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晉武帝太康年間,他們還生活在一起。但不是天天往來,每當三月三、五月五、七月七、九月九和每月初一、十五,知瓊就降臨,過一夜就離去。張茂先為她寫了。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弦超與神女
- 創作年代:晉代
- 作品體裁:小說
- 作者:乾寶
作品原文,白話譯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搜神記-弦超與神女:
魏濟北郡從事掾弦超,字義起,以嘉平中夜獨宿,夢有神女來從之。自稱:“天上玉女,東郡人,姓成公,字知瓊,早失父母,天帝哀其孤苦,遣令下嫁從夫。”超當其夢也,精爽感悟,嘉其美異,非常人之容,覺寤欽想,若存若亡,如此三四夕。一旦,顯然來游,駕輜車①並車,從八婢,服綾羅綺繡之衣,姿顏容體,狀若飛仙,自言年七十,視之如十五六女。車上有壺榼,青白琉璃五具。食啖奇異,饌具醴酒②,與超共飲食。謂超曰:“我,天上玉女,見遣下嫁,故來從君,不謂君德。宿時感運,宜為夫婦。不能有益,亦不能為損。然往來常可得駕輕車,乘肥馬,飲食常可得遠味,異膳,繒素常可得充用不乏。然我神人,不為君生子,亦無妒忌之性,不害君婚姻之義。”遂為夫婦。
贈詩一篇,其文曰:“飄浮勃逢敖,曹雲石滋芝。一英不須潤,至德與時期。神仙豈虛感,應運來相之。納我榮五族,逆我致禍菑③。”此其詩之大較,其文二百餘言,不能盡錄。兼注易七卷,有卦,有象,以彖為屬。故其文言既有義理,又可以占吉凶,猶揚子之太玄,薛氏之中經也。超皆能通其旨意,用之占候,作夫婦經。七八年,父母為超娶婦之後,分日而燕,分夕而寢,夜來晨去,倏忽若飛,唯超見之,他人不見。雖居闇室④,輒聞人聲,常見蹤跡,然不睹其形。後人怪問,漏泄其事;玉女遂求去。云:“我,神人也。雖與君交,不願人知,而君性疏漏,我今本末已露,不復與君通接。積年交結,恩義不輕;一旦分別,豈不愴恨?勢不得不爾。各自努力!”又呼侍御下酒,飲啖,發簏,取織成裙衫兩副遺超。又贈詩一首,把臂告辭,涕泣流離,肅然升車,去若飛迅。超憂感積日,殆至委頓。去後五年。超奉郡使至洛,到濟北魚山下,陌上西行,遙望曲道頭有一馬車,似知瓊。驅馳至前,果是也。遂披帷相見,悲喜交切。控左援綏,同乘至洛。遂為室家,克復舊好。至太康中,猶在。但不日日往來,每於三月三日,五月五日,七月七日,九月九日旦,十五日輒下,往來經宿而去。張茂先為之作神女賦。
白話譯文
三國曹魏時,濟北郡從事掾弦超,字義起。在魏齊王嘉平年間,一天半夜他睡覺夢見神女來陪伴他。神女自稱是天上玉女,原來是東郡人,姓成公,字知瓊,小時候父母死了,天帝可憐孤芳,派她下凡出嫁隨丈夫。弦超做夢的時候,精神爽快,感覺清楚,他讚賞知瓊美貌,不是一般人可比,醒來後思念不已,知瓊的容貌若隱若現,這樣過了三四個晚上。
他們做夫妻七八年,弦超父母為弦超娶了妻子以後,知瓊和弦超隔一天吃在一起,隔一天睡在一起,知瓊晚上來,早上去,快得像飛一樣,只有弦超看得見她,別人看不見。雖然在閨房裡,常常聽到她的聲音,見到她的影子,但是看不見她的形體。後來有人奇怪,問弦超,弦超泄露了他們的事。玉女要求離去,說:“我是神人,雖然與你交往,不願被人知道。而你粗心大意,我已經徹底暴露了身份,不能再與你交往了,多年往來,情義不輕;一旦分別,怎不傷心?情勢所迫,不得不離開你。我們好自為之吧。”她又叫婢女來備酒飲食,打開箱子,取出兩套彩絲金縷的衣服,留給弦超。又贈詩一首,和弦超握手告別,痛哭流涕,她悽然地登上車,像飛一樣離去。弦超憂傷了很多天,幾乎委靡不振了。
知瓊走後五年,弦超奉州郡差使去洛陽,來到濟北魚山下小道上。往西走,遠遠望去,彎道盡頭有一駕馬車,像是知瓊。弦超驅馬上前去看,果然是知瓊。於是揭開帷幕相見,兩人悲喜交集。催趕左邊驂馬,拉著車繩,一同乘車到洛陽。又結為夫妻,重歸於好。
作者簡介
乾寶(?-336),字令升,新蔡(今屬河南新蔡縣)人。東晉的史學家、文學家、志怪小說的創始人。年輕時以才學出名,召為著作郎。平杜弢叛亂有功,賜爵關內侯。晉元帝時,領國史。著述極富。集古今怪異之事寫了《搜神記》,時人因此稱乾寶為“鬼之董狐”。《搜神記》原為三十卷,後散佚,明人胡應麟輯二十卷。通行本有今人汪紹楹校注《搜神記》二十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