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水利發展規劃,組織落實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組織編制全區水資源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利用。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區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三)組織實施全區水利工程建設,提出區級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並組織指導實施,提出區級水利資金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四)指導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
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組織指導
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路建設。指導重要河湖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工作。
(七)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指導水庫的安全監管,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
(八)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負責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
(九)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利用工作。
(十)落實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負責水庫移民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水政監察、水行政執法,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十二)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張家口市宣化區水務局切實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最佳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供水安全保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協助局領導處理局機關日常事務;組織協調水務系統政務工作;負責實施各項目標管理、督查督辦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協調、檔案起草及會務安排等工作;負責來客來訪的接待工作;負責機關檔案管理、安全保衛及後勤管理工作。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機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機關黨委印章、保密及黨費收繳和管理工作;負責局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的組織工作;負責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貫徹落實上級黨委工作部署,督促指導下屬黨組織落實上級黨委工作要求,做到上令下行、下情上達;協助指導機關黨群工作。
(二)財務人事股。貫徹執行《會計法》、《審計法》等法律、法規,加強財務管理,合理使用資金;負責實施財務、會計和專項經費的綜合管理工作;負責全局財務會計核算、財務收支預決算工作;負責全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及水務專項資金的審計工作;負責指導全系統財務管理、會計核算、財務報表等工作。
負責水務系統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勞動工資、津貼補貼、社會保障工作;負責全系統人員安置、錄用、聘用及幹部職工調配手續的辦理工作;負責幹部職工退休、退職、離職、辭職、辭退等手續辦理工作;負責系統內人員考核及職稱、等級晉升的申報、聘任、管理工作;負責系統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年檢工作。
(三)規劃建設監督股。負責全區水庫、河道等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指導已建成水利工程的運行及管理;負責河道堤防、病險水庫、水閘等水利工程除險加固工作;組織、協調編制河道防洪治理規劃、河道堤防工程建設方案和實施計畫;負責對水利建設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工作;負責重點水利工程的建設及驗收工作;開展對全區範圍內的水利行業建設監理、設計和施工企業進行資質審查等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水利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
負責擬訂全區水利發展規劃,組織編制重大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負責全區水工程建設規劃同意書審查、審批工作;負責指導水利系統項目的勘測設計工作,審核重點水利建設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擬定全區水利科學技術與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指導水利科學研究與技術推廣工作;組織實施中央和地方水利建設投資計畫工作。
(四)水資源管理股。負責全區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實施
取水許可制度,貫徹執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監測全區水量、水質、地下水水位動態變化情況;承擔水務部門的行政執法、行政複議、行政應訟、行政賠償、行政調解和普法教育工作;負責節約用水、計畫用水工作,編制計畫用水和節約用水規劃方案,組織擬定節約用水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區域內河道采砂的統一管理及監督檢查工作。
(五)水土保持股。負責全區水土流失綜合防治,水土保持工程項目的組織實施及管理工作;組織編制
水土保持規劃,制定全區水土保持工程規劃;負責水土保持科技開發與推廣;負責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工作。
負責全區範圍內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監督管理及水土保持設施驗收管理工作;負責水土保持補償費的徵收工作;負責水土保持法律、法規宣傳工作;負責對違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規行為的查處工作。
(六)農村水利水電股。組織編制大中型灌排工程發展規劃;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組織指導全區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全區節水灌溉有關工作。組織開展水能資源調查,組織擬訂農村水能資源開發規劃,指導水電農村電氣化等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七)水庫移民股。宣傳國家水庫移民政策及法律、法規,負責全區水庫移民管理和後期扶持工作;負責全區移民直發直補、移民後期扶持項目的編制和實施工作;接待、處理移民民眾來信來訪,維護移民民眾根本利益和社會穩定;負責全區水庫移民工作幹部培訓工作;組織開展水庫移民後期扶持人口核定工作。
(八)水旱災害防禦股。組織編制全區洪水乾旱防治規劃、防護標準、主要行洪河道和水庫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以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主要行洪河道、防洪保護區的洪水影響評價工作;組織指導颱風防禦期間全區重要水利工程調度工作。
行政編制
張家口市宣化區水務局機關編制10名(行政編制10名)。正股級領導8名,副股級領導職數2名。科級領導職數設定另行明確。
張家口市宣化區水務局所屬事業單位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張家口市宣化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張家口市宣化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7起施行。
現任領導
局長:劉建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