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濤,男,曾任煙臺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徐志濤
- 職務:煙臺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人物履歷,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曾任煙臺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違紀被查
依法雙開
2018年11月14日,中共煙臺市紀委、煙臺市監委對煙臺市人民檢察院原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徐志濤嚴重違紀違法涉嫌職務犯罪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徐志濤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從事營利活動;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便利及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徐志濤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煙臺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煙臺市監委委務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煙臺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徐志濤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