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學習經歷
1983年7月
安徽大學法律系本科畢業,獲法學學士學位。1983年7月留校任教。1986年9月至1989年7月在
上海社會科學院攻讀國際法學專業碩士研究生,並獲法學碩士學位。
工作經歷
1989年7月在
安徽大學法學院任教。現為
安徽大學法學院教授、安徽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國際法學專業碩士研究生導師、經濟法學專業博士研究生導師。其間,1999年9月至2001年12月在
武漢大學法學院在職攻讀國際法學專業博士研究生,並於2001年12月獲武漢大學法學博士學位。
兼職
2003年12月起任
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掛職)。安徽省跨世紀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培養對象。
學術成果
在有關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40餘篇,獨著及參編著作6部,主持多項省部級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