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工手工學校法是指由法國上院議員托倫 1880 年提出。規定將徒工手工學校歸屬國立初等學校,使這兩種學校置於教育部和工業商業部的共同管轄之下,並同樣得到兩部預算之內的補助。規定凡在學習計畫里包括有職業課程或設有職業訓練班的公立初等補習學校,均與徒工手工學校享有同等待遇。
使徒工手工學校實際與高級初等學校職業科同時並存,地位相當,促進這兩方面教育的發展。實施 1年後,發現高級初等學校因以學習基礎知識,進行普及教育為主, 難與徒工手工學校等同,故又將兩者重新加以區別,分別置於工業商業部和教育部的管轄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