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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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著作
主要成就
張懷瓘列書十體:古文、大篆、籀文、小篆、八分、隸書、章草、行書、飛白和草書。他指出“十書之外,乃有龜、蛇、麟、虎、雲、龍、蟲、鳥之書,既非世要,悉所不取也”。此所不取者,唐代孫過庭在他的《書譜》一書中,持論和他一樣。這些雜書,直到現在,於民間還偶有所見,但皆不列入書學研究範圍。
篆書
張懷瓘說:“(籀文)與古文、大篆小異。”換句話說,古文、大篆和籀文,大體都差不多。既然如此,本著“去小異,取大同”的分類原則,將以上三體合併為一體,統稱為篆書。小篆是秦並六國後,始皇用李斯“書同文”的國策,禁用其他書體,並焚書,創立小篆。所謂“篆”,他說:“篆者,傳也。”所謂大篆、小篆,並不是指字形有大有小,這裡是古今的意思。古今相傳,大篆是篆,小篆也是篆。他說:“(小篆是)增損大篆,異同籀文。”既然如此,並古文、大篆、籀文和小篆為一類,統稱篆書可也。
楷、隸
他又說:“楷、隸初制,大范幾同”,“蓋大小篆,方圓而為隸書。”這清楚地告訴我們兩點:一、將篆字的圓轉變為方就是隸,隸帶有篆意;二、楷、隸大體相同。由是,我們可知,唐時所說的隸就是楷,這同今天我們認定的隸書有出入。而“(八分)本謂之楷書”,“蓋其歲深,漸若八字分散,又名之為八分。”總而言之,現在我們可以把隸和八分籠統地歸於一類,統稱為隸書。
草書
草書包括章草、行草、今草(小草)、狂草(大草)。他指出“草書之先,因於起草”,這是草書形成與發展的根本原因,即他所言“祖出於此”。“章草即隸書之捷,草亦章草之捷”,這句話說出了章草與草的本質聯繫,特別是與今草的聯繫更為密切。他在《書斷》中沒有用“狂草”的名稱。他寫道,草書字型“上下牽連,或借上字之下而為下字之上,奇形離合,數意兼包”,“神化自若,變態不窮”,這已屬狂草的描述。因此,章草、今草、狂草,以及行草,可以籠統地劃分為草書一類。
行書
飛白體
歷史影響
中國的文字及書法,自古迄今,形態、風韻各具特色。顯示了中華民族無比驚人的智慧和創造力。就書體分類而言,從狹義上說,人各一體;從廣義上講,應舍小異、取大同,儘量簡約。張懷瓘將書體歸納為十體,無疑是一大進步。今將漢字分為真、行、草、隸、篆五體,或真、草、隸、篆四大體,毫無疑問,是受了張懷瓘書體分類的很大影響。
清代興化人劉熙載在他的著作《藝概》中寫道:“書凡兩種:篆、分、正為一種,皆詳而靜者也。行、草為一種,皆簡而動者也。”分為詳、簡即動、靜兩類。這是簡之不能再簡的一種分類了。有趣的是,書之筆畫也是兩類:點和線。點、線間架有縱橫、上下、斜正、揖讓、向背。墨寫的點線與白色的紙,構成黑與白。動與靜、點與線、黑與白,相反相成,體現了陰陽之道,構築起一個書法世界。體現了天人合一的中華民族傳統文化所追求的哲學思想和審美情趣。
張懷瓘所列十體書,每體首先指明由某某所造,這不免有些勉強。但他在《書斷論》中又論道:“權輿十體,相沿互明。創革萬事,皆始自微漸,至於昭著。”這也是正確的。這說明,文字及其書法的產生和運用。以及在運用的長期過程中,不斷衍化發展著,由古及今至未來,依然如此。比如簡化漢字及其書法,是哪一個具體人所造呢?即便其中某一個字,比如“漢”這個字,是誰創造出來的呢?我們只能說是“公眾”,這才是文字和書法發展的本源。所以,對他所列各書體之祖,不必作機械式的確認,而只能是模糊性的認同。
《書斷》卷中、卷下為:“自黃帝史籀蒼頡,迄於皇朝黃門傳郎盧藏用, ……論較其優劣之差,為神、妙、能三品,人為一傳。亦有隨事附者,通為一評,窮其藏否。”按“神、妙、能三品”品評書作,在我國書學史上,他是最早的一位。故《四庫全書提要》稱“書家有三品之目,自此書始”。這對於書之創作、鑑賞、收藏,均有一定的促進作用。孟子說“觀水有術,必觀其瀾”。觀書也有術,“三品”就是一種術。
卷中開篇是前言,後為神、妙、能三品總目,總目後有一段詮釋性文字。其後分神、妙、能三品,每品中入品書家按年代為序,逐一立傳加以細評。卷中評到妙品止,卷下續評,為能品。然後是一段小結性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