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是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主管部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派出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市場監督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國家標準和安全技術規範,組織實施市場監督管理有關政策、規劃和地方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國戰略、食品藥品安全戰略和標準化戰略。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組織實施食品藥品安全政策措施。負責食品藥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實施食品藥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實施食品藥品問題產品召回制度,健全食品藥品安全追溯體系。承擔信息化建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縣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三)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組織開展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收集上報食品安全信息。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負責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經營及餐飲行政許可管理。負責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四)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標準、分類管理制度。負責藥品零售和醫療器械經營的監督檢查和行政許可管理,以及化妝品經營和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的檢查。負責藥品、化妝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和報告的管理工作。負責疫苗配送、存儲質量管理。
(五)負責巨觀質量管理。擬訂並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參與重大質量事故調查。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六)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承擔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相關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承擔纖維及製品等質量監督工作。
(七)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按規定許可權負責特種設備行政許可,特種設備使用登記工作,負責特種設備生產、使用、經營、檢驗檢測等的監督管理,負責接受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的開工告知。負責特種設備應急管理,負責特種設備事故情況核實、報告和按規定許可權進行調查並依法處理。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八)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依法或根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市市場監管局授權,開展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承擔市場主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工作。
(九)負責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承擔全縣市場主體信用信息歸集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建立違法失信企業名錄庫,推動建立對失信市場主體的聯合懲戒機制和信用修復機制,加強市場主體信用監管工作。
(十)負責規範和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負責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負責契約行政監督管理。依法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
(十一)負責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指導消費環境建設,組織開展消費維權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指導消費教育,引導健康消費,推動消費升級。指導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溯源和比對工作。依法實施計量監督檢查,監督計量技術機構,規範和監督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負責能源計量工作和能效標識、水效標識的監督管理。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負責推動團體標準、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檢查。負責開展標準化試點示範項目建設,負責商品條碼工作,標準化信息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認證認可和檢驗檢測工作。實施國家統一的認證認可和檢驗檢測監督管理制度。對檢驗檢測機構實施監督管理,對認證活動實施監督管理。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範檢驗檢測市場。
(十五)負責智慧財產權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和全市智慧財產權強國、強市建設的方針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發展規劃、計畫。負責智慧財產權保護。負責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
(十六)負責開展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負責縣市場監管領域綜合執法工作,具體執法交由相關執法隊伍承擔,並以部門名義統一執法。指導鄉鎮、街道市場監管領域綜合執法工作,加強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十七)協助指導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黨建工作,負責機關、直屬單位和派出單位的黨建工作。
(十八)代管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
(十九)完成縣委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有關職責分工
(一)與縣發展改革委的有關職責分工。縣發展改革委負責制定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並將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及時書面告知縣市場監管局。縣市場監管局負責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
(二)與縣經濟信息委的有關職責分工。縣經濟信息委負責統籌微型企業培育發展,縣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微型企業登記註冊和日常監管。
(三)與縣公安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市場監管局與縣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並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檢驗、鑑定、認定等協助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四)與縣農業農村委的有關職責分工。(1)縣農業農村委員會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由縣市場監管局監督管理。(2)縣農業農村委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3)兩部門要建立落實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五)與縣衛生健康委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委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開展地方標準的跟蹤評價和宣傳,並會同縣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實施重慶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縣衛生健康委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縣市場監管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於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縣市場監管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縣市場監管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縣衛生健康委提出建議。縣市場監管局會同縣衛生健康委建立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六)與縣城管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城管局負責全縣餐廚垃圾處置的監督管理,負責城市非定點區域的食品攤販執法監督管理工作。縣市場監管局負責督促餐飲單位嚴格落實縣城管局餐廚垃圾處置監督管理,負責定點區域的食品攤販備案及執法監督管理工作。兩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建立食品攤販監管通報機制,形成監管合力。縣城管局應將劃定的食品攤販區域及時通報縣市場監管局,縣市場監管局應將達不到食品安全經營要求的定點區域食品攤販及時通報縣城管局予以取締。縣城管局負責違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規非法占道從事經營行為的執法活動,依法規範各類攤販的占道經營行為。
(七)與鄉鎮(街道)的有關職責分工。鄉鎮(街道)負責落實食品藥品(含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屬地管理職責,強化黨政同責,防範區域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縣市場監管局負責各鄉鎮、街道的市場監管及行政執法工作。縣市場監管局綜合行政執法機構要與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建立健全聯合執法機制,形成執法合力。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查、後勤保障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務信息、政務公開、督查督辦、安全保密、信訪等工作。組織開展形勢分析、政策研究和綜合分析,承擔重要綜合性檔案、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協調推進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組織協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承擔市場監督管理統計工作。擬訂市場監管領域的發展規劃、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支撐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財務管理等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專項審計等制度。負責編報預決算和監督預算執行情況。負責國有資產、基本建設和各類資金、裝備配備管理,負責固定資產的使用管理。承擔財務收支、經濟活動、內部控制、風險管理的監督、評價和建議。擬訂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新聞宣傳、新聞發布管理工作。組織承擔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協調組織重大宣傳活動。負責本局信息化建設工作。
(二)法規科。承擔合法合規性審查工作。承擔依法規範執法程式和自由裁量權工作。承擔具體行政行為法制監督工作。負責行政許可監督工作,負責行政處罰案件查處監督和審核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本單位法治建設和法律普及工作。
(三)黨建人事科。承擔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人才隊伍建設、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基層規範化建設。擬訂幹部政治理論教育、意識形態工作規劃,負責黨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科普知識的宣傳工作。承擔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機關、直屬單位和派出單位的黨建工作,承擔本單位黨群工作。協助組織部門指導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黨的建設工作。
(四)食品藥品安全協調科(食藥安辦秘書科)。組織實施推進食品藥品安全戰略的重大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統籌協調食品藥品全過程監管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健全食品藥品安全跨區域跨部門聯動機制工作。承擔縣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鄉鎮、街道履行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職責的考核評價工作。
(五)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科。分析掌握生產領域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質量安全形勢,擬訂食品生產監督管理和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領域內專項整治工作。監督指導食品生產安全相關違法案件的查處。督促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承擔生產領域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生產領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督促指導不合格食品的核查、處置、召回。負責許可權範圍內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有關生產許可的現場核查工作。組織開展食鹽生產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六)食品經營安全監督管理科。分析掌握流通領域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和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食品流通、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餐飲服務監督管理和食品經營者、餐飲服務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領域內專項整治工作。監督指導食品經營安全、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相關違法案件的查處。承擔流通領域、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督促指導不合格食品的核查、處置、召回。承擔流通領域食品、餐飲服務有關許可的現場核查工作。承擔流通領域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食鹽經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負責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七)藥品監督管理科(不良反應監測科)。分析掌握許可權範圍內藥品、醫療器械安全形勢,承擔許可權範圍內藥品、醫療器械安全日常監督檢查工作。負責領域內專項整治工作。監督指導藥品、醫療器械相關違法案件的查處。承擔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藥物濫用不良事件監測的管理工作。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安全監督抽檢工作,督促指導不合格藥品、醫療器械的核查、處置、召回。承擔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許可的現場核查工作。承擔職責範圍內藥品、醫療器械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負責疫苗配送、存儲質量管理。
(八)化妝品監督管理科。分析掌握許可權範圍內化妝品安全形勢,承擔許可權範圍內化妝品安全日常監督檢查工作。負責領域內專項整治工作。監督指導化妝品相關違法案件的查處。承擔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的管理工作。承擔化妝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督促指導不合格化妝品的核查、處置、召回。承擔職責範圍內化妝品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
(九)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科。擬訂推進質量強縣戰略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轄區內重點監督的產品目錄並配合實施。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套用工作。組織實施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制度、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質量激勵制度。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證後監管工作。統籌協調開展國家監督抽檢、市級監督抽檢和本級監督抽檢的抽樣計畫工作。負責轄區內產品質量的監督工作,協助開展國家監督抽查、市級監督抽查的抽樣工作。開展不合格產品後處理工作。負責產品質量監督檢查、風險監控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領域內專項整治工作。監督指導產品質量安全違法案件的查處。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負責缺陷產品及產品傷害監測的信息收集。推廣產品防偽技術。承擔纖維及製品等質量監督工作。
(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負責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機電類特種設備和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等承壓類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按規定許可權負責特種設備行政許可、組織評審審核以及特種設備行政許可單位證後監管,申請的受理及備案工作。負責接受特種設備安裝、改造、修理的開工告知。負責領域內專項整治工作。負責特種設備的應急管理和按規定許可權進行特種設備事故調查處理。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十一)註冊和許可科。負責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工作。負責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授權或者市市場監管局委託範圍內的外商投資企業的登記註冊工作。負責本局管轄或市市場監管局授權、委託範圍內的行政許可申請的受理。負責許可決定送達和證書發放工作。負責行政服務中心註冊許可視窗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指導鄉鎮、街道實施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營業執照核發和行政許可審批工作。承擔市場主體統一信用代碼工作。
(十二)價格監督檢查和反不正當競爭科。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反不正當競爭的制度措施、規則指南。組織開展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檢查工作。組織指導公平競爭審查工作。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組織實施對傳銷活動的監督檢查。負責領域內專項整治工作。監督指導價格違法案件、反不正當競爭違法案件、直銷和傳銷案件的查處。負責對市市場監管局委託調查處理的反壟斷案件進行指導。負責“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的日常事務。
(十三)信用監督管理科。擬訂信用管理規則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政府部門涉企信息歸集整合與互聯共享。負責市場主體“黑名單”的建立和管理。指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重慶)的套用,組織實施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承擔聯合懲戒協調聯繫工作。組織開展市場主體信用查詢、信用修復、信用約談、信用承諾工作。組織開展企業信用宣傳、培訓,指導企業信用自律建設。承擔企業監督管理工作,擬訂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公示信息監管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年報公示、即時信息公示工作。監督指導無照生產經營、相關無證生產經營和登記註冊違法行為的檢查及相關違法案件的查處。負責市場主體經營異常名錄的建立和管理。組織實施市場主體強制退出制度。配合開展有關領域專項整治工作。組織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
(十四)網路交易監督管理科。擬訂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契約行政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實施網路市場行政執法工作。開展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開展網路市場監測工作。開展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開展契約格式條款規範監管。開展動產抵押登記。開展“守契約重信用”企業公示活動。負責領域內專項整治工作。監督指導網路交易違法和契約違法案件的查處。
(十五)廣告監督管理科。擬訂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和廣告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廣播、電台、電視台、報刊出版物廣告發布登記工作。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負責領域內專項整治工作。監督指導虛假廣告等違法案件的查處。指導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十六)消費者權益保護科。組織實施有關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的制度措施。指導開展涉及市場監管、消費者權益保護的諮詢投訴舉報的受理、處理工作。監督指導侵害消費者權益違法案件的查處。指導開展消費環境建設。承擔流通領域商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檢工作,並開展不合格產品後處理工作。統籌協調各類專項整治工作,配合開展有關領域專項整治工作。組織指導有關普通商品專業市場交易秩序規範管理工作。統籌協調相關集中宣傳活動。
(十七)計量和標準化管理科(認證認可監督管理科)。負責貫徹執行國家計量法律法規,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承擔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檢定機構和計量標準的監督管理。對計量器具製造、修理、銷售、進口、使用和檢定實施計量監督檢查。負責能源計量、產品能效標識和水效標識監督管理。規範計量檢定、校準、測量數據的使用。擬訂推進標準化戰略、規劃、政策和管理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推行採用國際標準。負責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依法組織開展團體標準、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檢查。負責推動標準化試點示範項目建設。開展商品條碼管理工作。負責標準化信息統計和管理工作。貫徹落實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制度。指導認證認可行業、檢驗檢測行業發展。依法實施產品、服務、管理體系等認證活動的屬地管理。依法實施檢驗檢測機構的屬地管理。負責相關許可事項的審核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領域內的專項整治工作。監督指導計量違法案件、違反有關標準化法律法規案件、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違法案件的查處。
(十八)智慧財產權管理科。貫徹落實智慧財產權強市建設的政策措施,實施全市商標品牌戰略。擬訂智慧財產權工作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強化區域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的規章制度、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智慧財產權和商標品牌監督管理和保護工作。承擔商標註冊、專利申請相關工作和商標、專利評選申報工作。開展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監督指導智慧財產權和商標違法案件的查處。開展各類智慧財產權統計工作。開展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工作。

派出機構

(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漢葭片區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漢葭街道、普子鎮、龍射鎮、太原鎮、棣棠鄉、三義鄉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二)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紹慶片區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紹慶街道、黃家鎮、岩東鄉、龍塘鄉、朗溪鄉、雙龍鄉、石盤鄉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三)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靛水片區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靛水街道、高谷鎮、平安鎮、鹿鳴鄉、潤溪鄉、大埡鄉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四)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保家片區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郁山鎮、保家鎮、連湖鎮、長生鎮、龍溪鎮、走馬鄉、石柳鄉、喬梓鄉、聯合鄉、蘆塘鄉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五)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萬足片區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桑柘鎮、鹿角鎮、萬足鎮、新田鎮、鞍子鎮、梅子埡鎮、大同鎮、諸佛鄉、善感鄉、桐樓鄉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冉茂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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