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張家口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張家口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是2018年張家口市機構改革新組建的單位,為張家口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家口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 所屬部門:張家口市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張家口市
  • 現任領導: 田建軍(局長)
機構職責,內設機構,直屬事業單位,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機構職責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組織落實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等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監督檢查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等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
(二)負責全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貫徹執行國家、省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統計標準和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指導縣(區)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工作。
(三)負責全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的制度、標準、規範。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指導監督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
(四)負責全市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負責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擬訂考核標準。制定並實施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五)負責全市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擬訂自然資源發展規劃和戰略,貫徹國家、省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並組織實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落實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巨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建立全市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推進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建立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堅持城鄉統籌,推進城鄉融合發展,研究擬訂城鄉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管理工作。負責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
(七)負責統籌全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工程項目。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牽頭建立和實施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備選項目。
(八)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牽頭擬訂並實施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完善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九)負責管理全市地質勘查行業和地質工作。編制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市級地質勘查項目。組織實施地質礦產勘查專項。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
(十一)負責全市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壓覆大型以下非重要礦產資源審批。負責礦業權管理。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落實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調控及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二)組織編制本市國土空間規劃、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重點地區修建性詳細規劃,並進行定期評估和動態維護。組織指導有關部門編制城市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公共安全設施、城市地下空間等專項規劃,並負責各類專項規劃的審查、備案和報批工作。
(十三)組織研究本市城鄉空間發展戰略,協調、規劃城鄉空間資源配置。承擔全市重大建設項目的選址論證工作。負責縣城及管理區國土空間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審查、備案和報批工作。指導全市建制鎮國土空間規劃的審查。指導鄉村規劃的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中心城區各建設用地地塊規劃條件的確定工作。負責審查本市中心城區所有建設項目(含市政工程)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和規劃設計方案。承擔張家口市規劃建設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五)負責全市規劃地理信息系統及空間資料庫的建設與管理。擬訂城鄉規劃領域信息化建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六)負責規劃編制與管理中的公示、聽證等公眾參與工作。
(十七)負責全市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監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負責測量標誌保護。
(十八)推動全市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科技發展。制定並實施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科技創新發展和人才培養戰略、規劃和計畫。組織制定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科技工程及創新能力建設,推進自然資源和規劃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
(十九)開展全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國際合作。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對外交流合作。
(二十)查處全市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違法案件。指導縣(區)有關行政執法工作。
(二十一)領導和管理市林業和草原局
(二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1 辦公室
2 法規科
3 自然資源調查監測科
4 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局
5 自然資源所有者權益科
6 自然資源開發利用科
7 國土空間規劃管理科
8 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科
9 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科
10 耕地保護監督科
11 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管理科
12 礦產資源保護監督科
13 城市規劃管理科
14 城鎮規劃管理科
15 基礎設施規劃管理科
16 地理信息管理科
17 財務與資金運用科
18 人事科
19 機關黨委
20 離退休幹部科
21 執法監察支隊

直屬事業單位

1土地儲備中心
2地價管理所
3礦產資源評審中心
4地質博物館
5 土地整理中心
6服務中心
7 不動產登記中心
8城鎮規劃服務中心

現任領導

局長: 田建軍
副局長:張治龍
副局長:申文相(試用期一年)
副局長:林建忠

所獲榮譽

2022年4月,被表彰為“北京冬奧會、冬殘奧會河北省先進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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