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維亮(四川省峨邊縣五渡鎮葛村黨支部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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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峨邊縣五渡鎮葛村黨支部書記彭維亮違規剋扣公益林生態補償金挪作他用問題。2013年,縣林業局分別將五渡鎮葛村2011和2012年度公益林生態效益補償金共18.2萬餘元轉入五渡鎮葛村原村主任朱某信用聯社個人賬戶。按規定,所有公益林生態效益補償金需兌現給農戶。2014年2月,彭維亮提議並經村組幹部和村民代表“一事一議”會議同意,採取虛列公益林管護員工資的方式,從縣林業局劃撥的公益林生態補償金中套取6萬元,由沒有參加森林管護工作的王某等5人作為公益林管護員冒領公益林補償資金,用於支付農網改造涉及的胡壩村和街村的土地和青苗賠償費用。2014年4月,村文書馬某編造葛村2011年和2012年公益林管護員工資領取名冊,並經彭維亮和村主任朱某簽字同意後,報給五渡鎮財政所。2014年5月,五渡鎮財政所將管護員工資存入王某等5人的存摺,村文書馬某收齊5人存摺後取出6萬元交給彭維亮,彭維亮用上述款項支付農網改造涉及的胡壩村和街村的土地和青苗賠償費用。2018年6月彭維亮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已全部退還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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