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張飈,原新疆石河子市檢察院
監所檢察科檢察官,現已退休。張飈背後默默調查並推動了浙江
張高平、
張輝強姦殺人案件再審,為了這一案件的改判多次致信浙江高院,是一位盡職盡責、為人低調、有良心的優秀檢察官。
張飈深深理解被冤枉的痛苦,他曾說:“我小時候被別人冤枉過,那時七八歲,鄰居種了西紅柿,有一天,有幾顆被人摘掉了,有人說是我偷的,鄰居把我叫過去,我的眼淚奪眶而出,止不住地流,被冤枉的感覺特別特別痛苦。我今年都63歲了,為什麼能把它記住,就是這個回憶給我帶來了極大的傷害。一旦被別人冤枉,那種痛苦感終生難忘。”張飈多次會見被冤枉的張高平,甚至一度被
張高平所在的監獄幹警以為是給大“刺頭”張高平撐腰的人,監獄幹警連個幹部飯都不給他吃,打一份勞改飯給他吃。張高平因此感動的眼淚直流。
張飈經過努力,確認河南人案件中作偽證的
袁連芳與張高平叔侄案件的袁連芳同為一人,2009年他將張高平的申訴材料重新整理,連同談話筆錄寄給了浙江的相關部門。但是沒有回應。多次反映其情況無果之後,2010年在退休前夕,就張高平叔侄兩人案件當中的申訴情況,張飈給
浙江省人民檢察院的負責人寫了一封長信。2011年,張飈從駐監檢察官的位置上退休了,令人感到欣慰的是,2013年3月,浙江高院終於作出了張高平叔侄兩人無罪的判決。張飈及律師為張高平、
張輝叔侄倆贏得了最後的正義!
獲得榮譽
被譽為“冤案平反的幕後英雄”。
被最高人民檢察院授予全國“模範檢察官”等榮譽稱號。
2018年12月18日,黨中央、國務院授予張飈同志改革先鋒稱號,頒授改革先鋒獎章,並獲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模範檢察官。同日,中央政法委長安劍揭曉“改革開放40周年政法系統新聞影響力人物”,張飈入選,並獲評:他,是張氏叔侄案平反的幕後英雄。
2019年9月,被授予“最美奮鬥者”稱號。
宣傳學習
2014年4月8日,中央政法委員會下發通知,要求各級
政法機關和全體幹警學習宣傳張飈先進事跡,堅持嚴格執法、公正司法,為推進
平安中國、法治中國、過硬隊伍建設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通知要求,全體政法幹警要學習張飈敢於擔當、秉公執法的職業精神,嚴格執法,公正司法,不斷創造出經得起實踐、人民和歷史檢驗的業績,讓老百姓從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學習張飈嚴於律己、清正廉潔的優良作風,恪守職業道德,堅守職業良知,牢固樹立法律紅線不能觸碰、廉潔底線不能逾越的觀念,始終保持政法幹警清正廉潔的職業本色。
人物評價
張飈始終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作為最高價值追求,恪盡職守,秉公辦案,認真履行檢察職責。針對案件中的疑點問題,堅韌執著、反覆查證、敢於擔當,堅持不懈依法推動正義伸張,全力維護被監管人員合法權益,用實際行動和工作質量喚起人們對法律的信仰和敬畏。他推動有關案件再審中啟動的非法證據排除程式,被法學界認為具有嚴防冤假錯案的風向標意義。參與審查服刑人員減刑、假釋材料7600多份,發現和糾正違法減刑、假釋74人;辦理在押人員申訴、舉報案件21件,依法複查7件;監督糾正了9名服刑人員刑期計算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