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運陽

張運陽,鹽湖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二庭執行員。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張運陽鹽湖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二庭執行員。

人物事件

2015年4月30日,據運城市紀委監察局網站訊息,為貫徹落實中央紀委、省紀委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深入糾正“四風”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切實抓好重要節點,防止“四風”反彈,運城市紀委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進行通報:
鹽湖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二庭執行員張運陽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
張運陽在辦理董某和史某民間借貸糾紛執行案中,接受原告董某吃請並收受超市購物卡、禮品等總計折款3700元。同時,張運陽還存在違規辦理結案手續,私自銷毀被執行人的拘留手續等問題。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鹽湖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張運陽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收繳違紀款3700元上交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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