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港市城市管理局

張家港市城市管理局

張家港市城市管理局是張家港市市政府對城市管理、城管行政執法方面進行綜合管理的部門,為政府工作機構,正科級建制,掛“張家港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家港市城市管理局
  • 地點:張家港市
  • 釋義:政府部門
  • 所屬國家:中國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下屬單位,現任領導,

主要職能

(一)宣傳和貫徹上級及市委、市政府關於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擬訂城市管理的有關規定;根據上級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編制城市管理的短、中、長期規劃、政策措施和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二)負責市區和各鎮(區)市容環境管理和監督,監督市容環境責任區制度的落實;組織開展市容市貌的日常整治、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和專項整治活動。(三)負責統籌規劃和組織實施市區環境衛生作業管理和社會化服務工作;負責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道路、公廁等清掃保潔和生活固體廢棄物的收運、處置、利用、消納工作;負責環境衛生作業經營單位的資質審批和對外招標工作。(四)負責對城市戶外擺攤設點、亭棚(商亭)等臨時性設定進行審批和管理;負責對城市道路占用、挖掘進行審批和管理;負責對市區主要道路兩側和公共場地,因建設等特殊需要,搭建非永久性建(構)築物或其他設施及臨時堆放物品的審批和管理;負責城市建築垃圾處置核准,環境衛生設施設定、驗收、拆除。(五)根據戶外廣告總體規劃和設定技術規定,擬訂大型戶外廣告霓虹燈、標示牌、大型標語牌的具體選址、定位和規模,報規劃等部門會辦審核後,實施審批和綜合管理。組織實施戶外廣告設施(陣地)使用權的出讓工作,負責城市空間資源中戶外廣告設施(陣地)使用權的資產管理。負責對在城市建築物和設施上張掛、張貼宣傳品等的審批和管理;對城區建(構)築物外牆、空間、橋樑等各類燈飾美化、亮化設施的使用進行監督管理。(六)參與城市建設項目、城市改造工程及住宅區開發建設的規劃設計、施工現場管理、竣工驗收;負責沿街建築物立面容貌和臨街景觀的監督管理,參與對市區主要道路沿街店面的裝飾改造、整修、各類破牆開店(門)的審核和管理。(七)負責城市管理信息化系統規劃、建設和管理,建立健全數字城管系統;受理有關信訪和投訴。(八)參與市區主次幹道路、政府投資建設的停車場(點)的規劃設定,負責停車場(點)的監督管理。(九)負責主管全市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執法工作,行使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牽頭組織協調涉及市容環境聯合執法工作;負責城市管理信息化系統規劃和建設和管理,建立健全數字城管系統;受理有關信訪和投訴。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專項整治和執法檢查。(十)承擔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工作職責:1.負責城管局日常政務工作的組織協調、督辦工作;2.負責起草工作計畫、工作總結、會議材料;3.負責檔案的收發、批辦、傳閱及文印、檔案管理工作;4.負責會務及日常接待工作;5.負責政務公開、質量管理工作;6.負責信息收集上報,宣傳及入口網站建設管理工作。
人事督查科
工作職責:1.負責組織人事、黨務管理、紀檢監察工作;2.負責基層領導班子、幹部隊伍建設工作;3.扎口全局績效考評工作;4.圍繞局中心工作和重大部署開展督察;5.負責局政風行風及效能建設工作。6.負責全局幹部教育培訓工作;7.負責局工會、共青團、婦聯日常工作。
城鎮管理科
工作職責:1. 負責城管委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督辦城管委各成員單位開展城市管理工作,完成督查通報,牽頭召開每月工作情況通報會;2.擬訂適合本市實際的規章、制度;研究、總結、推廣城市管理工作經驗;3.組織開展相關創建活動、城市管理工作的檢查、考核、評比等活動;4.協調督促市(鎮)容和環境衛生責任制的落實;5.負責全市城鄉容貌的監督與指導;6.參與城市規劃建設和街景改造等方面工作;7. 扎口負責全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法制信訪科
主要職責:1. 負責民眾舉報和來信來訪受理、督辦工作;2. 負責貫徹落實城市管理方面的法規、規章;3. 負責擬訂、審核規範性檔案,完善行政執法規章制度;4. 開展執法監督檢查,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5. 負責一般程式案件的審核和重大案件備案;6. 負責局執法人員的資質認定、執法證件的管理和年審工作;7. 負責行政處罰案件的聽證、複議和行政訴訟等工作;8. 組織開展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培訓及普法工作。
行政許可服務科
主要職責:1.負責宣傳貫徹執行行政許可相關的政策法規;2.負責城管系統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項目的梳理、增減、提速、網上審批等管理工作;3.負責城管系統所有行政許可(審批)業務的集中統一申請受理、形式審核、上報及行政許可決定;4.負責行政許可(審批)服務事項的諮詢答疑及相關服務;5.負責我局進駐行政服務中心視窗運行的管理工作;6. 扎口全市戶外廣告管理工作,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對戶外廣告進行執法檢查。
行財科
主要職責:1.負責局機關內部財務管理,對下屬單位的財務管理進行監督;2.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城市建設維護資金使用計畫並組織實施,編制相關的市政公用事業、環境衛生、城市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的資金計畫,並對資金使用實施監督管理;3.管理相關的市政公用事業、環境衛生、城市市容環境綜合整治方面依法徵收的費用;4.負責票據管理髮放和許可權內審計、財務、資產財務管理工作;5.負責局機關、執法大隊車輛及各種裝備的購置、維修、保養管理;6.負責辦公用品、各類制服、勞保用品的購置、發放;7.負責本局行政、後勤管理工作;8.負責安保、綜治工作;9.負責本局基建工作。

下屬單位

下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掛“張家港市城市管理監督中心”、“張家港市城市管理指揮中心”牌子)、張家港市市容管理處(掛“張家港市停車管理處”牌子)。

現任領導

張家港市城管局局長:陸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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