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農業農村局

彭州市農業農村局是彭州市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彭州市農業農村局
  • 辦公地址:致和街道健康大道199號湔江大廈七、八樓彭州市農業農村局
  • 所屬部門:彭州市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彭州市
主要職責,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全市“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組織起草“三農”有關地方性意見、辦法草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領域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和省委省政府、成都市委市政府及彭州市委市政府有關決策部署。參與相關涉農財稅、價格、收儲、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統籌、協調、指導和推進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和改革工作;牽頭組織職責範圍內的農村人居環境改善工作;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優秀農耕文化建設以及農業遺產的保護傳承和開發利用;收集、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工作。
三、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並擬訂相關推進措施;負責承擔職責範圍內的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工作;負責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
四、負責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產地初加工)、休閒農業發展工作;指導特色農產品優勢區建設和管理工作;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指導農業產業功能區和現代農業園區建設工作,組織擬訂並實施現代農業園區的規劃、申報、政策落實等工作。
五、負責農業新產業、新業態發展;牽頭推進產業跨界融合,推進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參與本系統新經濟重大項目的論證並指導項目實施。
六、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負責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負責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建設工作,指導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引導、最佳化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改善, 促進農業綠色發展;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負責農作物種子(種苗)、食用菌種、飼草良種、種畜禽、水產苗種、農藥、獸藥(漁藥)、飼料、飼料添加劑、肥料等農業生產資料和獸醫醫療器械的監督管理;牽頭負責“瘦肉精”的監督管理;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監督管理;負責農業防災減災和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負責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
七、負責農產品和農業投入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生產基地認定、產品認證、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的申報和監督管理工作。
八、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和資源保護工作;負責農村能源建設及資源環境工作;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
九、牽頭農業服務體系建設,擬訂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的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引進農業先進技術,推動農業科研成果轉化;負責農業新品種推廣套用工作;參與農產品市場流通體系建設,指導農產品市場流通,統籌協調推進“菜籃子”工程建設;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推進農業大數據運用和智慧農業、數字農業發展。
十、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相關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承擔農業投資項目的相關審批工作。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農田建設管理;擬訂農田建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高標準農田建設和耕地質量管理;提出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建設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的需求建議,編制相關項目建設計畫並組織實施。
十二、負責農業對外交流合作工作,組織開展農業區域經濟合作,指導外向型農業發展;協助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國際交流合作;組織開展農業招商投資促進活動,推動農業開放合作。
十三、牽頭農村扶貧開發工作,組織、協調對口幫扶工作;負責移民安置政策的落實及後期扶持工作,組織編制移民安置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移民日常管理和相關統籌協調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移民安置實施,監督管理移民資金和移民項目。
十四、負責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業科技教育、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負責擬訂農業全產業機械化、智慧型化、數位化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十五、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的監督管理;負責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管理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監測、核查、發布農業災情,組織種子、種苗、化肥、獸藥(漁藥)和農機具等農業生產救災物資的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十六、擬訂農業創新創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高新技術和先進技術的引進、試驗、示範、推廣;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的監督管理。
十七、負責制訂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畫並組織實施;協助開展農業綜合執法工作,推進農業依法行政。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辦公地址

致和街道健康大道199號湔江大廈七、八樓彭州市農業農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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