀略
3. 百戰不殆:借鑑軍事謀略指導訴訟
4. 用戰略思想指導訴訟,掌握訴訟的主動權
5. 訴訟戰略:案件的總體戰略部署
二、訴訟中的戰略問題
1. 關於訴訟戰略
2. 訴訟中戰略思維的架構
3. 制訂訴訟預案
三、訴訟中的戰術問題——民事訴訟程式的細節
1. 一審開庭的準備
2. 抗訴後二審的準備工作
3. 關於申請再審
4. 人民檢察院對生效判決的抗訴
四、訴訟主體確定的 12 問
1. 去世的人能否列為原告或被告?
2. 胎兒能被列為原告或被告嗎?
3. 胎兒享有民事權利嗎?
4. 未成年人能成為原告或被告嗎?
5. 土地承包戶的原告是一戶所有成員嗎?
6. 丈夫或妻子一人打了借條,能否把夫妻二人列為共同被告?
7. 精神病人在民事訴訟中能否列為原告或被告?
8. 如何將個體工商戶列為原告或被告?
9. 被監禁的人能否被列為原告或被告?
10. 企業法人解散,以誰為被告?
11. 包工頭掛靠建築公司,如何列被告?
12. 村民小組(原村生產隊)能否成為原告或被告?
第二篇? 原告謀攻
一、原告:未雨綢繆,正確部署
二、解惑:原告為什麼有理卻沒打贏官司?
1. 主體錯誤,導致駁回起訴
2. 訴訟請求錯誤
3. 超過訴訟時效
4. 對設定前置程式的訴訟,原告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 離婚案件尚不具備起訴條件
6. 證據不足或有證據但在一審判決前未提交
7. 起訴的條件不具備
8. 違反一事不再理的法律規定
9. 將被告或原告的名字寫錯,未在法定期限內改正
10. 混淆了客觀事實和法律事實的區別
11. 混淆了案件性質
12. 對法律關係認識錯誤
三、“真事”與“法律事實”的異同
1. 很多當事人認為“真事”不用舉證
2. 客觀事實即事實真相
3. 法律事實是被法院判決認定的事實
4. 訴訟中存在當事人不如實陳述事實的現象
四、原告如何實現訴訟利益最大化?
1. 原告在整個訴訟過程中應考慮十個方面的因素,才能達到利益最大化
2. 利益最大化是利益越多越好嗎?
3. 在訴訟調解中利益最大化的拋物線原理
五、原告在開庭前必乾的六件事
1. 無論案情是簡單還是複雜,都要向律師諮詢
2. 原告舉證須在法院指定的期限之內進行
3. 當事人經濟困難可委託法律援助律師代理案件並申請減交、緩交訴訟費用
4. 詳細閱讀法院送達的各種手續,特別注意舉證期間和開庭時間
5. 當事人若在法院指定期限內不能舉證,應向法院申請延期舉證
6. 開庭當天必須要注意以下問題
六、原告在訴訟中必須用好各項訴訟權利
1. 查封被告的財產、凍結被告賬戶
2. 申請人民法院調取證據
3. 申請延期舉證
4. 要求當事人本人出庭
5. 申請證人出庭作證
6. 申請鑑定
7. 申請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庭對鑑定意見進行質證
8. 申請人民法院對物證或者現場進行勘驗
9. 申請證據保全
10. 申請先予執行
七、答覆當事人的來信:張老漢的收養協定能否解除?
第三篇? 被告防守與反攻
一、被告在訴訟中的積極防禦和消極防禦
二、被告的消極防守將對自身帶來不利的後果
1. 被告躲不過法院的傳票
2. 被告不予出庭,法院可缺席判決
3. 被告不出庭應訴,一審敗訴後二審抗訴,不是新證據難以舉證
三、被告如何做好積極防禦
1. 被告應積極準備答辯狀
2. 被告在庭審中進行舉證、質證、反駁原告的不實陳述
3. 被告有提出管轄異議的權利
4. 被告有申請迴避的權利
5. 被告可以申請延期舉證
6. 被告可以申請人民法院調取證據
7. 被告可以要求當事人本人出庭
8. 被告可以申請證人出庭作證
9. 被告可以申請鑑定
10. 被告如對鑑定有異議,可申請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庭對鑑定意見進行質證
11. 被告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對物證或者現場進行勘驗
12. 被告可以申請證據保全
13. 被告可以提出反訴
四、被告在什麼情況下才能贏得官司?
1. 原告所列主體錯誤,即被告主體不適格
2. 原告的訴訟請求錯誤
3. 原告起訴的事實和法律關係是否一致
4. 原告超過訴訟時效提起的訴訟
5. 法律設定前置訴訟程式,原告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6. 原告起訴尚不具備起訴條件的離婚案件
7. 原告證據不足,或有證據但在一審判決前未提交
8. 原告起訴的條件不具備
9. 原告違反一事不再理的法律規定
10. 原告將被告的名字寫錯,未在法定期限內改正
11. 原告混淆了案件性質導致法院駁回起訴
12. 原告的訴訟請求違約金過高,被告請求降低違約金
13. 買賣契約中,原告供貨質量存在問題,被告對產品質量
申請鑑定
14. 被告認為原告提交證據虛假,可對證據進行鑑定(如筆跡鑑定)
第四篇? 民 間 借 貸
一、民間借貸涉及的法律點
1. 借款未打借條,如發生糾紛訴訟能勝訴嗎?
2. 有了借條是否就必然勝訴?
3. 謹防借條中的種種陷阱
4. 因“還”字為多音字,其常在借貸糾紛中引發爭議
5. 將作廢收條當作證據使用,能產生法律效力嗎?
6. 撕碎了的借條,拼接之後形成的證據在法律上是否有效?
7. 蓋上公章的借條是否必然有效?
8. 借條中未寫明利息,法院能支持利息嗎?
9. 約定利息高於法律規定,債務人能否索回高出法律規定的部分?
10. 借條上的“中間人”“見證人”是否承擔連帶還款責任?
11. 雙方借款以房屋買賣契約約定,如何解決?
12. 借款人在借條上寫明,借款人以自己的房產或設備作抵押是否有效?
13. 借條中寫明“借款人以房屋作抵押,如不能到時還賬,房屋所有權歸債權人所有”的約定有效嗎?
14. 手中只有銀行轉賬記錄,足以證明是借款人的借款嗎?
15. 有人為逃避責任,打借條故意用別名或寫錯別字,出借人是否能打贏官司?
16. 有人故意把借款條寫成收條,能否打贏官司?
17. 防範借款人用褪色筆寫借條
18. 借款人未在場,讓他人替代打借條,借條能對借款人產生法律效力嗎?
19. 借條上借款人的配偶沒有簽字,訴訟時出借人追加配偶為被告,配偶承擔還款責任嗎?
20. 民間借款,只有借條,沒有付款的證據,能打贏官司嗎?
21. 借款用途不合法,能得到法律支持嗎?
22.“高利貸”未超出法定部分,能得到法律支持嗎?
23. 借款時沒有約定利率怎么辦?
24. 借條丟失了如何補救?
25. 何為保證?連帶保證和一般保證有什麼區別?
26.“砍頭息”即借款時先支付利息的行為,不受法律保護
27. 如何追討民間借貸?什麼是最有效的途徑?
28. 民間借貸借條、民間借貸契約、民間借貸擔保契約範本
二、民事借貸篇案例
案例 1. 債務人與妻簽協定? 債權人訴撤銷協定
案例 2. 起訴索合夥送禮款? 行為違法被判駁回
案例 3. 借款收條一字之差? 起訴還款能否支持
案例 4. 欠工資款寫成借條? 民工工資如何索要
案例 5. 出納員出借村公款? 丟了自由又賠錢款
案例 6. 高額回報成了泡影? 血本無歸懊悔已遲
案例 7. 借條寫成了融資款? 入股還是借款成疑
案例 8. 賭場借債未曾償還? 法院起訴被判駁回
案例 9. 抵押醫院在建項目? 法院認定抵押無效
案例 10. 兄弟借款 4 年未還? 已過時效訴求被駁
案例 11. 從妻子手中借錢財? 向丈夫索要有效否
第五篇? 婚姻
一、離婚訴訟34問
1. 離婚訴訟誰先起訴就對誰不利嗎?
2. 一方不同意離婚法院能判離婚嗎?
3. 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有哪些?
4. 夫妻一方與他人通姦,是不是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
5. 離婚案件開庭另一方不參加開庭,法院能判決準予離婚嗎?
6. 對孩子的撫養費,法律是怎么規定的?
7. 離婚後,在什麼條件下可向法院申請變更子女撫養關係?
8. 父母能否因子女變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撫育費?
9. 離婚後,孩子應該由誰直接撫養?
10. 在婚姻存續期間,一方繼承或接受贈與的財產,是否為夫妻共同財產?
11. 夫妻在婚後能約定財產歸屬嗎?
12. 彩禮在什麼情況下可以退還?
13. 不直接撫養孩子的父或母與孩子有無繼承關係?
14. 法院準予離婚的法定條件是什麼?
15. 夫或妻一方離家出走,如何起訴離婚?
16. 離婚後,當事人能否就探望孩子提起訴訟?
17. 離婚時一方生活困難,能要求另一方幫助嗎?
18. 什麼情況下,無過錯方可請求損害賠償?
19. 離婚時,如一方隱瞞、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應如何處理?
20. 夫妻一方為精神病患者,對方可以離婚嗎?
21. 精神病患者進行婚姻登記有無法律效力?
22. 夫妻一方出軌,離婚時是否少分財產?
23. 雙方已協定離婚,但一方對財產分割問題反悔,可否提起訴訟?
24. 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屋,在當事人結婚前後,對財產權認定有何區別?
25. 丈夫能否以妻子擅自墮胎為由提起侵權訴訟?
26. 夫妻雙方在離婚前形成的財產分割協定,人民法院如何認定?
27. 正在進行離婚訴訟,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有無繼承權?
28. 夫妻一方婚前購置的房屋,結婚多年後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嗎?
29. 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房產證上寫上一人的名字與寫上兩人的名字,房屋產權有區別嗎?
30. 婚前一方簽訂了房產契約、支付了首付款且有銀行貸款,婚後夫妻共同還貸,房產歸屬於誰?
31. 婚前個人支付全部房款,婚後取得房產證,產權登記在個人名下的,為夫妻哪方財產?
32. 婚前辦理按揭,婚後夫妻共同還貸,離婚訴訟時還未取得房產證,房產歸屬於誰?
33. 婚後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屋,產權登記在其子女名下的產權歸屬於誰?
34. 胎兒有無繼承權和接受贈與權?
二、婚姻篇案例
案例 1. 發現孩子並非親生? 丈夫向妻索要賠償
案例 2. 女方收彩禮未登記? 退婚時彩禮歸何處
案例 3. 結婚 10 天男方離婚? 彩禮返還能否支持
案例 4. 離婚丈夫隱瞞財產? 前妻再次訴訟分割
案例 5. 男方訴訟堅持離婚? 女方遞交懷孕證明
案例 6. 借錢不還機關算盡? 弄假成真人財盡失
案例 7. 夫妻離婚分割房產? 更名付房款誰在先
案例 8. 孩子隨了繼父的姓? 親父不支付撫養費
案例 9. 妻子人流丈夫離婚? 索賠精神損害賠償
案例 10. 婚前購房夫妻還貸? 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三、電視台訪談——詳解《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涉房產權屬問題
第六篇? 勞動契約(勞動者必讀)
一、勞動者須知 42 問
1. 童工是我國法律規定的勞動者嗎?
2. 什麼是用人單位?小商鋪是不是用人單位?
3. 只有在公司或企業上班才需要訂立勞動契約嗎?
4. 保姆與僱主的關係是勞動關係還是僱傭關係?
5. 建築工程中的“清包”是否為勞動契約關係?
6. 合夥承包建築民房,合伙人與發包方是勞務關係嗎?
7. 僱主(包工頭)沒有建築資質,工人在工作中受傷,可以讓發包方承擔賠償責任嗎?
8. 勞動者在工作中受傷,勞動關係和僱傭關係是同命同價嗎?
9. 無營業執照等非法用工的單位勞動者出了工傷怎么辦?
10. 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契約,會出現哪些問題?
11.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契約的主要條款有哪些?
12.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契約,在法律上屬於合法的勞動關係嗎?
13.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契約,存在哪些法律風險?
14. 在崗時突發疾病,是否屬於工傷?
15. 在建築工地上工棚里休息,突發疾病死亡屬於工傷嗎?
16. 喝了酒上班,受到傷害屬於工傷嗎?
17. 工人違章操作機器造成身體傷害屬於工傷嗎?
18. 在僱傭關係中,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有違章行為,是否減輕僱主的責任?
19. 上班為履行職責受他人傷害,應該找誰賠償?
20. 超過退休年齡的人是否還能與單位簽訂勞動契約?
21. 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進城務工農民因工作原因傷亡的情況屬於工傷嗎?
22.勞動者在上下班途中被汽車撞傷,能得到肇事方和單位的雙重賠償嗎?
23. 上班途中,勞動者騎電動車撞到樹上死亡,屬於工傷嗎?
24. 職工在上班途中,因自己也有違章,造成交通事故受傷屬於工傷嗎?
25. 建築公司將部分工程發包給沒有資質的包工頭,包工頭的雇員在工作中受傷,建築公司有責任嗎?
26. 勞動契約中約定“雇員出了工傷,用工單位概不負責”的條款有效嗎?
27. 法律規定每日加班時間和每周最長加班時間是多少?
28. 合伙人履行職務的過程中受到人身傷害,其他合伙人承擔責任嗎?
29. 企業在訂立勞動契約時應告知勞動者哪些內容?
30. 企業在訂立勞動契約時應核實勞動者的哪些方面?
31. 勞動者在與企業訂立勞動契約時應注意哪些事項?
32. 勞動者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解除勞動契約?
33. 在什麼情況下訂立勞動契約無效?
34. 用人單位侵害勞動者的權利怎么辦?
35. 女職工的勞動權益有哪些?
36. 國家規定的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有哪些?
作者簡介
香建永
河北三和時代(定州)律師事務所主任,擅長處理企業破產、民事契約糾紛等重大複雜疑難案件,在業內有良好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