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神經官能症

強迫神經官能症(obsessive-compulsive urosis),亦稱“強迫症”。神經症的一種。表現為個體不由自主地、反覆地做出某一行為。據其行為表現可分為兩類。(1)強迫觀念。患者主觀上感覺有不可抗拒的想法或觀念不斷呈現出來,而自己並不願接受這些思想、觀念的糾纏。其表現為:1.強迫懷疑,對自己做過的任何事情總是反覆地思考和檢查;2.強迫回憶,對自己剛做完或早已做過的事情反覆地進行回憶;3.強迫聯想,聽見或看見某一事物,腦中就出現與此有關的聯想,並伴有緊張情緒或恐懼;4.冥思苦想,不停地思慮一些毫無意義而又不可能得出結論的問題。

(2)強迫反應。又稱強迫行為。個人無法自我控制而習慣性地反覆出現的某些語言和行為。這類行為不受個人意識的支配,雖然自知不合常情也無法自持。其表現方式有強迫計數、強迫檢查、過分的好潔、強迫性的禮儀或動作等。強迫反應者通常較刻板,很少變通,做事照搬成規。兒童患者稱兒童強迫症。兒童在正常發育過程中,可見到某些短暫的生理性或發育性強迫現象。如走路喜歡重複踢路面上的石子,一般隨年齡增長而消失, 不屬強迫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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