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實施有關水利及農機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組織擬定全縣水利及農機管理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建湖縣水利農機局
- 地區:建湖縣
- 屬於:水利農機局
- 地址:建湖縣人民廣場北一號
- 郵編:224700
- 職能部門:6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單位地址,
主要職責
(一)
(二)制定全縣水利及農機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制定全縣主要河流、盪灘的流域(區域)綜合規劃和有關專業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縣級水利工程項目;指導實施鎮村水利工程項目。
(三)依法加強水資源統一管理和保護。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加強用水計畫管理,組織徵收和管理水資源費;組織水功能區劃分和水域的水量、水質監測工作,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方案並監督實施。
(四)負責全縣水行政執法及水政監察隊伍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查處水事案件,調處水事糾紛。
(五)負責管理全縣河道、湖盪等水域及岸線,指導全縣圩區工程管理和圩堤綠化工作。
(六)承擔縣防汛防旱指揮部日常工作,編制全縣防汛預案,協調指導全縣防汛防旱工作。
(七)統一管理全縣水利建設、人畜飲水和鄉鎮供水工作,指導全縣水土保持工作。
(八)加強水利農機行業管理。負責全縣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和農機監理工作,指導水利農機行業安全生產,調查處理農機事故。
(九)負責水利農機技術推廣,推廣新式農機具。
(十)指導水利農機經濟工作,監督水利農機系統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配合有關部門安排水利建設資金,監督水利建設資金的使用與管理;負責水利農機系統財務經濟活動審計監督。
(十一)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⑴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承辦綜合性會議和重要活動;
⑵負責組織人事、黨建及精神文明建設,普法、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文明單位創建,老幹部和關心下一代工作;
⑶負責全局綜合性文稿草擬、其他文稿審核,新聞宣傳協調組織、政務信息綜合上報工作;
⑷負責重要文稿列印分發、其他文稿印製,上級來文登記流轉、上下信息傳遞及保密和人事、文書檔案管理;
⑸負責局交辦的重點工作落實情況督查、崗位責任制考核結算;
⑹負責職工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勞動工資工作;
⑺負責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資產登記管理,辦公用品購置及管理,車船管理和調度安排;
⑻負責來客接待安排,來訪協調處理,安全保衛、環境衛生及其他後勤管理工作。
二、水政水資源科(政策法規科)
⑵負責組織人事、黨建及精神文明建設,普法、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文明單位創建,老幹部和關心下一代工作;
⑶負責全局綜合性文稿草擬、其他文稿審核,新聞宣傳協調組織、政務信息綜合上報工作;
⑷負責重要文稿列印分發、其他文稿印製,上級來文登記流轉、上下信息傳遞及保密和人事、文書檔案管理;
⑸負責局交辦的重點工作落實情況督查、崗位責任制考核結算;
⑹負責職工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勞動工資工作;
⑺負責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資產登記管理,辦公用品購置及管理,車船管理和調度安排;
⑻負責來客接待安排,來訪協調處理,安全保衛、環境衛生及其他後勤管理工作。
二、水政水資源科(政策法規科)
⑴負責全縣水資源統一管理、保護、監督協調工作,組織宣傳水法規,擬訂規範性檔案、依法治水長遠規劃及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⑵負責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指導全縣水政監察隊伍建設和水資源管理工作,監督檢查水法規貫徹實施情況;
⑶負責取水項目審核上報、取水許可證發放、用水計畫下達,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及入河排污口審批工作;
⑷負責擬定水事案件處罰決定,水行政案件應訴,其他法律事務辦理,水政執法證件申報工作
⑵負責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指導全縣水政監察隊伍建設和水資源管理工作,監督檢查水法規貫徹實施情況;
⑶負責取水項目審核上報、取水許可證發放、用水計畫下達,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及入河排污口審批工作;
⑷負責擬定水事案件處罰決定,水行政案件應訴,其他法律事務辦理,水政執法證件申報工作
三、水利科
⑴組織編制水利建設規劃,編報項目論證報告,向上爭取水利工程建設項目;
⑵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項目,負責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管理、技術指導、質量監督、安全檢查;
⑶指導和監督農村河道疏浚及長效管理工作,指導農村飲用水管理和改水工作;
⑷負責農村水利建設情況收集、進度統計、信息上報工作。
四、農機科
⑵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項目,負責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管理、技術指導、質量監督、安全檢查;
⑶指導和監督農村河道疏浚及長效管理工作,指導農村飲用水管理和改水工作;
⑷負責農村水利建設情況收集、進度統計、信息上報工作。
四、農機科
⑴組織農機推廣、培訓和安全監理有關政策法規宣傳,編制農機發展規劃,向上申報農機項目,並牽頭組織實施;
⑵審核購機農戶購機補貼申請並簽訂管理契約,督查考核農機推廣任務完成情況;
⑶負責發放農機跨區作業證,協調指導農機跨區作業,指導全縣農機服務合作組織建設;
⑷負責農機化工作發展預測、農機用油需求預測和農用柴油市場監督,向上申報全縣農機抗災用油計畫並擬訂分配計畫;
⑸組織農機安全檢查,參與調查分析和處理重大農機責任事故;
⑹負責農機信息、統計及年報上報工作。
五、經貿科
⑵審核購機農戶購機補貼申請並簽訂管理契約,督查考核農機推廣任務完成情況;
⑶負責發放農機跨區作業證,協調指導農機跨區作業,指導全縣農機服務合作組織建設;
⑷負責農機化工作發展預測、農機用油需求預測和農用柴油市場監督,向上申報全縣農機抗災用油計畫並擬訂分配計畫;
⑸組織農機安全檢查,參與調查分析和處理重大農機責任事故;
⑹負責農機信息、統計及年報上報工作。
五、經貿科
⑴負責招商引資信息蒐集統計及局屬單位綜合經營指導、經濟指標考核統計工作;
⑵負責未改制企業改革、已改制企業遺留問題協調處理;
⑶負責企業信訪穩定及年終解困工作。
⑵負責未改制企業改革、已改制企業遺留問題協調處理;
⑶負責企業信訪穩定及年終解困工作。
六、財務審計科
⑴組織編制局機關及局屬事業單位年度預算和年終決算,審核局屬單位每月預算計畫並監督預算執行;
⑵負責水利農機專項資金及時到賬、各項資金及時撥付、局機關及納入會計核算中心各事業單位日常報賬工作;
⑶組織本系統內部財務互審,協助審計部門做好專項審計;
⑷負責各類票據管理,定期檢查票據規範使用情況;
⑸負責各類財務統計,及時準確提供局機關及報賬單位財務報表;
⑹組織本系統財會人員參加各類專業培訓和會計專業繼續教育。
⑵負責水利農機專項資金及時到賬、各項資金及時撥付、局機關及納入會計核算中心各事業單位日常報賬工作;
⑶組織本系統內部財務互審,協助審計部門做好專項審計;
⑷負責各類票據管理,定期檢查票據規範使用情況;
⑸負責各類財務統計,及時準確提供局機關及報賬單位財務報表;
⑹組織本系統財會人員參加各類專業培訓和會計專業繼續教育。
直屬單位
一、建湖縣供排水管理處
⒈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水利工程固定資產的經營管理;
⒉水利工程供水收費工作使用和管理。
二、建湖縣水資源管理辦公室
⒈貫徹執行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國務院第460號令《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徵收管理條例》、《水利產業政策》、《江蘇省水資源管理條例》及其他水法律、法規及規章;
⒉負責全縣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及水資源的統一管理,水資源規劃編制、水資源管理信息服務;
⒊對取用水單位實施計畫用水和節約用水管理;
⒋依法徵收水資源等規費。
三、建湖縣水政監察大隊
⒈宣傳貫徹《水法》及其他水法規;
⒉依法保護水、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和其他有關設施,維護正常的水事秩序;
⒊依法對水事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水法規的行為依法作出行政裁定、行政處罰或者採取其他行政措施;
⒋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徵收行政性費用;
⒌配合司法機關查處水事治安、刑事案件。
四、建湖縣防汛防旱指揮部辦公室 (掛建湖縣水利工程管理處牌子)
⒈在上級防指和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統一指揮本地區的防汛抗洪工作,協調處理有關問題;
⒉部署和組織全縣的汛前檢查,督促各鎮及時處理影響安全度汛的有關問題;
⒊按照批准的防汛防旱方案,落實各項措施;
⒋貫徹執行上級防指的防汛防旱調度和指令;
⒌依法清除影響行洪、蓄洪、滯洪的障礙物以及影響防洪工程安全的建築物及其它設施;
⒍負責發布本地區的汛情、災情通告;
⒎負責防汛經費和物資的計畫、管理和調度;
⒏檢查督導防洪工程設施的水毀修復;
⒐負責防汛防旱各類資料的歸檔。
五、建湖縣水利規劃辦公室
⒈負責編制全縣中長期水利發展規劃,主要河流,盪灘的流域(區域)綜合規劃和防洪、排澇等有關專業規劃;
⒉負責編制水利工程建設規劃及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⒊負責水利工程造價定額管理、農村水利新技術示範推廣、項目評估和項目管理,協助組織水利工程招標;
⒋協助做好河道疏浚、圩堤加修、水利工程施工技術指導和質量監督檢查;
⒌為本縣水利系統小型農田水利工程提供設計服務。
六、建湖縣農業機械安全監理所 (掛建湖縣農業機械安全稽查大隊牌子)
⒈宣傳貫徹國家有關農業機械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技術標準;
⒉負責對農業機械及其駕駛、、、操作人員辦理登記、入戶、安全技術檢驗、考試考核、核發統一的牌、證照;
⒊負責農業機械的安全檢查,糾正查處違章行為;
⒋負責處理和上報農業機械事故;
⒌按國家規定收取和管理農業機械監理費。
七、建湖縣農機化技術推廣服務站
⒈承擔上級下達的農機化技術推廣項目,開展技術引進、示範、推廣工作;
⒉根據農業生產需要對農機具及作業工藝進行改革、示範;
⒊開展技術諮詢、信息交流等與農機化有關的技術服務活動;
⒋對鎮、村農機化技術推廣服務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八、建湖縣農業機械化技術學校
⒈為全縣農業機械駕駛、操作、維修、供應人員提供技術培訓服務,使其能及時掌握必要的從業知識和基本技能,保證優質、高效、安全使用;
⒉負責全縣農機駕駛、操作、維修、供應等工種的職業技能鑑定工作;
⒊負責全縣水利農機系統職工教育工作;
⒋負責完成縣政府下達的陽光工程培訓任務。
九、建湖縣防汛防旱物資儲備調運站 (掛建湖縣城市防洪管理所牌子)
⒈承擔縣城防洪設施的日常管理、維護和汛期安全運行等工作;
⒉負責縣級防汛物資的儲備調運、管理。
十、建湖縣通榆河管理所 (掛建湖縣河道管理處牌子)
⒈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通榆河堤防管理和養護工作;
⒉做好通榆河堤防綠化規劃和實施計畫的制定;
⒊全縣水行政管理範圍內河道及堤防保護;
⒋全縣水行政管理範圍內湖泊管理;
⒌配合做好水政監察工作。
十一、建湖縣抗旱排澇隊
⒈按照調度指令承擔機動抗旱排澇任務,承接其他非指令性抗旱排澇業務;
⒉編制上報抗旱排澇動力添置計畫,組織添置、維修抗旱排澇設備;
⒊編制上報抗旱排澇項目規劃,向上爭取相關項目資金;
⒋發揮抗旱排澇設備和場地資源優勢,開展綜合經營。
單位地址
地址:建湖縣人民廣場北一號
郵編: 224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