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市宣化區應急管理局

張家口市宣化區應急管理局

張家口市宣化區應急管理局(簡稱區應急管理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機構規格正科級(加掛區地震局牌子)。

根據《中共張家口市委辦公室、張家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張家口市宣化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張辦字〔2019〕13號),區應急管理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市委關於應急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區委、區委決策部署,堅持和加強黨對應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家口市宣化區應急管理局
  • 外文名:Zhangjiakou Xuanhua District Emergency Management Bureau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隸屬機構:張家口市宣化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區各級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擬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規定,組織編制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
(三)指導全區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統一的全區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區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全區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協調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管理區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指導各級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協調消防工作,指導各級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協調災害救助工作,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區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工礦商貿行業區屬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五)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六)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區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指導對區屬企業及駐宣中央企業、省屬企業的執法檢查,組織指導全區安全生產重點企業的執法檢查。
(十七)貫徹實施國家、省、市地震方面的方針、政策、法規、規劃;擬定全區防震減災規劃、政策;編制全區防震減災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依法監督檢查全區防震減災工作;組織起草防震減災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十八)組織開展全區地震監測預報工作,執行地震監測預報方案及短臨預報方案;管理鄉鎮、街道辦事處地震台網(站)及群防群測工作;建立震情跟蹤、會商制度;提出地震預測意見;
(十九)監督管理全區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
(二十)組織開展轄區內地震災害預防工作;開展地震災害預測;建立地震災害預防信息庫,開展地震公共安全諮詢服務。
(二十一)負責防震減災法制工作,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負責防震減災行政複議、訴訟;指導全區民居抗震設防工作;負責科普宣傳。
(二十二)負責管理地震群防群測“三網一員”網路體系建設。
(二十三)組織開展地震應急與救援工作;指導相關部門地震應急預案的制定工作;組織開展地震應急演練、應急檢查;建立地震應急救災基礎資料庫;協同有關部門規劃、建設地震應急避難場所;協助制定抗震救災物資以及地震應急和救助裝備儲備和調用方案;負責地震災情信息收集上報,參與編制地震災區恢復重建規劃;建立專業和志願者地震緊急救援隊伍。
(二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張家口市宣化區應急管理局加強、最佳化、統籌全區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
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
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職責分工

(一)與區水務局的職責分工
區水務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必要時區水務局可以提請區應急管理局,以區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二)與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在救災物資儲備方面的職責分工
區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預案,組織編制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確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負責收儲、輪換和管理有關應急救災物資,按程式及時做好調出、運送等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協助領導處理機關日常政務工作;制定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負責單位會議組織、文電運轉、檔案管理、政務督辦、建議提案以及安全保衛等行政事務;負責年終組織部考核等工作;負責機關資產、財產的日常管理工作及後勤服務工作;負責機關的黨務工作。
(二)安全生產綜合協調股。承擔區安委會辦公室的綜合協調工作。完成起草政府和安委會的各類安全生產檔案,印發安委會、安委辦檔案;按時完成區安委會的各種匯報;及時向市安委辦報送綜合性材料、報表;負責會議文稿起草、安委辦會議組織和協調工作。負責對區直有關部門和各鄉鎮政府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的調度考核;制定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的考核方案。完成安委會交辦的其它事項。
(三)礦山安全監督管理股。依法監督檢查礦山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職業衛生法律、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情況;依法查處礦山企業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負責組織協調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指導和監督相關的安全評估、評價工作;協助處理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指導、協調、參與相關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四)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股。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職業衛生法律、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情況;依法查處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組織協調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行業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相關的安全評估、評價工作;協助處理危化行業的安全生產事故;指導、協調、參與相關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依法承擔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工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管和執法檢查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五)行業安全監督管理股。依法監督檢查冶金、有色、機械、建材、輕工、紡織、商貿等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職業衛生法律、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情況;依法查處上述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組織、指導和監督相關的安全評估、評價工作;組織相關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參與相關行業和領域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六)震防應急救援股(地震監測預報股)。組織開展地震應急與救援工作;指導相關部門地震應急預案的制定工作,組織開展地震應急演練、應急檢查;建立地震應急救災基礎資料庫,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地震安全社區建設,做好農村民居及其它建築物、構築物地震安全工作;協助上級地震主管部門對轄區內的地震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開展地震災害預測;負責管理轄區內地震群測群防“三網一員”網路體系並組織培訓,協同有關部門規劃、建設地震應急避難場所;制定抗震救災物資以及地震應急和救助裝備儲備和調用方案,參與編制地震災區恢復重建規劃工作和恢復震後轄區內社會公共保障功能;負責執行上級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制定的地震監測預報方案,並組織實施,管理轄區內地震台網(站);負責開展轄區內與地震活動和地震前兆相關信息的分析、研究、處理、報送和傳遞工作、地震前兆民眾測報和地震巨觀異常信息網的管理、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依法保護工作。
(七)財務股(人事股)。負責部門預決算、財務、裝備和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承擔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勞資、年度考核工作,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和法人登記管理工作,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等工作,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
(八)火災防治管理股。監督實施地方性消防法規和技術標準,指導城鎮、農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
(九)應急減災和調查評估股。承擔應急值守、值班等工作,擬訂全區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擬訂自然災害風險管理制度,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統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全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工作,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承擔全區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各級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組織協調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擬訂全區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管理保障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幹部教育培訓規劃、計畫,指導應急救援隊伍教育訓練,負責所屬培訓基地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應急管理方面的區域交流合作;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負責事故上報及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負責應急管理統計分析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新聞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
(十)法制和科技信息股。組織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負責執法監督綜合性工作,指導應急管理系統法治建設,組織開展普法活動,承擔應急管理體制和安全生產領域政策研究工作,承辦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創城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規劃信息傳輸渠道,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擬訂有關科技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應急管理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全區安全生產培訓工作;編制全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擬訂相關經濟政策,推動應急重點工程建設;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技術服務機構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標誌中介機構資質管理並監督檢查。

行政編制

張家口市宣化區應急管理局機關編制30名(行政編制15名,鎖定事業編制15名),正股級領導10名,副股級領導職數5名。科級領導職數設定另行明確。
張家口市宣化區應急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局長:劉 強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張家口市宣化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張家口市宣化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1月3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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