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部關於武漢東湖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的批覆》是由建設部於1995年9月29號發布的一條國家法律法規,並於當日生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建設部關於武漢東湖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的批覆
- 發布單位:建設部
- 發布日期:1995-09-29
- 生效日期:1995-09-29
《建設部關於武漢東湖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的批覆》是由建設部於1995年9月29號發布的一條國家法律法規,並於當日生效。
《建設部關於武漢東湖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的批覆》是由建設部於1995年9月29號發布的一條國家法律法規,並於當日生效。簡介【發布單位】建設部【發布文號】建城字第557號【發布日期】1995-09-29【生效日期】1995-...
風景區的範圍以國務院批准的《武漢東湖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以下簡稱風景區總體規劃)劃定的範圍為準,由市人民政府公布。第三條 風景區的規劃、保護、利用、服務和管理應當遵循科學規劃、統一管理、嚴格保護、永續利用的原則,貫徹創新、...
《國務院關於武漢市城市總體規劃的批覆》是國務院2010年3月8日,原則同意修訂後的《武漢市城市總體規劃(2010-2020年)》的批覆。批覆內容 國函〔2010〕24號湖北省人民政府:你省《關於審批〈武漢城市總體規劃〉(2006-2020年)的請示》...
第一條 為規範武漢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管理工作,保障城市規劃的有效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城市、鎮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審批辦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7號)、《湖北省城鄉規劃條例》《武漢市城鄉規劃條例》等法律...
東湖風景名勝區的外圍保護地帶,面積為14.95平方公里。第三條 東湖風景名勝區及其外圍保護地帶的保護、開發、建設和利用等管理工作,必須遵守《武漢東湖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以下簡稱總體規劃),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本條例。第四條 ...
報國務院審批的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的材料包括:規劃文本、規劃報告、圖紙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送審報告。第十二條 建設部接國務院交辦檔案後,首先對申報的有關材料進行初步審核,對有關材料不齊全或內容不符合要求的,...
4.根據武漢市城市總體規劃,配合市規劃部門編制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並與市規劃部門共同負責風景名勝區的規劃實施,負責建設規劃項目審批前的審核和規劃項目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審核風景名勝區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和環保設施工程。5.負責風景...
《建設部關於蒼岩山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的批覆》是一項國家法律法規,發布於1995年03月27日。【發布單位】建設部 【發布文號】建城字第97號 【發布日期】1995-03-27 【生效日期】1995-03-27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
建設部關於丹霞山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的批覆 (1995年3月23日建城字第148號文發布)廣東省人民政府:你省《關於要求審批丹霞山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的請示》(粵府〔1994〕124號)收悉。經國務院同意,批覆如下:一、原則同意丹霞山風景名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