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意義

形式意義

形式意義(formal meaning)是2011年公布的語言學名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形式意義
  • 外文名:formal meaning
  • 所屬學科:語言學
  • 公布時間:2011年
定義,出處,

定義

①倫敦學派奠基人弗斯提出,語言既有“情境意義”(situational meaning),又有“形式意義”(formal meaning)。②美國哲學家和邏輯學家莫里斯(Charles William Morris)把符號與符號的關係稱為形式意義,把符號與所指實體的關係稱為存在意義,把符號與使用者的關係稱為實用意義,一個符號的意義就等於這三個方面意義的總和。他將這種觀念運用於語言研究,認為語言意義也有相應的三個方面,即言內意義、指稱意義和語用意義。

出處

《語言學名詞》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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