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能輝(廣東省韶關市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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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能輝,廣東省韶關市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

2019年12月27日,廣東省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張能輝有期徒刑二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能輝
  • 國籍中國
  • 犯罪性質:黑社會性質犯罪
  • 綽號:張旭
  • 判決時間:2019年12月27日
犯罪經歷,依法判決,

犯罪經歷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0年起,為攫取非法經濟利益,張能輝等人在韶關多次開設賭場,組織、物色、誘使他人賭博,非法獲利數百萬元(人民幣,下同)。張能輝數次誘使多人前往澳門、塞班島等地賭場賭博,並通過外圍對賭致使被害人欠下2億多元巨額賭債。2013年開始,張能輝以經濟利益為紐帶網羅糾集他人使用暴力或脅迫手段追債,形成了“賭博—追債”鏈條。直至2016年,張能輝等人從組織賭博犯罪團伙發展為操縱賭博和暴力追債為一體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採取暴力或威脅滋擾等手段,有組織地實施開設賭場、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
張能輝等人因被害人未償還賭債,多次在被害人公司拉橫幅、淋紅油,甚至持刀闖入公司,恐嚇員工、隨意打砸財物,導致公司部分員工因恐懼而離職,嚴重影響公司正常經營。在受到暴力或軟暴力威脅的情況下,被害人被迫轉讓公司股權或房產等資產給張能輝等人抵債,且長期不敢向警方報案。該組織侵害了多人的人身、財產權利,破壞了企業正常經營,造成部分企業經營困難或倒閉,嚴重擾亂了經濟和社會秩序。

依法判決

2019年12月27日,廣東省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張能輝等17人涉黑案一審宣判,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賭博罪、敲詐勒索罪虛假訴訟罪騙取貸款罪等數罪併罰,判處張能輝有期徒刑二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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