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縣文化和旅遊局

建始縣文化和旅遊局

建始縣文化和旅遊局,是將縣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電局的職責,以及縣旅遊局的行政職能整合組建的,作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縣文化和旅遊局對外加掛縣廣播電視局、縣體育局、縣文物局牌子。不再保留縣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電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建始縣文化和旅遊局
  • 辦公地址:建始縣業州鎮紅土中路司法大樓六樓
  • 性質: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的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文物、文聯工作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全縣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文物、文聯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統籌規劃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文物、文聯事業和產業發展,擬訂全縣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推進相關領域體制機制改革;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
(三)研究擬訂文化、旅遊、體育及廣播電視基礎設施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管理全縣文化、旅遊、體育、廣播電視活動;統籌協調旅遊資源開發利用工作,協同推進全域旅遊;負責旅遊整體形象打造及宣傳推廣,負責開展相關行業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四)負責全縣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文物市場的行政許可和備案,擬訂市場經營活動行業監管措施並組織實施;依法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建立完善安全監管責任制。推進行業信用體系和行業標準化建設,依法規範市場經營行為。
(五)負責管理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弘揚民族文化,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負責管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六)負責管理文物和博物館事業,負責文物保護、搶救、發掘、研究和展示利用等工作;申報各級文物保護單位,承擔文物保護區劃內相關項目的審核、申報和管理工作,確保文物安全。組織開展文物資源調查工作,指導民間珍貴文物搶救、徵集工作;指導協調重大文物保護和勘探項目的具體實施。
(七)負責管理全縣公共圖書館事業,指導圖書文獻的收集、整理、保護、開發和利用,組織開展免費開放工作;組織推動圖書館標準化和現代技術套用推廣工作。
(八)負責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指導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籌規劃競技體育發展,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指導實施全民健身計畫,健全完善全民健身網路,協調推進公共體育服務體系建設;負責組織、管理、監督縣內中國體育彩票銷售工作。
(九)負責監管、審查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以及在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廣播電視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指導監督廣播電視廣告播放;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指導推進全縣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和保衛工作。
(十)申報和承辦全縣廣播電視差轉戰、廣播電台、電視台的建立和撤銷;申報和管理廣播電視頻率,規定發射功率;審核和承辦全縣廣播、電視節目的建立和撤銷;審批全縣有線電視和衛星地面接收設施的建立和撤銷以及管理有關事務。
(十一)負責推動文化、旅遊、體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創新融合發展;推進相關行業信息化建設。
(十二)負責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文物市場綜合行政執法。組織查處全縣、跨區域文化、文物、出版、旅遊、體育、電影、廣播電視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三)負責承擔縣“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擬訂全縣文化市場“掃黃打非”的有關規範性檔案;協調開展“掃黃打非”集中行動和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
(十四)負責管理、指導、協調、聯絡、服務文體及旅遊協會。
(十五)組織擬定創建文化體育先進縣、文化體育先進鄉鎮和社區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六)指導和管理直屬事業單位、鄉鎮服務中心工作,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十七)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加強對涉及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安全事項的監管。推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強化事中事後監管。提升服務水平,提高辦事效率。
(十九)有關職責分工。與縣委宣傳部的職責分工。縣文化和旅遊局承擔出版(著作權)、發行、印刷、電影領域的行政執法職責。縣委宣傳部承擔新聞出版(著作權)、發行、印刷、電影領域的監管職責。

辦公地址

建始縣業州鎮紅土中路司法大樓六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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