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港市住房出租管理協會章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家港市住房出租管理協會章程
  • 時間:2011年9月24日
  • 地點:錦豐鎮洪福村會議室
  • 議程:籌備工作報告
張家港市住房出租管理協會洪福分會成立大會議程
時間:2011年9月24日
地點:錦豐鎮洪福村會議室
議程:
1.籌備組作市住房出租管理協會洪福分會籌備工作報告
2.宣讀張家港市住房出租管理協會洪福分會成立批覆
3.閱知《張家港市住房出租管理協會章程》
4.審議、通過《張家港市住房出租管理協會洪福分會選舉辦法》
5.審議、表決選舉洪福分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理事
6.聘請分會名譽會長並頒發證書
7.當選分會會長講話
8.鎮領導講話
9.市流服中心領導講話
10.揭牌儀式
張家港市住房出租管理協會洪福分會籌備組
張家港市住房出租管理協會洪福分會籌備工作報告
奚健
尊敬的領導、各位會員:
成立張家港市住房出租管理協會洪福分會,是園(鎮)從事住房租賃管理相關單位、出租住房的房東和承租人都十分關心的一件大事。張家港市住房出租管理協會洪福分會即將正式成立,我受分會籌備組的委託,向大會作籌備工作報告。
一、成立住房出租管理協會洪福分會的背景和意義
隨著園(鎮)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人員流動性不斷增強。目前我村登記在冊的流動人口達1506人,其中1383人租住於350戶房屋出租戶中,占全村流動人口總數的91.83%。外來務工人員的逐年增多,一方面促進了我村房東經濟的發展,另一方面也給我村社會管理帶來了一定壓力。成立住房出租管理協會洪福分會,是積極貫徹落實上級關於社會管理創新要求的重要舉措,是進一步提升我村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和房屋出租管理水平的新探索,是我村流動人口服務工作的新亮點。
住房出租,是指房產權利人將其居住房屋出租給承租人居住,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客觀上住房租賃雙方當事人都有各自利益最大化的想法和行為,雙方有時引發的矛盾甚至於會影響到社會穩定。成立住房出租管理協會洪福分會,為住房租賃雙方當事人搭建平台,有利於住房租賃雙方當事人諮詢政策、化解矛盾、維護權益、溝通信息,有利於出租人和承租人雙向對接,和諧相處,實現新老市民的利益雙贏。
住房出租管理工作涉及到政府多個職能部門,其中,派出所負責出租房屋的消防、承租人的戶籍、群體性租賃以及治安管理;房管所負責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工作,管理房屋租賃中介機構,規範房屋租賃中介機構行為,保護租賃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工商分局負責無照經營的監督管理;稅務分局負責房屋出租的稅務徵收管理;計生辦負責承租人的計畫生育管理;城管中隊負責居住房屋周邊鎮容環境衛生的監督管理;國土分局負責改變規劃用途、土地用途的監督管理;村(社區)服務中心負責轄區內房屋出租契約備案、暫住登記、稅費代征、計畫生育管理,負責房屋出租信息統計以及房屋出租行為的日常檢查等。成立住房出租管理協會洪福分會,可以充分發揮社會團體的橋樑紐帶作用,組織、協調、督促各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房屋出租管理工作,定期召集有關部門研究分析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解決措施,不僅能減少住房出租管理成本,還可有效地提高管理效率和社會效益。
成立住房出租管理協會洪福分會,是新形勢下我村流動人口服務工作模式的創新和探索,有利於建立健全住房出租動態管理和長效管理機制、及時掌握房屋出租及租住人員情況、消除出租房屋存在的安全隱患;對有效預防和打擊違法犯罪活動,保障公民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協會的主要籌備工作
在市、鎮兩級流服中心和相關部門的密切配合及全體房東的全力支持下,籌備組主要做了以下六方面工作:
1.政策諮詢。籌備組認真聽取了市、鎮兩級流服中心關於成立住房出租管理協會洪福分會的有關意見和建議,圍繞張家港市住房出租管理協會章程,制定了詳細的工作計畫。具體分為調查摸底、宣傳發起、資料準備、請示匯報四個階段,並確定了每個階段的工作內容及完成時間,按照計畫將籌備的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2.協會章程。住房出租管理協會洪福分會隸屬於張家港市住房出租管理協會,是它的分支機構,我們將《張家港市住房出租管理協會章程》作為洪福分會的章程。
3.發展會員。籌備組通過前期宣傳發動,發出了成立住房出租管理協會洪福分會倡議書,下發了入會申請表,得到了有關單位及房東的積極回響和支持。目前,已發展會員350名,參加今天成立大會的會員是從這350名房東中推選出的代表。
4.協商推薦理事等候選人名單。籌備組經過與相關單位多次協商,初步確定了15名理事候選人。確定了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候選人建議名單,將提請本次會員代表大會審議和選舉。
5.落實辦公地點。住房出租管理協會洪福分會辦公地點設在洪福村村委會。
6.精心籌備成立大會。籌備組在一系列籌備工作基本就緒後,在市、鎮兩級流動人口服務中心等上級部門的關心幫助和精心指導下,認真準備本次成立大會的有關資料,聯繫落實一系列會務工作。本屆大會的資料準備及各項會務工作已經全部就緒,因此,洪福分會籌備組認為,可以召開住房出租管理協會洪福分會成立大會。
各位領導,各位會員,住房出租管理協會洪福分會的籌備工作,得到了市、鎮兩級流服中心及社會各界的熱情幫助和精心指導,得到了全體會員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謹代表籌備組,向關心、支持和幫助籌備組工作的上級領導、各位會員表示衷心的感謝!
隨著住房出租管理協會洪福分會成立大會的順利召開,籌備組的各項工作就圓滿結束了。我們相信,住房出租管理協會洪福分會在上級有關部門的繼續關心下,在即將產生的理事會領導下、在全體會員的共同努力下,一定會在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努力構築和諧的承租出租關係、促進我村住房出租市場穩定健康發展,為深化平安村、文明村創建作出積極貢獻。
最後預祝大會圓滿成功!
張家港市住房出租管理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團體名稱:張家港市住房出租管理協會(以下簡稱“本協會)。
第二條本協會性質:是由本市住房出租的房東和承租人及與住房租賃管理相關的單位和個人自願組成的地方性、專業性、非營利性、具有法人資格的社會組織。
第三條本協會宗旨: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緊緊圍繞建設“協調張家港”的目標要求,按照“公平對待、搞好服務、合理引導、完善管理”的工作方針,建立多層次、全方位的房東組織,通過這一組織實現出租戶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引導、自我提升,努力構築和諧的承租出租關係,促進全市房東經濟板塊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成為聯繫黨和新老市民群體的橋樑紐帶,為黨委、政府解憂,為深化平安創建和文明創建作出積極貢獻。
第四條本協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張家港市流動人口服務中心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張家港市民政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本協會住所設在張家港市小河壩路174號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本協會主要業務範圍:
(一)協助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宣傳法律法規和政策。整合資源,將各項政策規定彙編成冊,全面發放,廣泛宣傳,使全體房東知權利,明義務,做好政策的宣傳員,普法的輔導員,安全常識的解說員。
(二)為承租人提供各類信息中介。蒐集掌握周邊地區房屋出租、勞務、維權等信息,為承租人提供全方位熱情服務,維護承租人合法權益。
(三)協助相關部門做好管理工作。通過建立登記報備、信息採集、安全檢查、登記查驗等各項制度,落實好對房東和承租人的管理措施。
(四)開展評比優秀房東和文明承租戶等活動,樹立典型,弘揚先進,比學趕超。
(五)舉辦各類文娛活動,豐富房東和承租人的業餘文化生活,營造房東和承租人一家親的家庭氛圍。
(六)搭建政府和房東、承租人三者溝通的橋樑,廣泛收集和徵求社情民意,做好上傳下達工作。
(七)做好政府有關部門交辦或委託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第七條本協會的會員分為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單位會員均以法定代表人或由其委派的業務主管領導人作為該會員單位的代表。如有變更,應由新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派的業務主管領導人接替,並及時通知協會秘書處備案。
第八條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體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協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
(三)在本協會領域內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單位和個人;
(四)積極參加本協會組織的活動。
第九條會員入會的程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頒發會員證書。
第十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協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協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協會的合法權益;
(三)支持本協會工作,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四)信守職業道德;
(五)按規定交納會費;
(六)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並交回會員證。
會員如果一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會員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可生效。
第十六條會員大會四年一屆。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理事由會員大會從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中民主選舉產生。理事單位均以法人代表或其委派的業務主管領導作為理事單位代表,理事單位代表人有變動的,應由單位推舉新的代表接替擔任理事,並及時通知協會秘書處備案。
第十九條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三)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四)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五)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六)決定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七)領導本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八)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九)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條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本會由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組成會長會議,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職權,會長會議半年至少召開一次;其決議須經到會人員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條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協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第二十三條本協會按工作職能和轄區範圍設若干分支機構:
1、會員組織工作委員會
2、維權維穩工作委員會
3、教育文體衛生工作委員會
4、公益服務工作委員會
5、計畫生育工作委員會
以上各工作委員會主任分別由副會長或理事兼任。
第二十四條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任期四年,任期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會員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因工作變動,不再從事本行業相關工作的,由理事會另行選舉產生。
第二十五條本協會常務副會長為本協會法定代表人。本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團體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條本協會會長行使以下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大會、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七條本協會秘書長行使以下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各分支機構負責人,提交理事會決定;
(四)處理其它日常事務。
第五章資產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八條本協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條本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條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一條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二條本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任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
第三十三條本協會的資產管理接受會員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社會損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屬於社會損贈和資助的,還要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四條本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機關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五條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六條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中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七條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大會審議。
第三十八條本協會修改的章程,必須在會員大會通過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九條本協會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條本協會終止決議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一條本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二條本協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三條本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協會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第四十四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理事會。
第四十五條本章程經2011年6月20日第一屆一次會員大會表決通過,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張家港市住房出租管理協會洪福分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名單
會長:
奚健錦豐鎮洪福村村主任
副 會 長:
朱友石錦豐鎮洪福村農業社長
徐正球錦豐鎮洪福村第二組6號
張友生錦豐鎮洪福村第二組9號
朱敏錦豐鎮洪福村第七組8號
趙金官錦豐鎮洪福村天福片第四組1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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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毓敏張家港市厚迪貿易有限公司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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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 書 長:
陸偉錦豐鎮洪福村綜治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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