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漢輝(福建省泉州市公安局鯉城分局原副局長)

張漢輝(福建省泉州市公安局鯉城分局原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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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漢輝,福建省泉州市公安局鯉城分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3·7泉州欣佳酒店坍塌事故涉案人員。

2021年10月17日,泉州欣佳酒店坍塌事故一審宣判:對張漢輝以受賄罪、玩忽職守罪、徇私枉法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漢輝
  • 性別:男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曾任福建省泉州市公安局鯉城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人物事件

2021年10月17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和所轄豐澤、安溪、南安、德化等4個基層人民法院,對泉州市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涉及的楊金鏘等13名被告人犯重大責任事故罪,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偽造公司、企業印章罪,提供虛假證明檔案罪,行賄罪一案,以及7起職務犯罪案件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依法對楊金鏘等13名被告人和7名失職瀆職、受賄公職人員判處刑罰。
根據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情節、危害結果及認罪悔罪表現等,法院依法作出判決。對張漢輝以受賄罪、玩忽職守罪、徇私枉法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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