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辛集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辛集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簡稱市自然資源規劃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機構規格正科級,加掛辛集市林業局(簡稱市林業局)牌子。

根據《中共河北省委辦公廳、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辛集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冀辦字〔2018〕118號),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關於自然資源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堅持和加強黨對自然資源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辛集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溫 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辛集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 外文名:Xinji natural resources and Planning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溫 超(局長)  
機構調整,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機構調整

辛集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的省級對口部門為河北省自然資源廳

主要職責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林業、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擬訂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等規範性檔案,監督檢查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等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
(二)負責全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貫徹執行國家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統計標準和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
(三)負責全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的制度、標準、規範。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負責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
(四)負責全市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負責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負債表。擬訂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辛集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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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負責全市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擬訂自然資源發展規劃和戰略,貫徹國家、省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並組織實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實施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統籌落實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巨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建立全市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推進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建立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擬訂城鄉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管理工作。負責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
(七)負責統籌全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實施有關生態修復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等工作。牽頭建立和實施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備選項目。
(八)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牽頭擬訂並實施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完善耕地占補平衡制度,落實占用耕地補償制度。
(九)負責管理全市地質勘查行業和地質工作。編制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負責我市地質勘查項目。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
(十一)負責全市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壓覆礦產資源報批相關工作。負責礦業權管理。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落實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調控及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二)負責全市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資質資格與信息管理,監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負責測量標誌保護。
(十三)負責全市林業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組織全市林業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負責全市林業資源的監督管理。負責監督管理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負責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負責全市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負責推進全市林業改革相關工作。負責林產品質量監督。負責開展林業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質量。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指導森林公安工作。負責組織指導森林防火相關工作。負責監督管理林業資金和國有資產。承擔防治荒漠化、瀕危野生動植物等國際公約履約工作。
(十四)監督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國土空間規劃、測繪和林業行政執法工作。
(十五)推動全市自然資源和林業領域科技發展。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自然資源廳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市自然資源規劃局要落實中央、省和市關於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的要求,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的管控作用,為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提供科學指引。進一步加強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大力推進國土綠化,保障全市生態安全。
建立健全源頭保護和全過程修復治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實現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台治理。創新激勵約束並舉的制度措施,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加強對林業和陸生野生動物資源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強化監管力度,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自然資源管理規則、標準、制度的約束性作用,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評估的便民高效。

職責分工

果樹(水果部分)管理職責由市農業農村局負責;果樹(除水果之外部分)、桑蠶、花卉管理職責由市自然資源規劃局負責。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核定行政編制3名,設股級職數1名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訪、政務信息、安全保密、新聞宣傳、政務公開工作。組織起草全市自然資源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工作,組織開展重大問題調查研究,起草局重要檔案文稿,協調自然資源領域綜合改革有關工作,推動全市自然資源領域科技發展。
承擔自然資源領域軍民融合深度發展工作,組織開展相關數據統計工作。承辦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工作。組織相關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審查和清理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承擔行政應訴有關工作。承擔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等相關人事管理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重點工作的督辦落實。
(二)自然資源權籍科,核定行政編制2名,設股級職數1名
負責實施國家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的制度、標準、規範。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建立健全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管理登記資料。定期組織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變更調查、動態監測和分析評價。開展自然資源專項調查監測評價工作。承擔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匯交、管理、維護、發布、共享和利用監督。
擬訂全市基礎測繪規劃、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基礎測繪和地理信息資源建設等重大項目。監督管理測繪活動、質量及測繪資質資格。擬訂全市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測量標誌保護,審核重要地理信息數據。監督地圖管理和網際網路地圖服務。提供地理信息應急保障,指導監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組織開展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和資源狀況評估,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
(三)自然資源開發利用科,核定行政編制2名,設股級職數1名
擬訂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政策,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承擔自然資產價值評估和資產核算工作。編制全民所有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擬訂相關考核標準。擬訂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承擔改制企業的國有土地資產處置有關工作。擬訂全市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制度並監督實施,建立健全自然資源市場交易規則和交易平台,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市場調控。
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督管理和動態監測,建立自然資源市場信用體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擬訂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開展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管理全市地質勘查行業和地質工作,組織編制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承擔地質災害的預防和治理工作,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擬訂全市礦業權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
負責礦業權管理,調處重大礦業權權屬糾紛。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落實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調控及相關管理工作。擬訂全市礦產資源戰略、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壓覆礦產資源報批相關工作,監督指導全市礦產資源合理利用保護。監督地質資料匯交、保管和利用。監督管理古生物化石。負責組織全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林木採伐限額編制、執行、匯總上報,指導監督林木憑證採伐、運輸。指導森林公安工作。負責組織指導森林防火相關工作。
(四)國土空間規劃科,核定行政編制2名,設股級職數1名
擬訂全市國土空間規劃相關政策,承擔建立空間規劃體系工作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全市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並監督實施。承擔報省政府、市政府審批的國土空間規劃審核、報批工作,指導和審核涉及國土空間開發利用的重大專項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
(五)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科(辛集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核定行政編制2名,設股級職數1名
負責全市土地年度利用計畫管理工作。組織擬訂耕地、林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政策。負責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工作。承擔報省政府審批的各類用地的審核、報批工作。擬訂開展城鄉規劃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並監督實施。承擔全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政策研究工作,擬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
監督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等工作。承擔生態保護補償相關工作。擬訂並實施全市耕地保護政策,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負責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占用和補劃的監督管理。承擔耕地占補平衡管理工作。承擔土地徵收徵用管理工作。負責耕地保護政策與林地等土地資源保護政策的銜接。
承擔全市林業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工作。起草國土綠化重大政策措施,綜合管理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植樹造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承擔古樹名木保護、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承擔市綠化委員會日常工作。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部門綠化工作。監督管理自然保護區、濕度公園等自然保護地。承辦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組織開展全市林業科學研究、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
(六)自然資源監察科,核定行政編制2名,設股級職數1名
組織開展全市自然資源違法案件形勢研判。指導協調全市國土空間規劃和自然資源違法案件調查處理工作。負責聯繫上級自然資源督察機構,組織協調交辦事項落實,配合上級自然資源督察機構開展督查督辦、檢查指導調查研究工作。組織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

行政編制

辛集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行政編制16名。股級職數6名。科級領導職數設定另行明確。
辛集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辛集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溫 超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辛集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辛集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1月29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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