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曉峰(上海坐擁400萬微博冬粉的財經大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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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曉峰,上海坐擁400萬微博冬粉的財經大V。

2022年,徐某因涉嫌在微博、直播間發布虛假投資平台廣告信息、忽悠投資者在黑平台交易50ETF期權,被上海市浦東新區檢察院以涉嫌非法經營罪、幫助網路信息犯罪活動罪、虛假廣告罪提起公訴。

2023年5月25日,據上海浦東法院官微,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後,以非法經營罪、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虛假廣告罪三罪並罰,判處徐曉峰有期徒刑4年10個月,並處罰金258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徐曉峰
  • 國籍中國
人物經歷,人物事件,

人物經歷

上海坐擁400萬微博冬粉的財經大V。

人物事件

提起公訴
2021年以來,徐某利用自身財經大V的影響力,在微博、直播間等自媒體上大量發布含有“幾千元即可開戶做期權”“多空雙向交易”“高槓桿、高盈利”等誘惑性辭彙的廣告信息,忽悠冬粉下載徐某等人私自搭建的黑平台,投資者在該平台上開戶交易,無法保障自身合法權益,往往損失慘重、血本無歸。
2022年,經證監會上海監管局核查,徐某等人搭建黑平台,利用自身大V影響力發布虛假廣告,在不到一年的時間裡累計誘導350餘名投資者入金,涉案金額超3000萬元,已涉嫌構成犯罪。徐某已被上海市浦東新區檢察院以涉嫌非法經營罪、幫助網路信息犯罪活動罪、虛假廣告罪提起公訴。
依法判刑
2023年5月25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下稱浦東法院)發文:
2019年,陳某(另案處理)等人在未獲得國家有關部門批准、未取得期貨期權經營資質的情況下,開設了某非法期貨交易平台。為宣傳推廣,陳某找到了徐某(徐曉峰)——在某平台擁有400餘萬冬粉的財經“大V”。兩人合謀後,約定由徐某利用自己的影響力為該軟體引流,並收取佣金。
之後徐某便在平台上以發文、直播等形式進行推廣,吸引冬粉通過上述非法平台進行期貨投資交易。經審計,徐某涉及12個代理賬戶,涉案金額1600餘萬元,其本人合計收到250萬餘元。
此外,徐某多次發布廣告連結,在被他人告知是詐欺信息後,仍繼續發布,導致多名用戶被騙,自己從中獲利39萬餘元。徐某還發布廣告,推薦冬粉添加未經核實的微信賬號,並虛構其為自己朋友,對其薦股能力進行虛假宣傳,非法獲利19萬餘元。
浦東法院經審理後,對本案作出一審判決,以非法經營罪、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虛假廣告罪三罪並罰,判處徐某有期徒刑4年10個月,並處罰金258萬元。目前判決已生效。
浦東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徐某違反國家規定,在未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的情況下,非法經營期貨業務,擾亂市場秩序,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路實施犯罪,為其提供廣告推廣,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徐某違反國家規定,利用廣告對服務作虛假宣傳,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虛假廣告罪,故法院予以三罪並罰。
徐某在非法經營犯罪中,不是非法期貨交易平台的設立經營者,而是主要為平台引流投資者,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依法減輕處罰。徐某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全部罪行,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從輕從寬處罰。
綜上,法院根據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及危害後果,作出上述判決,並對違法所得予以追繳或責令退賠,對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予以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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