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掖市旅遊發展委員會

張掖市旅遊發展委員會,原名為張掖市旅遊局。

為創新體制機制,進一步完善全市旅遊產業開發工作管理體制,加快推進我市旅遊產業發展,促進全市旅遊業提質增效和轉型升級,經市編委會議研究,市委常委會議審議通過,並報省編辦批准,張掖市旅遊局更名為張掖市旅遊發展委員會。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上有關旅遊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旅遊業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擬訂旅遊業地方行業標準和具體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
2、統籌協調全市旅遊產業發展;擬訂全市旅遊產業發展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綜合協調全市旅遊資源的規劃和開發;指導市內重點旅遊景區(點)和旅遊線路的規劃開發;引導全市旅遊業社會投資;負責全市旅遊統計和普查工作。
3、制定全市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指導全市旅遊產品開發。
4、承擔規範全市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責任;組織實施旅遊區、旅遊設施、旅遊服務、旅遊產品等方面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性標準;依法申報出境旅遊、國內和入境旅遊業務的旅行社;指導全市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指導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
5、負責全市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旅遊應急救援。協調和指導全市假日旅遊和紅色旅遊工作;監測全市旅遊經濟運行;承擔全市特種旅遊的相關工作。
6、推動全市旅遊國際交流與合作,貫徹執行國家赴港澳台旅遊的政策,指導全市對港澳台旅遊市場的推廣工作。
7、組織、指導全市旅遊行業教育培訓工作,貫徹國家、甘肅省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標準和等級標準並組織實施。
8、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黨組的局機關組織人事、思想政治、宣傳外事、精神文明建設、黨建工作、老幹部、群團、信訪、保密工作;負責局機關政務協調和重要事項督辦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和政務辦公系統網路管理和維護;承擔機關保密、安全和政務宣傳、政務信息、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管理督辦和信訪工作;負責機關、直屬單位財務、資產的管理與監督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接待和機關後勤事務管理;負責與辦公室工作職責相關聯的工作落實;負責局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規劃發展科:負責協調全市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旅遊示範創建工作;旅遊發展規劃的編制及指導實施;旅遊資源普查;指導市內重點旅遊區域和旅遊線路的規劃開發;A級景區創建和標準化管理工作;擬訂全市旅遊投資項目與計畫,重點旅遊項目的可行性研究、項目申報、實施監管和招商引資工作;指導旅遊廁所建設工作;規劃並指導旅遊商品的開發、生產和銷售及旅遊產品開發;旅遊雙創工作;負責旅遊規劃設計單位的推薦申報和全市工農業旅遊、紅色旅遊、鄉村旅遊開發,星級農(牧)家樂的評定、覆核工作;旅遊項目信息網上填報和產業開發投資計畫、完成情況統計報表工作,旅遊企業財務報表網上統計工作;負責與規劃發展科工作職責相關聯的工作落實;負責局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宣傳信息科:負責擬訂全市旅遊宣傳行銷計畫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城市旅遊形象、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和旅遊線路產品的宣傳行銷工作;組織參加國內、國際旅遊交易會,開展對外旅遊宣傳行銷活動;組織、指導全市旅遊節會賽事活動;協調區域旅遊合作和聯動宣傳行銷工作;旅遊信息編髮,旅遊網站、微博微信平台的建設和維護;協調指導市級智慧旅遊平台、縣區智慧旅遊套用終端建設和智慧旅遊企業(單位)建設;旅遊線上宣傳行銷、旅遊電子商務發展和智慧旅遊公司建設培育工作;市外旅行團商、媒體來張掖考察踩線和採訪報導、專題片製作的對接聯絡;旅遊諮詢服務站點建設、旅遊諮詢車管理、旅遊廣告牌管理、旅遊宣傳資料設計和印製工作;負責與宣傳信息科工作職責相關聯的工作落實;負責局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監督管理科:負責全市旅遊行業標準化建設和地方標準的調研起草工作;旅行社行政許可及旅行社分社、門市部備案;旅行社責任保險及質保金的監督管理工作;旅遊星級飯店的評定、覆核;指導特種旅遊工作;旅遊執法監督檢查和行政複議工作;市內旅行社、導遊人員、星級飯店的行業管理和服務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旅遊行業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全市旅遊行業行風建設、精神文明建設、誠信體系建設和文明旅遊工作;指導旅遊協會業務工作;旅遊企業信息統計和報表,旅遊飯店、旅行社信息管理系統網上填報工作,旅遊綜合統計工作;協調和指導全市假日旅遊,負責節假日旅遊信息預測、預報、統計工作和旅遊統計月報、年報工作;負責與監督管理科工作職責相關聯的工作落實;負責局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產業促進科:承擔全市旅遊業發展研究課題和重大問題調查研究工作;承辦旅遊產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協調全域旅遊發展工作;協調旅遊與文化體育醫養等相關產業的融合發展工作;承擔華夏文明傳承創新區建設任務落實;負責旅遊改革發展工作;負責與產業促進科工作職責相關聯的工作落實;負責局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交通協調科:負責綜合旅遊交通資源要素合理化配置,協調旅遊交通供應和調運工作;負責張掖機場航線開闢、航班補貼經費核算、航線宣傳促銷、旅遊航空市場培育;承辦旅遊交通發展規劃的編報工作;監測、分析和預測全市旅遊交通運行態勢,研究制訂和落實促進旅遊交通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開展與鐵路、公路、水運、航空等交通部門的旅遊交通業務的綜合協調;指導和協調解決旅遊交通項目實施及項目執行中的相關問題;負責與交通協調科工作職責相關聯的工作落實;負責局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市旅遊執法支隊:根據市旅遊局的授權和委託,負責對全市旅遊市場進行監督、檢查和規範、整頓,對違反旅遊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進行查處,並實施行政處罰,監督行政處罰的執行;受理和處理各類旅遊服務質量投訴和投訴諮詢,承辦上級質監機構交辦的投訴案件;為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提供有關旅遊法規、規章和相關方針政策的諮詢服務,發布旅遊服務質量公告、信息;旅遊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旅遊應急救援工作;旅遊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負責與執法支隊工作職責相關聯的工作落實;負責局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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