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核銷基本建設支出

待核銷基本建設支出是實行基建貸款制度的企業,由建設單位隨同購建完工的財產物資一起結轉而不應計入財產物資價值、待歸還借款時予以核銷的各項支出。

包括應核銷的投資支出 (如生產職工培訓費、樣品樣機構置費等) 和應核銷的其他支出 (如基建器材處理虧損、基建借款利息等)。為了反映和監督待核銷基建支出的轉入和核銷情況,應設定“待核銷基建支出”帳戶進行核算。待核銷基建支出的轉入數借記該帳戶,還款後的核銷數貸記該帳戶,借方餘額表示尚未核銷的基建支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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