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局

建德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局是市政府管理全市醫療衛生工作的行政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建德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局
  • 上級單位:建德市人民政府
建德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局的主要職責如下: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編制和實施區域衛生規劃;擬訂全市醫療衛生工作、醫療衛生改革的具體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貫徹執行國家、省基本藥物制度和藥物政策,組織實施國家、省基本藥物目錄;負責藥械集中採購的組織實施與監督管理。
(三)擬訂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政策措施;制定並指導實施基本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制度,協調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工作。
(四)擬訂公立醫院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導和監督公立醫院建立科學的管理體制、運行機制和監管機制;指導和監督民營醫療機構健康規範發展。
(五)制定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工作;組織對開展生殖健康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進行監督、管理和指導。
(六)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制定並實施重大疾病防治規劃;落實國家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牽頭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和干預;負責傳染病疫情信息的報送工作。
(七)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制定衛生信息化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綜合利用衛生信息。
(八)指導全市衛生法制宣傳教育,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依法負責職業衛生、放射防護、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和公共場所、生活飲用水的衛生監督,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和打擊非法行醫工作,負責愛國衛生、公共場所控煙條例的貫徹和相關執法監督工作。
(九)負責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實施醫療機構和從業人員執業許可制度,組織制定職業道德規範,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
(十)制定中醫藥發展規劃,負責中醫藥的繼承、創新和中西醫結合工作,統籌協調中西醫發展。
(十一)擬訂衛生人才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開展畢業後醫學教育、繼續醫學教育和崗位培訓工作;負責醫學重點學科建設管理。
(十二)負責全市幹部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承擔全市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保健及醫療保障任務。
(十三)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公共衛生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四)管理所屬事業單位。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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