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仲舉(清朝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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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仲舉,漢軍鑲紅旗人,由筆帖式通政司知事。康熙十六年(1677)正月,奉旨揀發福建,署泉州府知府。三月,海賊張七糾眾數千,夜犯新西北三門,奸民啟之入,張仲舉率家丁,同副將馮昭京等大敗賊,生擒張七。八月,山寇朱寅結海逆鄭錦、偽將軍李復貴等犯南安,張仲舉隨副都統楊鳳翔、提督段應舉剿殱賊眾,生擒寅、復貴及偽軍師林日向等。十月,總督郎廷相請即以張仲舉補授泉州府知府,允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仲舉
  • 所處時代:清朝
康熙十七年(1678)正月,康親王愛新覺羅·傑書令張仲舉往諭鄭錦降,錦不從,且遣偽總督劉國軒、偽提督吳淑、何佑等陷海澄、長泰,圍泉州。張仲舉親冒矢石,出家資鑄械犒軍,晝夜嬰城,固守兩月。余會大軍,克興化、漳州,寜海將軍喇哈達率兵抵安溪,賊始解圍去。十月,巡撫吳興祚表上守城功,擢興泉道。
康熙十八年(1679),鄭錦遣偽右武將軍林盛據東石,康親王檄張仲舉取賊船,從水路會剿大軍,遂復東石。
康熙十九年(1680),江西按察使缺員,九卿會推左通政張可前大理寺少卿張永祺合詞保舉張仲舉。時御史唐朝彝曰:我閩人也知張仲舉為官平常,不應保。九卿因劾唐朝彞不早言,詔宥之。
康熙二十年(1681),張仲舉隨吳興祚復廈門、金門,尋遷山東按察使。康熙二十二年(1683),遷湖南布政使。康熙二十五年(1686),擢福建巡撫
康熙二十九年(1690),安溪革職知縣孫鏞赴部首告仲舉及布政使張永茂侵蝕庫帑。六月,遣吏部郎中吳爾泰同興永朝勘訊。既而上聞吳爾泰甫至即逮訊知府二及州縣官數十。諭曰:吳爾泰乃一司官,將此事妄為張大,亦未可定。著內閣學士郭世隆前往詳訊尋訊得張仲舉與前布政使張汧索州縣賦冊竄改、撤銷、齎解、批回、重造、司冊,侵隱已徵地丁額銀,揑作民欠。張汧遷湖廣巡撫,虧帑三十餘萬。因張仲舉前任湖南布政時亦虧帑,相約互抵。張仲舉勒道府具借帑印,領給按察使田慶曾令出結署事。及永茂受代仲舉,聞張汧在湖廣以贓敗,閩帑尚未補完復。截留府州縣額支官俸役食,令慶曾給永茂,又令永茂加取各屬齎解銀火耗,代為彌補仲舉。共侵挪銀二十六萬三千餘兩依律,擬斬監候,尋病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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