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擬定全縣科技法規、政策和發展規劃;推動全縣科技創新體制建設,提高全縣科技創新能力,加快科技進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彭澤縣科技局
- 行政區域:彭澤縣
- 釋義: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一)辦公室,(二)政工科,(三)農牧業科,(四)高新技術產業科,(五)技術市場管理科,(六)智慧財產權科,(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擬定全縣科技法規、政策和發展規劃;推動全縣科技創新體制建設,提高全縣科技創新能力,加快科技進步。
(二)研究科技促進經濟建設、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編制本縣科技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組織跨部門、跨行業的重大科技攻關活動,協調有關部門組織技術轉讓、消化和吸收創新工作。
(四)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的配置;負責歸口管理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科技發展基金等經費,會同有關部門綜合運用財政、信貸、稅收等經濟手段,對全縣科技工作進行巨觀調控。
(五)研究擬定全縣科技體制改革的規定和措施,推動本縣科技體制改革,歸口管理全縣科研機構,並指導全縣的民營科技工作。
(六)指導、協調全縣各部門、各鄉(場、區)鎮的科技工作,推動全縣的科技進步工作,推進農業科技成果產業化。
(七)負責全縣各類科技成果的登記及推廣工作,歸口管理全縣高新技術產業、星火項目、社會發展綜合試驗、技術市場、專利及科技機關的智慧財產權工作,組織對科技人員的培訓工作。
(八)管理全縣科技外事工作,組織協調本縣與外地的科技交流與合作,負責協調智力引進工作。
(九)歸口管理全縣科技信息、科技資料保密、科技檔案統計和自然科學類期刊,指導全縣科技第三產業的發展工作。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研究科技促進經濟建設、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編制本縣科技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組織跨部門、跨行業的重大科技攻關活動,協調有關部門組織技術轉讓、消化和吸收創新工作。
(四)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的配置;負責歸口管理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科技發展基金等經費,會同有關部門綜合運用財政、信貸、稅收等經濟手段,對全縣科技工作進行巨觀調控。
(五)研究擬定全縣科技體制改革的規定和措施,推動本縣科技體制改革,歸口管理全縣科研機構,並指導全縣的民營科技工作。
(六)指導、協調全縣各部門、各鄉(場、區)鎮的科技工作,推動全縣的科技進步工作,推進農業科技成果產業化。
(七)負責全縣各類科技成果的登記及推廣工作,歸口管理全縣高新技術產業、星火項目、社會發展綜合試驗、技術市場、專利及科技機關的智慧財產權工作,組織對科技人員的培訓工作。
(八)管理全縣科技外事工作,組織協調本縣與外地的科技交流與合作,負責協調智力引進工作。
(九)歸口管理全縣科技信息、科技資料保密、科技檔案統計和自然科學類期刊,指導全縣科技第三產業的發展工作。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材料的引進、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負責全市專利代理機構、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
(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