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楷永

張楷永,男,漢族,河南省光山縣人,1970年11月出生,黨員,大學文化程度,1995年7月畢業於河南大學歷史系,1997年7月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雙學士班,1997年12月到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二庭工作,歷任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現任河南省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楷永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河南省光山縣
  • 出生日期:1970年11月
  • 職業:河南省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長
  • 畢業院校:河南大學歷史系
  • 主要成就: 2004年榮立個人三等功
    “全國辦案標兵”
  • 性別:男
  • 政治面貌:中共黨員
主要事跡,榮譽表彰,

主要事跡

他從事刑事審判工作14年,一貫模範履行人民法官的職責。2008年以來,承辦一、二審案件116件,涉案165人,擔任審判長參與審理案件546件,688人,所辦理的案件無改判、發回,無申訴、涉訪,無超審限案件。三年來,他所承辦被告人在5人以上,卷宗在20冊以上的案件達22件,占全庭該類案件的一半以上。
他總結了摸排案件控辯雙方爭議的焦點,排查出雙方爭議的的重點,製作詳略得當的閱卷筆錄,庭前與控辯雙方交換雙方都認可的事實和證據,詳略得當的準備向合議庭、審委會匯報的報告,提前草擬好判決書底稿等工作方法,確保所辦理的案件又快又好。如,審理原全國人大預算工委主任朱志剛受賄案時,光卷宗達49冊,閱卷、開庭的工作量很大,但他科學辦案,依法審理,實現了快速結案,辦成鐵案,一審宣判後被告人服從判決,未有抗訴。
他注重查找被告人的財產信息,主動協調偵查、公訴機關對可賠償財產予以查封、扣押,動員被告人的親屬以減輕被告人罪責的方式自願的替被告人提供賠償財產,做好刑事救助和民政幫助工作。例如,被告人韓先義、韓娟等人和羅山東明腸衣廠特大非法集資案,涉及被害人130人,被騙資金達1300多萬,受騙者大多是老人和婦女,如果簡單下判,被害人得不到賠償,不僅被害人生活可能會陷入困境,而且會導致大面積上訪,案結事不了。張楷永在辦理此案中,想方設法保護被害人的合法權益,賠償額達到1200萬左右。

榮譽表彰

參加工作以來,先後8次被評為“先進工作者”, 2004年榮立個人三等功,2005年被信陽市政法委為“嚴打先進個人”, 2008年被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評為“刑事審判先進個人”,2009年被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表彰為“全省優秀法官”,經2010年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推薦,於2010年1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全國辦案標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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