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園區總體規劃,編制年度建設項目實施計畫,制定工程建設方案;
2、負責項目征地、規劃、建設許可及“兩證”辦理等工作;
3、負責項目建設規劃、圖紙設計的審核、審批工作,做好工程技術資料的管理、歸檔工作;
4、負責項目建設“七通一平”對接服務工作,協調解決企業供電、供水、通訊、土地平整填方等方面遇到的問題;
5、負責園區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工作;
6、負責建築安全監管工作;
7、負責城管城監、區容區貌環境整治工作,依法整治全區違章建築;
8、參與園區基礎設施建設招投標工作;
9、承辦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和區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