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志良(光山縣村民)

2014年11月18日,光山縣村民張志良向媒體反映稱,家中有一張1946年由新四軍開出的借條,至今已保存了68年,借條顯示其爺爺曾借給新四軍3萬元,該村民多年向政府要求兌現無果。

張志良提供的借糧款收據上面寫著,“今承湘店鄉(後更名南向店鄉)保莊張炎山先生借給本軍現金叄萬元,特給此據為憑。”署名為“新四軍第五師野戰軍政治部軍令部江克成”,並蓋有江克成紅色私章。借款日期是“中華民國三十五年六月四日(1946年6月4日)”。
2015年1月23日上午,記者從張志良處了解到,光山縣文物局組織的專家鑑定意見為:因該借條空白處內容用當代原子筆填寫,借條用印為當代化學印油,借條中簡化字多次出現,故該借條為假借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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