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是將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的職責,以及縣民政局的老齡工作職責,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職責等整合組建的,作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 辦公地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紹慶街道濱江社區48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民健康政策,貫徹執行中央、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統籌規劃全縣衛生健康資源配置,編制衛生健康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全縣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負責縣級衛生健康領域綜合執法,具體執法交由執法隊伍承擔,並以部門的名義統一執法。指導鄉鎮(街道)開展有關綜合執法工作。
(二)協調推進全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全縣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制定並組織落實全縣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根據國家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目錄開展相關工作。負責全縣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全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全縣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承擔縣老齡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五)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執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標準,組織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負責食源性疾病及與食品安全事故有關的流行病學調查。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全縣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負責衛生健康機構安全監督管理。根據《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做好相關工作。
(七)貫徹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貫徹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八)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落實計畫生育政策。
(九)負責委機關、委屬事業單位和行業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承擔健康扶貧工程相關工作。
(十)負責縣級保健對象和高層次人才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有關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衛生保障工作;承擔縣委、縣政府指定的有關保健醫療方面的工作任務及相關事項。
(十一)擬訂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納入全縣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
(十二)代管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計畫生育協會機關。
(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縣衛生健康委應當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中國戰略彭水實踐,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有關重要文稿起草、編髮綜合信息、政務公開、機要保密、督查考核、後勤服務等工作;開展衛生健康綜合性政策調研,參與衛生健康綜合性政策和標準擬訂。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及歸口管理單位黨建等工作,具體管理衛生和健康行業全縣性社會組織(含脫鉤和直接登記)的黨建工作,承辦審核社會組織會長(理事長)、副會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等負責人人選事項;負責全縣衛生健康系統黨的宣傳、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承擔衛生健康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所屬單位群團組織和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牽頭組織開展所屬單位年度目標績效考核工作;牽頭負責辦理民眾來信來訪,負責公開電話、網上投訴、衛生健康熱線等工作;指導、協調處置衛生健康系統突發安全穩定事件;負責衛生健康機構安全監督管理。牽頭擬訂全縣衛生健康信息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縣衛生健康系統的信息化建設,負責衛生健康行業統計調查制度建設和管理;協調推進全縣衛生健康行業大數據智慧型化套用和產業發展。
(二)組織人事科。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所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工作,按有關許可權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及歸口管理單位幹部、後備幹部管理;貫徹落實人事人才政策,擬訂全縣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組織開展全縣衛生健康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及醫師資格考試報名審核工作;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全科醫生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
(三)財務科。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的監督管理;負責行業財務會計培訓和指導;負責衛生貸款項目工作;負責衛生健康系統招投標管理工作;負責所屬單位藥品、耗材及醫療設備器械等採購、配送、結算、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有關衛生健康統計工作;擬訂全縣衛生健康系統內部審計工作制度;指導和監督系統內部審計工作;組織實施所屬單位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負責對重大項目進行內部審計;指導所屬單位開展專項審計工作。
(四)規劃發展與體制改革科。承擔健康中國戰略彭水實踐協調推進工作,組織擬訂全縣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縣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負責所屬單位基本建設、固定資產投資等項目的規劃、實施及監督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議,督促落實縣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專項小組會議議定事項,承擔縣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專項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組織推進全縣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統籌協調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集團化管理改革等縣域內衛生健康領域其他有關改革工作。
(五)法制監督科。貫徹執行衛生健康法規、規章、標準;牽頭推進全縣衛生健康行業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統籌協調本行業行政審批工作;負責牽頭全縣衛生健康領域法治政府建設;承擔衛生健康依法行政的監督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合規性審查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法律事務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相關政策、標準;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承擔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的監督工作;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
(六)疾病預防控制科(縣衛生應急辦公室)。擬訂全縣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民眾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承擔全縣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全縣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警信息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承擔全縣院前急救體系建設與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食品安全標準,牽頭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貫徹實施重慶市營養健康監測與評估標準,負責全縣營養健康管理工作;負責和指導有關單位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指導開展基層衛生健康相關管理工作。
(七)醫政醫管科(中醫管理科)。貫徹執行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政策規範、標準;牽頭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縣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實驗室生物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擬訂全縣中醫發展規劃、科技教育專項規劃、綜合性工作計畫和政策措施及中醫機構設定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中醫醫療機構、人員、技術、中醫廣告的監督管理;負責中醫科技創新體制建設,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中醫科技項目評審驗收及成果推廣工作;組織開展對傳統中醫藥理論、醫術、秘方、驗方的整理、總結和推廣;負責中醫機構藥事監管及中醫師承教育工作,負責協調中醫醫療服務體系建設;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負責醫療(中醫)護理質量管理;負責全縣醫師、護士註冊工作;組織協調醫療事故的技術鑑定、醫療糾紛的處理。組織實施國家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藥品價格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鼓勵扶持政策的建議。承擔縣幹部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及有關單位醫療照顧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縣級單位有關幹部和高層次人才的醫療管理服務工作;負責上級領導和重要外賓來彭期間以及有關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貫徹組織實施基層衛生健康有關政策、標準和規範,牽頭負責鄉村醫生執業管理工作,指導開展基層衛生健康相關管理工作。
(八)婦幼健康科。貫徹執行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並實施監督管理;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全縣母嬰保健技術服務的監督、管理;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指導開展基層衛生健康相關管理工作。
(九)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科。承擔全縣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組織實施生育政策以及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組織實施國家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牽頭組織協調實施重慶市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指導有關單位開展老齡服務工作。
(十)愛國衛生科。貫徹落實公眾健康教育、健康促進目標、規劃、政策和規範,組織開展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系統科學普及工作;承擔健康扶貧工程相關工作。承擔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和各類衛生及健康創建活動;組織實施全縣城鄉病媒生物防治工作。根據《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做好相關工作。

現任領導

主任:鐘興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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