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人政治

自1648年威斯特伐利亞和約以來,主權國家逐漸取代帝國、城邦、商人聯盟、伯爵領地等組織成為唯一具有合法性的政治制度。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殖民帝國崩塌,主權國家如雨後春筍一般湧現。國家獨立的歡欣鼓舞,並不能取代構建現代國家艱苦卓絕的過程,歐洲的主權國家的構建從14世紀就開始了,而18世紀的開明專制便是一種典型的強人政治,路易十四腓特烈大帝、特雷西女王、葉卡捷琳娜女皇都是那個時候的政治強人。從國家構建的歷史來看,強人政治似乎是國家構建中難以跨越的一個階段。在地緣破碎的中東北非,強人政治提供了一種至關重要的公共品,即政治秩序。中東北非曾經是奧斯曼帝國的邊緣地帶,帝國的邊緣的最大特點是間接統治,各種部落、部族、強勢家族是真正的統治者。

弊端
強人政治帶來的最大的惡果是公共權力私有化、家族化,特權橫行、貪腐肆虐,最終的結果是民怨載道。政治學家戴維·阿普特為政治強人描繪了生命的軌跡:“開發中國家‘英雄式’的領導人將權力個人化以滿足自己的欲望,即使有一天這一榮耀破滅也在所不惜,這就是最終的下場。”原因如下:
第一,家族政治取代國家政治,權力交接不暢。一個正常的政治體系需要不斷地吸納新鮮血液,保持權力的流動性,如果權力長時間操控於一人之手,勢必造成權力循環停滯。政治權力猶如人體之血液,如果血液粘稠或者不暢,便會導致血管淤塞,輕則癱瘓,重則斃命。
第二,壓制任何批評性的言論,打擊反對派,拒絕人民對權力的監督和制衡。
第三,未經公平分配的財富成為貧富分化的加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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