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獲取訴訟文書副本權

律師獲取訴訟文書副本權,是指律師的權利之一。律師承辦訴訟案件,有權獲得有關訴訟文書副本。在中國,凡屬公訴案件,檢察院應當附起訴書副本一份,交由法院轉發辯護律師。有律師辯護的第一審案件,檢察院如提起抗訴,也應附抗訴書副本交由法院轉發辯護律師。

凡有律師參加的刑事、民事和經濟案件,無論一審、二審,法院所作出的判決書、裁定書都應將副本發給承辦律師。
以正確為原則,以鮮明為旨歸,凡是在其中提出了訴訟當事人自己的訴訟請求。訴訟理由和訴訟的根據,並引起訴訟程式的發生文書,就叫起訴訟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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