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港市科技局

組織擬訂全市科技發展的政策和措施;負責落實國家、省和蘇州市科技創新政策;貫徹執行國家、省和蘇州市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家港市科技局
  • 職能:貫徹執行國家方針、政策、法規
  • 地點:張家港
  • 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組織擬訂全市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實施科技工作年度計畫;負責科技統計與監測工作,加強對全市科技工作的巨觀指導;指導各鎮(區)科技工作。
(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本級科技部門經費預算;負責科技經費及各類科技基金的安排使用和評估。
(四)組織申報和實施國家、省和蘇州市各類科技計畫、科技專項和人才計畫;編制和組織實施市級科技計畫。
(五)指導和協調重大研發機構、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公共技術服務平台、企業院士工作站等科技基礎設施建設。
(六)組織擬訂促進農業科技進步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現代農業科技創新工作,指導農業科技示範推廣基地的建設。
(七)組織擬訂促進社會事業科技進步的政策措施;促進以可持續發展和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發展。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其產業化的政策措施;指導各級各類科技創新創業載體建設;負責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高新技術產品、自主創新產品的組織申報、初審推薦和管理等相關工作;推進民營科技企業的發展。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和組織實施人才計畫、開展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引進與培育工作,參與全市科技人才隊伍的建設和管理。
(十)負責科技成果、科技獎勵、技術市場等工作;指導科技服務體系建設,推動科技服務業發展。
(十一)擬訂促進科技金融結合的有關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科技金融計畫。
(十二)擬訂促進產學研合作的政策措施;負責推進我市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產學研合作;加強科技鎮長團工作和專家諮詢團工作;推進企業研究生工作站建設;促進國際科技合作交流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智慧財產權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和蘇州市有關智慧財產權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貫徹落實國家、省和蘇州市智慧財產權戰略綱要;建設市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的體系;組織擬訂和實施市智慧財產權的政策措施、發展規劃及工作計畫;組織創建國家智慧財產權示範市;推進國家智慧財產權強縣工程;組織申報並實施國家、省和蘇州市智慧財產權發展計畫;編制和組織實施市企業智慧財產權戰略推進計畫;負責全市專利資助和獎勵;參與智慧財產權聯合執法工作;指導各鎮(區)專利工作;指導市企事業單位智慧財產權管理工作;依法指導監督智慧財產權代理機構等中介服務機構和社會團體的工作;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普及工作。
(十四)組織協調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負責科技行政許可工作;負責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審查與管理。
(十五)負責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科技動員辦公室工作;負責市科技興市領導小組、市創建國家可持續發展實驗區領導小組、市智慧財產權聯席會議、市科普聯席會議等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
(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