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權

建議權則指公民有對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中國公民可以通過新聞報刊來信來訪座談討論會等多種形式和途徑來行使批評、建議權。批評、建議權的使對於防止官僚主義,提高工作效率有著重要意義。

監督權是指憲法賦子公民監督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活動的權利,是公民作為國家管理活動的相對方對抗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失職行為的權利。《憲法》第41條第1教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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