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縣水利局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各項水法律、法規及有關方針政策。

(二)組織擬定全縣水利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編制全縣主要的流域規劃和有關專業規劃並監督實施。

(三)統一管理全縣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組織擬定並監督實施全縣水資源中長期供求計畫及水量分配方案;組織有關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和防汛的論證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發布全縣水資源通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建平縣水利局
  • 所屬地區:建平縣
  • 管理範圍:水利
  • 屬性:政府機關
機構職能,內設機構,

機構職能

建平縣水利局主要職責:
(四)擬定全縣計畫用水、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行業用水定額,組織、指導和監督節約用水工作。
(五)按照國家關於資源和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及標準,擬定全縣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的淋旬整劃分和向飲水區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監測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的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
(六)組織指導全縣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
(七)擬定全縣水利行業的經濟調節措施;監督檢查水利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提出有關水利的價格、稅收、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八)組織編制、審查全縣大中型水利熱盼淚匙基建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監督國家和省市有關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工程規程、規範的實施。
建平縣水利局
(九)組織、指導全縣水利設施、水域的管理與保護;組織指導全縣水庫堤壩的安全多甩監管。
(十)組織指導全縣農村水利、鄉鎮供水、人畜飲水工作;組織指導全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工作;指導全縣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十一)組織全縣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規劃,組織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
(十二)承擔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縣防洪和抗旱工作,對較大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負責城區段的河堤加固工作。
(十三)編制全縣漁業生產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水面開發和水產技術推廣,依法進行漁政管理。
(十四)負責全縣性的水利科技、教育及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指導全縣水利隊伍建設。
(十五)組織建設和管理水利系統的水電站;指導全縣水利行業的供水、水電及多種經營工作。

內設機構

(一)綜民頁鴉合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政務;負責黨糊敬檔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公文處理、印信管理、文字綜合、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車輛管理;負責保密、信訪、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畫生育工作;負責人事、勞動工資和水利科技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
(二)計畫財務股
負責編制與審核中長期發展計畫和年度計畫;負責水利資金的籌措和管理工作;指導全縣水利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負責行業內部財務審批;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基本建設項期工作的組織實施及計畫編制報批的具體工作;負責水利建設與投入情況的統計分析;負責水利固定資產管理;指導和協調全縣水利綜合經營工作。
(三)農村水利股
負責編制年度農田水利工程項目計畫;負責農村水利工程和人畜飲水、防病改水、鄉鎮供水工程的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重點田管理、鄉鎮水利服務體系建設與管理等工作。
(四)建設管理股
組織擬定監督實施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管理的規章制度;指導擊樂雄水利基本建設工程項目的建設和驗收工作;組織指導水利工程安全鑑定;管理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報建、招投標和建設監理;負責水利工程的造價管理和指導水利行業的質量管理工作;指導擬定並審核水利基本建設工程項目的工程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的資質標準催乃元漿及其執業人員的資格標準;管理水利建設市場和工程建設項目的執法監督;負責水利勘察、設計、施工等規程、規範、技術標準的實施和監督工作,指導水利行業設計、施工監理隊伍建設;負責國有水利管理單位的行業管理;負責小水電工程的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水庫除險加固工程的建設。
(五)水政股
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等水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水行政有關政策的調查研究工作;負責全縣水行政執法的檢查和監督,調解水事糾紛;承辦水事案件的行政裁決、行政處罰或採取其他行政措施的具體工作;承辦行政訴訟工作;負責水政監察隊伍的管理及培訓工作。
(四)建設管理股
組織擬定監督實施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管理的規章制度;指導水利基本建設工程項目的建設和驗收工作;組織指導水利工程安全鑑定;管理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報建、招投標和建設監理;負責水利工程的造價管理和指導水利行業的質量管理工作;指導擬定並審核水利基本建設工程項目的工程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的資質標準及其執業人員的資格標準;管理水利建設市場和工程建設項目的執法監督;負責水利勘察、設計、施工等規程、規範、技術標準的實施和監督工作,指導水利行業設計、施工監理隊伍建設;負責國有水利管理單位的行業管理;負責小水電工程的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水庫除險加固工程的建設。
(五)水政股
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等水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水行政有關政策的調查研究工作;負責全縣水行政執法的檢查和監督,調解水事糾紛;承辦水事案件的行政裁決、行政處罰或採取其他行政措施的具體工作;承辦行政訴訟工作;負責水政監察隊伍的管理及培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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