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集體科技企業產權界定業務的中介機構資格認定的暫行規定》是國家科委和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聯合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從事集體科技企業產權界定業務的中介機構資格認定的暫行規定
- 發布單位:國家科委和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
《從事集體科技企業產權界定業務的中介機構資格認定的暫行規定》是國家科委和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聯合發布的檔案。
《從事集體科技企業產權界定業務的中介機構資格認定的暫行規定》是國家科委和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聯合發布的檔案。第一條 為了推動集體科技企業的發展,使集體科技企業產權界定(以下簡稱 產權界定)工作規範、有效地進行,充分發揮中介機構在產權...
第一條 為了保證集體科技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界定和產權糾紛調處工作有效規範地進行,根據《集體科技企業產權界定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和國家有關法規,制定本規則。第二條 本規則適用於集體科技企業的產權界定(以下簡稱產權界定),以及集體科技...
從事集體科技企業產權界定業務的中介機構資格認定的暫行規定 集體科技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界定和產權糾紛調處工作試行規則 關於擴大科學技術研究機構自主權的暫行規定 關於大力發展民營科技型企業若干問題的決定 關於科技企業若干界限問題的說明 中華...
第七條 申請從事科技評估、科技項目招標投標工作的中介機構必須具備《科技評估管理暫行辦法》或《科技項目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中有關資格條件的規定。第八條 中介機構在申請科技評估、科技項目招標投標工作資格時,應提交下列檔案材料:...
第一條 為加強對政府採購招標中介機構的管理,健全政府採購機制,保證政府採購規範有序地進行,依據《上海市政府採購管理辦法》,制定本規定(上海市政府採購招標中介業務資格認定暫行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政府採購招標中介機構(以下...
第二十條 在進行產權交易前,出讓方應當向產權交易機構提交產權出讓申報書、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的意見、出讓方的主體資格證明、產權歸屬證明、資產評估報告、準予產權出讓證明、出讓標的物的情況說明,以及與出讓產權有關的財產抵押...
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十六條 產權轉讓中介機構可以是依法成立的產權交易事務中心,或者是依法取得產權轉讓中介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社會服務組織。第十七條 從事企業國有資產產權轉讓中介業務的機構,必須經...
(八)母公司或者子公司已申請或者取得政府採購代理機構資格情況的說明;(九)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材料。第十七條 申請政府採購代理機構甲級資格的,申請人應當向財政部提交資格認定申請書,並提供下列材料:(一)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