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國方略(三大方略)

建國方略(三大方略)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2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建國方略,是孫中山提出的三大方案的一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建國方略
  • 外文名:The General Plan of National Construction
  • 提出者:孫中山
  • 思想:倡導民主政治
綜述,心理建設方略,物質建設方略,社會建設方略,建國宣言,《孫文學說》,《實業計畫》,《民權初步》,

綜述

心理建設方略

孫中山稱“孫文學說”即《行易知難》為“心理建設方略”,並置於全部方略之首,足見其重要性。從行文上看,孫中山的“行易知難”說似乎在闡述自己的哲學觀點,但他卻把它作為國家現代化建設的“心理建設方略”。那么,我們應該如何理解它的這種含義呢?這裡的關鍵問題是分析這個理論的結構性。綜觀“行易知難”說,我們可以發現,孫中山不僅痛斥了“知易行難”觀念,而且也批評了“知行合一”理論。他主張,知和行是可以分離的,他的“行易知難”說在理論結構上由“行易”說和“知難”說構成,兩者在“心理建設方略”中各有側重,但又互為補充,相得益彰,有機結合為一體。
(1)“行易”說
推翻滿清政府,創建民國後,孫中山滿以為從此可以乘勢而進,實行三民主義、五權憲法,以及《革命方略》所規定的各種革命和建設宏志,讓中國一躍而躋身於世界強國之林。然而,事與願違,建設事業無從談起,人民生活甚至不如清朝專制時期。這與他發動革命的初衷背道而馳。孫中山認為,除去他個人的能力有限外,主要是革命黨內思想不一,人心分裂,對他所提出的革命的最終理想產生了懷疑和動搖。他說,真是想不到呀,革命剛剛成功,黨內的同志馬上就出現了思想上的嚴重分歧,說什麼提出的理想太高了啊,不適合中國的國情啊,……不一而足,眾口鑠金,一時風靡,同志們都感到十分困惑,對於革命的宗旨、革命的方略失去了信心,不再努力去實行了。他認為,這種消極、悲觀心理的根本原因,並不是因為革命成功了同志們產生了驕傲自滿的情緒,而是因為同志們在思想上出現了重大的失誤,導致革命意志消沉、頹廢了。
那么,這種重大的錯誤思想究竟是什麼?答案是:“知易行難”的觀念。孫中山說,這個觀念數千年來就根深蒂固於中國人的心中,能夠迷惑億萬人民的心,其流毒之烈,可以亡國滅種。他的全盤建設計畫,一一都被這種錯誤觀念所打消。他氣憤地說:“吾三十年來精誠無間之心,幾為之冰消瓦解,百折不回之志,幾為槁木死灰者,此也。可畏哉此敵!可恨哉此敵!兵法有云:‘攻心為上’。是吾黨之建國計畫,即受此心中之打擊者也。”
在孫中山看來,心是人世間萬事的本源,人類社會中的一切事情和現象最終都可以歸之於心。政治的成敗,取決於人心的振作或萎靡,如果人的心裡相信事情可行,則移山填海的難事也能夠辦得到;相反,如果人的心裡不信事情可行,那么即使是反掌折枝這樣易做的事也無收效的時候。革命黨人的心理從一開始就被“知易行難”的觀念所俘獲,認為孫中山所提出的建國理想太高,視之如空言,於是放棄了建設的責任,造成建設的失敗局面。所以,孫中山決心著書立說,以破此心理大敵,讓革命同志走出迷茫,不再把他的建國理想視為空談,而於實踐中努力實現之。
為了破除頑固的“知易行難”觀念,孫中山針鋒相對地提出了“行易知難”的命題,並從飲食、用錢、作文、建屋、造船、築城、開河、電學、化學、進化等“十事”,進行充分的論證。他指出,“知易行難”觀念顛倒是非,以難為易,以易為難,違背真理;其危害性在於,如果有人為此觀念所誤導,則頓生畏難之心,不敢有所作為了。它對於革命和建設事業的巨大的危害性則在於,大多數革命黨人誤信了此觀念,對貫徹他所提出的建設策略產生了畏難情緒,不敢實行。
在“行易知難”中,孫中山顯然強調了“行易”,因此在一定意義上,他的“知難”說恰恰是為了有力地論證他的“行易”說的。他認為以現代人的眼光來考察世界人類的進化,應當分為三個時期:一是由野蠻到文明,屬於不知而行時期;二是由文明再到更高級的文明,屬於行而後知時期;三是自然科學產生以後,屬於知而後行時期。與一直流行著的“知行合一”的觀點相反,孫中山認為,即使在科學昌盛的時期,也並非“知行合一”,而是知行分離的。因為自然科學越發展,則一個人的知與行就相隔越遠,不只是知者不必自行,行者不必自知;即使同為一知一行,若從經濟學的社會分工原理來看,也是分為知者和行者。古人懂得這個道理,所以曾出現過大禹治黃河、秦皇築長城的偉大壯舉。可是後世誤信“知易行難”觀念,雖有先知先覺者的發明創造,那些後知後覺者卻總是以“行難”為藉口,不但不去仿效推行,反而視真知為空談不可行,白白失去了機會。
孫中山強調“行易”,其目的就是為了鼓勵革命黨人以及全國人民破除對“知易行難”的迷信,勇於實踐正確的革命理論,大膽地闖,一言以蔽之,就是倡導解放思想。例如,明治維新是日本的國家大事,就成於“行易”的冒險精神。“是故日本維新,多賴冒險精神,不先求知而行之;及其成功也,乃名之曰維新而已。”而中國的變法,卻深受各種陳規陋習的束縛,總是必先求知而後行,由於知不能得,所以永無成行;或者既有知卻因顧慮重重,畏首畏尾而不敢行。當然,孫中山並非一味地偏執於不知而行,他明確指出,在科學時代,能知能行,知之應更易行之。關鍵是敢不敢行的問題,也就是解放思想勇於實踐的問題。所以,他認為,對於如何建國他已經構建了一整套科學的方略了,心理建設的首要任務就是拋棄“知易行難”觀念,確立“行易知難”的新觀念,轉變畏首畏尾的社會心理,擯棄思想中的陳腐東西,克服行動上的畏難心理,鼓起鬥志,敢於實踐由他所創立的這整套建國方略。
(2)“知難”說
上文提及,孫中山用了“十事”來論證“知難”。例如飲食,他說,這是一件極為尋常、極其容易做得到的事情,也是人生中極其重要而不可一日或缺的事情。它甚至是一切人類、動物都能做得到的事情。然而,芸芸眾生中,又能有幾人知道其中的學理呢?不只是普通的人不能知道,即便是那些專心致志研究飲食的生理學家、醫學家、衛生學家、物理學家、化學家,至今已數百年過去了,也還是沒有人能夠窮其道理。又如用電,在城裡已是極為尋常的事情,一種無線電報被發明出來後,很快就會風行世界,但又有多少人真正知道電學理論呢?電學史表明,費了一百多年的工夫,竭盡了無數學者的才智,各人貢獻一點智慧,才得成全現今的無線電知識。任何事情,都是直到知識真確,學理充滿,然後依據它們製造出器具,則無所困難了;器具製成以後,使用它們,則更無困難了。所以,孫中山認為,一般地說,學識的難關一過,其他的事情,就易如反掌了。所以是“知難”而“行易”。
孫中山提出“知難”,絕不是他主張放棄求知。眾所周知,孫中山遊學海外數十年,對西方先進科學文化頗有研究,深知西方列強依靠發展科學技術的興國之道。科學就是最高級的“知”。孫中山指出:“當今科學昌明之世,凡造作事物者,必先求知而後乃敢從事於行。所以然者,蓋欲免錯誤而防費時失事,以冀收事半功倍之效也。是故凡能從知識而構成意像,從意像而生出條理,本條理而籌備計畫,按計畫而用工夫,則無論其事物如何精妙、工程如何浩大,無不指日可以樂成者也。” 就中華民國的建設而言,孫中山已根據世界進化的潮流,依照各國已行之有效的先例,經過幾十年反覆研究、思考,縝密設計出了一整套方略。他堅信,只要全國人民決心循此計畫而行,必定會在很短的時間裡把中國推向世界強國之林。從這裡,我們可以領會到“行易知難”說作為國家現代化建設的心理建設方略的意義。
孫中山的“知難”說的另一個意義在於鼓勵人們尊重科學知識,尊重人才,奮發學習,追求科學,大力發展教育事業。中國是文明古國,但由於幾千年來深受“知易行難”觀念的誤導,往往忽略作為文明的特質的知識的重要性,因而對待一切事情,僅停留於實用,而不深究其學理根源,科學技術非常落後。孫中山特別列舉了中國在邏輯學、經濟學、建築學、電學、化學、進化論等等方面的匱乏與落後狀況。他認為,文明進化有賴於發明家、傳播家和實行家。發明家即為科學家,屬於先知先覺者;傳播家即為仿效家,屬於後知後覺者;實行家為苦力,屬於不知不覺者。中國不愁沒有實行家,卻苦惱於無發明家。在中國,人們並不尊重發明家,反而崇拜實行家。例如在化學方面,中國人非常崇拜三家村的豆腐公,而不屑於巴斯德的化學成就;在醫學方面,中國人十分推崇蜾蠃這樣的蜂蟲,而不重視發明麻醉藥的名醫。由此造成廣大的人民的知識水平十分低下。很顯然,科學文化素質如此低下的國民難以擔負起建設現代化新中國的歷史重任。因此,孫中山提出,新中國的第一要務就是大力發展科學技術,普及教育,提高整個民族的科學文化素質。
孫中山視教育為立國的根本。他經常說:“學者,國之本也。” 他早在1894年的《上李鴻章書》中就對“惟堅船利炮是務”、“舍本而圖末”的做法提出過嚴厲的批評。他指出,真正值得我們中國人效仿的西方列強的治國方法在於:人能盡其才,地能盡其利,物能盡其用,貨能盡其流。而在這四者當中,首要的在於陶冶人才。孫中山早年在多種場合都告誡過革命黨人和廣大人民:民國初,百廢待興,最缺乏的是人才,必須大力興辦學校,培養各類急需的人才。例如,他鼓勵留學,利用國外條件快出人才。1912年2月24日在令教育部核辦由美國賠款項下給予官費留學美國的檔案中,他寫道:“民國新建,獎勵遊學,而培養人才,實為當今急務。” 1912年12月27日,在松江清華女校歡迎會上,孫中山讚揚了松江女校在培養人才中所做出的傑出貢獻,同時還強調:“以世界大勢論,地球上只有五、六強國,比較人口,我中華民國最占多數,所缺乏者教育耳。今在建設之初,吾輩亟當致力於社會,多辦學校。”
孫中山重視教育
自民國起義以來,教育機關一時停歇,校舍用作為兵營,學生被編入行伍。因此在恢復重建過程中,一個主要的矛盾就是歸還學校在戰爭期間被軍隊所占用的校舍及財產。1912年2月10日,安徽省池縣國小向臨時總統府呈報,該國小遭到一些軍人的破壞和蹂躪,財物受損失。孫中山接到報告後馬上批示:徹底追究查辦,以肅軍紀。時隔數日,據當時的教育部門反映,在全國範圍內,多處學堂局所及充公房屋等處,均被軍隊駐紮,所有房屋、器物、書籍、儀器等,多遭焚毀搬取,損失巨大。教育部曾派員分路調查,但屢次遭到當地駐軍的阻礙。接到這個報告後,孫中山立即下令陸軍內務兩部會同教育部速派人員,前往各處調查,妥善處理。
由於承認和主張“知難”,因此孫中山認為,實行對外開放政策,大量吸收、借鑑和利用世界各國的先進科學文化成果,顯然是快速復興中華的必由之路。西方列強花費了二、三百年的功夫去發展、套用科學技術,才有今日的物質文明水平,假如我們中國采來就用,豈不便宜快捷。日本實行對外開放政策,明治維新後不足40年就一躍成為世界強國之一。我們泱泱大國,對外開放,一定會在很短的時間內就能強大起來。所以,孫中山滿懷信心地說:“倘知此為興國之要圖,為救亡之急務,而能萬眾一心,舉國一致,而歡迎列國之雄厚資本,博大規模,宿學人才,精煉技術,為我籌劃,為我組織,為我經營,為我訓練,則十年之內,我國之大事業必能林立於國中,我實業之人才亦同時並起。”

物質建設方略

中國幅員遼闊,物產豐富,擁有強大的資源優勢。可是,如何才能將這種資源優勢轉化為強大的經濟優勢,從而早日改變中國貧窮落後的面貌呢?孫中山認為,第一次世界大戰的結束,給中國帶來了千載難逢的發展機遇。因為各參戰國,特別是西方列強都要恢復經濟,它們需要為在戰爭中製造出的大規模的機器設備尋找銷售市場,為由戰爭而組織起來的大量人力謀求工作之所。而新生的中華民國恰好能夠滿足它們的這些需求,為它們提供了巨大的市場。因為中國正需要大量的機器來開發其豐富的礦產資源,建造工廠,擴張運輸業,發展公共事業。而西方列強的那些軍用物資完全可以轉為民用。這樣,既開發了中國的資源,繁榮了中國的經濟,又為其他國家的資本開闢了新的巨大市場,使它們從由於戰爭所造成的蕭條中恢復過來。因此,孫中山認為,他所構思的實業計畫是面向世界的,同時通過藉助國際力量來發展中國,最終解決世界的軍事戰爭、商業戰爭和階級戰爭三大問題,推動世界的和平和文明發展。這樣,中國問題的禍根———貧窮落後也可以一勞永逸地消滅了。他說:“蓋欲使外國之資本主義以造成中國之社會主義,而調和此人類進化之兩種經濟能力,使之互相為用,以促進將來世界之文明也。”
在這一建設方略中,孫中山特別突出工業基礎設施的建設。他說:“予之計畫,首先注重於鐵路、道路之建築,運河、水道之修治,商港、市街之建設。蓋此皆為實業之利器,非先有此種交通、運輸、屯積之利器,則雖全具發展實業之要素,而亦無由發展也。”另外,開發中國的實業,可以採取個人企業和國家經營兩種方式進行。凡較之於國家經營更適當的實業,應採取個人企業的方式進行,受國家法律的保護。而那些不能交由個個企業經營的,譬如具有壟斷性質的企業,則應由國家經營。同時,開發中國的實業,還應遵循如下四條原則:第一,必須選擇最有利的途徑吸引外資;第二,必須滿足國民最迫切的需要;第三,必須是阻力最小;第四,必須選擇最適宜的地理位置。
《實業計畫》由六大計畫構成。
第一計畫:這一計畫的中心在於建造北方大港。該港選擇在渤海灣,即大沽口、秦皇島的中間,青河口與灤河口之間,沿大沽口、秦皇島間海岸岬角上。其優勢是渤海灣中最近的深水點,冬天裡不結冰,無河流淤泥之患,能與北部、中部內地水路相連,居於中國最大的鹽產區。以北方大港為起點建設西北鐵路系統,該系統由八線組成,自東而西、由南而北,延展於整箇中國的東北、北方、西北大地上,遠至邊陲。若是修成西北鐵路系統並與西伯利亞的鐵路相聯絡,北方大港則成為中亞、中央西伯利亞最近的海港。待修建好西北鐵路系統後,一是可以移民蒙古和新疆,開發那裡的大片無人土地和各種自然資源,消納長江及沿海充盈的人口;二是可以開採河北和山西的煤鐵礦,興建大型鋼鐵廠。
第二計畫:這一計畫的中心在於建造東方大港。孫中山計畫,該港的建造地址有兩種方案。一種方案是選擇在杭州灣,位於乍浦岬和澉浦岬之間。在此建港的優勢,一是杭州灣中最深的部分,達40米左右,可以停泊當時世界上最大的遠洋貨輪;二是無河流淤泥之患;三是屬於未開發地區,一切城市規劃及交通計畫都可以用最新的方法建造,發展實業有充分的自由,其周圍地域廣闊,土地廉價,為城市的未來擴展提供了美好的前景。此外,此港還與內河、運河、湖泊水系以及鐵路系統聯絡比較便利。因此,孫中山相信,如果此港開發得當,不出多年就能超過上海而躍居為中國東方第一大商務中心的地位。另一種方案是選擇在上海。上海在孫中山的整個建國方略中有其特殊的地位。在上海建造東方大港的最大問題是長江的砂泥淤塞問題。如能妥善解決這一問題,上海能被建造成為國際性的大都市。因此,採用這一方案,對長江水系的改良以及在上海外圍開河疏沙,最為關鍵。至於如何整治長江,孫中山又提出了周詳的計畫,從海上深水線起,經黃浦江合流點、江陰、蕪湖,一直到漢口,各段都有相應的整治措施,或收窄河口,或築堤,或填充,或改道,因勢利導,對症下藥。在改良長江水系的同時,進行內河商埠的建設,包括鎮江、南京、浦口、蕪湖、安慶、鄱陽港和武漢等。江南屬於水鄉,因地制宜,開發水路交通十分重要。因此在這一計畫中,孫中山提出了對包括北運河,淮河,江南水路系統,鄱陽水路系統,漢水,洞庭水路系統,以及長江上游水路系統等在內的水路系統的改良,使江南商埠相互貫通,聯為一體。築堤、建設港口和城市,需要大量鋼鐵和水泥,而自鎮江往西而上,長江兩岸都有豐富的石灰石和煤礦,是製造水泥的重要原料。因此,孫中山在這一計畫中特別提出在長江沿岸建造一批大型水泥廠,以滿足建設的需要。
第三計畫:這一計畫的中心在於建設一個南方大港。建港的地址應選在廣州。廣州位於西江、北江和東江三河的會合點,是中國土地最肥沃的地區之一,盛產大米、水果、蠶絲,人口稠密,歷史悠久,文化先進,商業發達。自近代以來,廣州就是中國南方最大的頭等海港和商務中心,也是太平洋最大的都市和亞洲的商務中心。但從香港成為英國的殖民地後,廣州的國際地位被香港所取代,但它仍然不失為中國南部的商業中心。以世界海港而論,廣州居於最便利的地位。如果西南鐵路系統建成,它則能夠成為中國南方海陸交通的樞紐。孫中山很關心廣州港的人文環境建設,他說,廣州的附近風景美麗動人,有大海、高山和廣大的平地,珠江的北岸有美麗的山脈,其谷地冬天可以避寒,其山巔夏天可以避暑,如果把廣州建成一座花園都市,再加上爽心悅目的園林,真可謂是一個人間的天堂。建設廣州港需要改良廣州水路系統,包括改良廣州河汊、西江、北江和東江。
孫中山提出,改良廣州水路系統需要解決相互關聯的兩個關鍵問題:一是防止水災,二是便利航行。在廣州河汊,水災主要是由於西南下游北江正流的淤塞引起,所以在那裡應疏浚河道,將自清遠至海一段,一律浚深。救治西江,同樣需要浚深、擴寬河道,除去中流暗礁和沙洲。這樣,在解決防止水災問題的同時也解決了航行問題。
自古以來,西江水路就是中國南方的重要交通要道。較大的船只能夠從廣州直達梧州,較小的船隻還能直抵南寧。從航行考慮,孫中山把西江水路的改良工程細分為四段:自三水至梧州,自梧州至柳江口,北支由梧州至桂林以上,南支自潯州至南寧。這條水路落差較大,要提高航運噸位,則需要在各段建築堰閘,以利航行。中國西南地區,包括廣西、貴州、四川、雲南以及廣東和湖南兩省的一部分,面積廣大,人口過億,礦產資源和農業資源都十分豐富,因此,在這一地區大有開發鐵路的機會。應由廣州起,向各重要城市、礦產地開闢鐵路線,使它們都與南方大港相連。
西南鐵路系統由七線組成,形成一個扇形的鐵路網:一是自廣州經湖南至重慶,二是自廣州經湖南、貴州至重慶,三是自廣州經桂林、瀘州至成都,四是自廣州經梧州、敘府至成都,五是自廣州經雲南大理至緬甸邊界,六是廣州思茅線,七是自廣州經欽州至東興。在這第三計畫中,孫中山構想建設沿海商埠和漁業港,除了三個世界大港外,還包括營口、海州、福州和欽州等四個二等港,葫蘆島、黃河港、芝罘、寧波、溫州、廈門、汕頭、電白、海口等九個三等港,以及安東、海洋島、秦皇島、龍口、石島灣、新洋港、呂四港、長塗港、石浦、福寧、湄州港、汕尾、西江口、海安、榆林港等十五個漁業港。他還提出,要建設這么多的沿海商務中心和漁業港,以及沿河商埠,必須在這些商埠及海港城市創立大量造船廠。
第四計畫:這個計畫主要是開發中國的交通事業,建立比較完備的鐵路運輸體系。它包括:中央鐵路系統、東南鐵路系統、東北鐵路系統、擴張西北鐵路系統、高原鐵路系統,創立客貨列車製造廠。中央鐵路系統,擬以北方大港和東方大港為終點站,在現有的基礎上,再興建24條鐵路線,全長約16600英里,其效益範圍覆蓋了長江以北的廣大地區,使之成為中國鐵路系統中最重要的部分。東南鐵路系統縱橫布列於以東方大港和南方大港之間的海岸線為一底邊,以上海至重慶線、廣州至重慶線為另外兩底邊構成的一個三角形上,長約9000英里,覆蓋了浙江、福建、江西三省,以及江蘇、安徽、湖北、湖南、廣東各省的部分。這個三角形地區的農礦產物豐富,人口稠密,這個鐵路系統建成後,必定能夠進入快速發展的軌道。東北鐵路系統包括東北各省及蒙古、河北省,建成後成蜘蛛網狀,全長約9000英里。東北各省土地肥沃,盛產大豆,有豐富的森林、煤礦、金礦資源,日本殖民此地以來,修建鐵路,瘋狂掠奪。中國西北地區尚未開發,交通十分不便,孫中山計畫的西北鐵路系統覆蓋了蒙古、新疆和甘肅省的一部分。
在第一計畫中,孫中山曾論及過此鐵路系統的建設,約有7000英里,但他認為這還不夠,需要再擴建18條線,全長約16000英里。高原鐵路系統分布在西藏、青海以及新疆、甘肅、四川、雲南等地方,全長約11000英里。這些地區富有貴金屬如金礦、銅礦,以及農產和牧場,但都有待開發。然而這些地區都是高山峻岭,興建鐵路異常困難,工程浩大,費用極高。所以,孫中山提出,高原鐵路系統的建設工程應當在其他部分鐵路完成之後,國力增強了才能動工。以上鐵路系統,如果全部建成,將達10萬英里長,需要大量的客貨列車,因此必須創立客貨列車製造廠。
第五計畫:前面四種計畫所解決的是中國的關鍵和根本工業的問題,當這些問題解決以後,其他多種工業都自然會幾乎同時在全國範圍內發生。港口、城市、交通建設,可以解決大量的就業問題,工資將會增高,隨之而來的是生活必需品及享受品的價格上漲。解決民生問題的目的在於,既能使多數中國人有工作、得到較高的工資,又能得到較豐富的生活必需品、享受品,減低生活費用。所以,除了發達中國的港口和城市建設、交通運輸工業外,還必須發展中國的農業和輕工業,為人民提供豐富的物質生活必需品。人民的物質生活主要是衣、食、住、行。此外,孫中山還把印刷也包括進去。
因此,他提出五個方面的工業建設計畫:糧食、衣服、居室、行動和印刷。在糧食工業中,又包括測量農地,設立農業用具製造廠,食物貯藏與運輸,食物製作與保存,食物分配與輸出等;衣服工業包括絲、麻、棉、毛、皮革工業和製衣機器工業。居室工業包括居室建築材料的生產及運輸,居室的建築,家具製造,水、電、燃料、電話等家用物的生產與供給等。行動工業包括腳踏車、公車等交通工具的製造和公路建設等。印刷工業包括在各大中城市設立印刷廠、造紙廠和印刷機器廠等。在這第五計畫中,孫中山特彆強調要對外開放,大量引進外國的雄厚資本和先進技術。因為歐美國家用了近百年的時間才完成現代化工業的建設,現在中國想要在短期內追上他們,則必須借用他們的資本、機器和技術。
第六計畫:發達中國的礦業。孫中山提出,礦業是工業的根本。因為,建設港口城市,鋪設鐵路,建立工廠,都需要機器;而製造機器又需要大量鋼鐵,這就必須依靠強大的礦業來支撐。“故機器者實為近代工業之樹,而礦業者又為工業之根。”無礦業則無機器,無機器則無工業。所以,礦業是現代物質文明和經濟進步的根基。中國礦業還處在起步階段,必須大力發展。中國礦業包括:鐵礦業、煤礦業、油礦業、銅礦業、特種礦的開採業、礦業機器製造業以及設立冶礦機器廠。在近代工業中,最重要的原料是鋼鐵。中國的鐵礦資源豐富,河北、山西、沿長江一帶的各省、新疆、蒙古、青海、西藏等,都以鐵礦著名,此外,四川、雲南的鐵礦也頗豐,宜於建立鐵礦廠和煉鐵廠。中國煤礦巨豐,已被開採的,皮毛而已。宜先在交通便利的沿海岸、河岸各礦區開採,內地次之。四川、甘肅、新疆、陝西等省已發現有油源,雖然貯藏量還需進一步測量,但應試著去開採,不能總是依賴進口。中國的銅礦分布於四川、雲南和長江一帶,以往開採銅僅用於鑄造錢幣,而當中國工業發達起來後,工業用銅量會成百倍增加。特種礦如金礦、錫礦、玉礦,中國的貯藏量也十分豐富。現已開採的僅是礦中的淺層,大有潛力可挖。以上各種礦物資源的開採,都應當由政府統一規劃和管理,可以採取公辦和私營的方式。為了開採各種礦物質,需要建立礦業機械廠製造各種礦業器具和機械,以供給礦業使用。與礦業配套工程,就是建立礦物冶煉廠。各種冶煉廠應設立於相應礦區,以便於各種金屬得到冶煉。

社會建設方略

孫中山看到,中國地大物博,人口眾多,中華民族是世界上最大的民族,也是世界上最優秀的民族,然而,中國有如此優越的歷史、人文、自然條件,而當包括日本在內的世界上許多國家都進入興旺發達的時候,卻為什麼反而落伍了呢?他的結論是:人心渙散,猶如一盤散沙,人民的力量沒有團結起來。
這種狀況,尋根問底,是由於封建專制所造成的。在長達幾百年的清朝統治時期,統治者禁止集會,大興文字獄,壓制言論。人民的集會自由、出版自由、思想自由都被剝奪殆盡。辛亥革命勝利後,建立起了民國政府。那么,什麼叫做民國?美國總統林肯曾對“民國”這樣來描述:“人民所有,人民所治,人民所享。”因此,民國的本質是民權。即,人民享有“四權”,一是選舉政府官員的權力,二是罷免政府官員的權力,三是制定法案的權力,四是複決法案的權力。這就為人民的團結奠定了基礎。
然而,此四種民權如何才能發達起來呢?孫中山認為,這應該從凝聚人心、凝聚全體民眾的力量開始。而要做到這點,又非由集會結社開始不可。所以,集會是發達民權的第一步。可是,由於幾百年來的滿清暴力專制,中國人民被禁錮集會,集會的天性幾乎喪失殆盡了,以至於集會的原則、集會的條理、集會的習慣、集會的經驗,都已蕩然無存了。因此,在中國,民眾是一盤散沙,集會變成了烏合,毫無章法可言。辛亥革命推翻了滿清封建王朝,建立起了民國政府,廣大人民翻身當國家的主人了。而值此需要人民履行國家主人的權力時,人民卻顯得手足無措。不過,孫中山堅信,既然民國之名已定,名正則言順,言順則事成,民權最終還是能夠建設發達起來的。他打了一個比喻說,國猶如人。一個初生的嬰兒,一天也不能行走一步;同樣的道理,一個國家的建造,哪能一步登天啊?一個人在孩提時學習行走,都要有保姆來教;一個國家的民權建設,剛一開始時,也是如此。《民權初步》這本書是要教中國人學會行使民權的初步方法。“倘此第一步能行,行之能穩,則逐步前進,民權之發達必有登峰造極之一日。” 孫中山把《民權初步》作為“社會建設方略”,旨在培育中國人民的民主意識,具體貫徹他的民權主義思想。
《民權初步》共分5卷20章158節,內容很豐富。這五卷分別是:結會,動議,修正案,動議的順序,權宜及秩序問題。這本書層次分明,語言流暢,通俗易懂,還設計了大量的案例,供學習者操練。
(1)結會
什麼叫會議?孫中山說,三人以上按一定規則研究、解決某項問題的活動,就叫做會議。會議可分為三種:一是臨時集會;二是委員會;三是永久結會。其中,第一種和第二種都可歸於臨時性集會;第一種和第三種是獨立團體,第二種為附屬團體。任何集會都必須有規則,有其組織機構、會議秩序,永久結會還要有章程。
臨時集會的組織法可以概括如下:首先,要通過一定方式召集會議。其次,開會應有秩序,選舉會議主席、會議秘書等。再次,選舉也有章法,通過提名候選人予以表決,少數服從多數。委員會的組織法與此相同。
每次會議都要循序而行,做到井井有條。一是宣布會議紀律,二是宣讀會議要旨、議程,三是報告、議事、或選舉,最後散會。
(2)動議與表決
孫中山說,會場裡,每做一事,都需要經過三道手續:一是動議,二是討論,三是表決。所謂動議,就是對於某件事的處理的提案。要想使提案合法化,必須有正式的動議。隨意談話或隨意發表意見,不具有合法性和約束力。會員(正式參會者)提出一項動議,首先要由會議主席確認其會員身份,獲得發言權或地位,然後才能向會議主席提出動議。接著,會議主席向會議複述這個動議,並提交會議討論和表決。動議可以有附和,但也可不必。除特別提案,會議主席可不待附和而直接提交到會上討論。動議提出後,則不能再收回了。因為,該項動議被會議主席接受並向大會複述之後,它就不再僅是提動議的本人,而屬於全體與會者。如果出現了兩個截然相反的動議,即否決此動議,便是肯定彼動議,這叫“對等動議”。對於對等動議,會議表決其中一項就可以了。
一項動議被提出來後,經會議主席接受並複述後,與會人員便可進行討論。這時候,會議主席的職責就是使這個動議得到充分、公平的討論,使每一個會員有同等的權利參與這個討論。所謂討論,乃是指包括對於問題的一切評論,無論是反對的,還是贊同的。凡是會員,對於當前的動議都有討論的權利,可以抒發己見,暢所欲言。而當動議一旦提交表決,則討論終止,會議進入表決階段。在討論時,一要井然有序,輪流發言;二要掌握時間,講究效率,可以採取一些措施來限制冗長的發言;三要平等、謙遜、友恭、相互尊重,辯駁言論做到誠實、適當,用公平之道,簡明扼要。當然,如果有會員覺得討論的時間過長,想立即表決,也可提出停止討論的動議。這樣,停止討論的動議又進入上述的各道手續。不過,這一動議不能與正在討論的動議相提並論,它只屬於“附屬動議”。如果討論的效果不佳,會員還可提出其他動議,如可動議散會,可動議休息,可動議定時開下期會議時再議,還可動議擱置本議題,動議修正本議題,等等。
討論終結後,便進入對動議的表決階段。表決的方式可以多種多樣,如口說法、舉手法、起立法、點名法等等。但鼓掌不宜用於表決。因為,這種方法容易造成混亂。清點表決的票數後,由會議主席最後裁決。如果出現同數,即贊成票與反對票相等時,則動議取消,因為動議未過半數。
按一般常例,一項動議一經表決之後,要么通過,要么取消,事情就算過去了。但也有這樣的情況發生,即:在一項動議表決之後,有的會員想推翻表決,提出複議,這叫做複議動議。這個動議若成功,則表示表決無效了,整個情況又回復到表決之前的樣子。如果這個動議失敗,則證明了之前的表決具有效力,不許再有異議。在開會期間,得勝方和失敗方均可提出複議。但會議結束後,複議只能由得勝方提出,而不能由失敗方提出,這樣可以杜絕失敗方鑽空子。失敗方若想提出複議,必須說服得勝方人員,再由得勝方人員提出。一般的問題經充分的討論、公平的表決,一次就足夠了。唯獨有特別重大的理由,才會提出複議。這樣的限制,可以避免沒完沒了地提出複議。
(3)修正案
凡動議都可以改變,或者增減某些詞句,甚至於完全改變原來的動議,其改變的方式及改變程式,叫做“修正”。修正的意義在於改正、完善原來的提案。修正案所擬修正的東西必須與本題有關。所修正者,無論如何衝突,如果與本題無關,則是不能允許的。因為如果是另立題目,則屬於與本題毫無關係,會議主席有權制止它,不予理會。另外,修正案也不能過於瑣碎、愚蠢。當某一修正案提出來後,當先議修正案並表決,然後再從事修正本題。例如,某會員向會議主席提出動議的某一字句應當修改,會議主席將這一提案提交給會眾,進行討論、表決,通過後,再進入對這一字句的修正。一種修正案提出後,會有人提出對修正案的修正案,即對修正案再加以修正。這叫做“第二修正案”,而此前的修正案則叫“第一修正案”。第一修正案是對於本題的修正,第二修正案是對於修正案的修正,並由此及於本題,形成一個完整的結構。這時候,解決的次序當從第二修正案開始,即進行三重表決:先表決第二修正案,然後表決第一修正案,最後表決本題。在一次會上,提出第二修正案已為極端,不能再有第三修正案了,否則沒完沒了,必然造成混亂。但在一次會議以後,即在一個修正案表決之後,無論是通過或是被取消,其他修正案都可以再提出來,由此而對此前的修正案再行修正。當然,對於一個本題,可能會提出多個修正案。此時,會議主席可以有條不紊,一一討論它們。動議者也可以見機行事,在適當的時候提出自己的修正案。
(4)動議的順序
在這裡,“順序”是指處理動議的程式。按慣例,凡動議的順序都是以提出的先後來定。也就是說,凡是先提出來的動議,都得先討論,先表決。獨立動議的情況就是如此。所謂獨立動議,即是指某一動議與其他動議無關,其效果是將一個新的問題提交於會議。在會議上,一個獨立動議解決之後,其他動議才能被接納討論。
但是,有一種動議卻在上述慣例之外,即附屬動議。所謂附屬動議,是指對正在討論的動議提出停止討論等的動議,它附屬於獨立動議之下,使之改變方式,或改變情狀。它可提出於其他動議正在討論當中而未解決的時候。附屬動議必須在獨立動議的上面施展其效力。在附屬動議中,也有順序問題,該先處理的雖然可能提出在後,也得先行處理。
附屬動議有七種,它們的順序等級如下:1.散會動議;2.擱置動議;3.停止討論動議;4.延期動議;5.付委動議;6.修正動議;7.無限期延期動議。凡是屬於這些動議的,都必須在本題之前先行解決。即如果當本題正在討論之時,有人提出了上述附屬動議之一,就應當立即間斷本題的討論,先從事於討論附屬動議,待這個附屬動議表決以後,再從事於所變動了的本題的討論。在討論本題時,假若有兩人先後各自提出一個附屬動議,那被提出雖然在後,但如果其順序等級是在前,便可即時討論;而如果順序等級在後,則不允許。例如,正在討論某一獨立動議,突然有人提出延期動議,此時,允許提出散會動議、擱置動議及停止討論動議,而不允許提出付委動議、修正動議及無限期延期動議。
(5)權宜及秩序問題
凡集會都應按一定的規矩進行,做到有條不紊,一切問題都應由正式動議提出來。但有時候,事件的發生卻出乎常規,在沒有新的動議時就出現了。對新出現的事件,尤其是一切緊急的事情,必須立刻應對,應對的方式,叫做所謂權宜問題或秩序問題。這些問題不屬於動議,卻在各動議順序之前,無時不在秩序之中,能夠間斷一切事件,而成為首要討論的問題。只有在這個問題被解決之後,原來議論的事情才能重新恢複議論。所以,權宜問題凌駕於一切順序之上。
因此,權宜問題是有關於議程之外的事件問題,往往具有突發性的特徵。這種問題的產生,經常是由於關係到全體會議自身的權利,或個人自身的權利。例如,在美國元老院就發生過這樣的事。一次,當元老們正在開秘密會議時,懷疑有人在竊聽,這侵犯了元老院秘密會議的權利。於是,一位元老提出權宜問題,要求設法查出竊聽者,並驅逐之。其他例子,如會堂里的燈光忽然熄滅,有人擅自闖入攪亂會場秩序,有會員突然得病需要急救,有會員因情緒而大鬧會場,等等。總之,凡意外的事件,如果必須應對,都叫權宜問題。
秩序問題,即因破壞會議秩序而產生的問題。例如議論離題,動議不符合其順序,出現人身攻擊,破壞會議規則,等等。因此,秩序問題與當時正在議論的事情有直接的關係。維護會議秩序是會議主席的第一要務。有會員破壞會議秩序時,會議主席應當立即予以糾正。當出現秩序問題時,在議的問題即被打斷,直至解決秩序問題後,再恢復進行。秩序問題在被解決後,事過境遷,不需再提了。
這樣,動議的順序,就要在原來的七種動議的順序之前再加上權宜問題和秩序問題,可概括如下:1. 權宜問題;2. 秩序問題;3. 散會動議;4. 擱置動議;5. 停止討論動議;6. 延期動議;7. 付委動議;8. 修正動議;9. 無限期延期動議。
以上就是孫中山《民權初步》的梗概。孫中山強調:凡是想擔負國民的責任的人,不可不習練此書;凡是想凝聚人心、組織人民力量的人,也不可不熟習此書;應該將此書傳遍全國,使它成為每一個國家公民的一種普通的常識。孫中山通過對會議規則不厭其煩的詳細敘述和解釋,所要強調的實質上是程式民主的問題。在民主制度的實施中,程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如果把民主比作一個陀螺的話,程式就是抽動陀螺旋轉的鞭子,沒有鞭子的抽引,陀螺即會倒下,陀螺也不成其為陀螺了。

建國宣言

辛亥革命以至於今日,所獲得者,僅中華民國之名。國家利益方面,既未能使中國進於國際平等地位。國民利益方面,則政治經濟牽牽諸端無所進步,而分崩離析之禍,且與日俱深。窮其至此之由,與所以求濟之之道,誠今日當務之急也。夫革命之目的,在於實行三民主義。而三民主義之實行,必有其方法與步驟。三民主義能及影響於人民,使人民蒙其幸福與否,端在其實行之方法與步驟如何。文有見於此,故於辛亥革命以前,一方面提倡三民主義,一方面規定實行主義之方法與步驟。分革命建設為軍政、訓政、憲政三時期。期於循序漸進,以完成革命之工作。
辛亥革命以前,每起一次革命,即以主義與建設程式宣布於天下,以期同志暨國民之相與了解。辛亥之役,數月以內即推倒四千餘年之君主專制政體,暨二百六十餘年之滿洲征服階級,其破壞之力不可謂不巨。然至於今日,三民主義之實行猶茫乎未有端緒者,則以破壞之後,初未嘗依預定之程式以為建設也。蓋不經軍政時代,則反革命之勢力無由掃蕩。而革命之主義亦無由宣傳於民眾,以得其同情與信仰。不經訓政時代,則大多數之人民久經束縛,雖驟被解放,初不了知其活動之方式,非墨守其放棄責任之故習,即為人利用陷於反革命而不自知。前者之大病在革命之破壞不能了徹,後者之大病,在革命之建設不能進行。辛亥之役,汲汲於制定臨時約法,以為可以為民國之基礎,而不知乃適得其反。論者見臨時約法施行之後,不能有益於民國,甚至並臨時約法之本身效力,亦已消失無餘,則紛紛然議臨時約法之未善,且斤斤然從事於憲法之制定,以為藉此可以救臨時約法之窮。曾不知癥結所在,非由於臨時約法之未善,乃由於未經軍政、訓政兩時期,而即入於憲政。試觀元年臨時約法頒布以後,反革命之勢力,不惟不因以消滅,反得憑藉之以肆其惡,終且取臨時約法而毀之。而大多數人民對於臨時約法,初未曾計及於本身利害何若?聞有毀法者不加怒,聞有護法者亦不加喜。可知未經軍政、訓政兩時期,臨時約法決不能發生效力。夫元年以後,所恃以維持民國者,惟有臨時約法。而臨時約法之無效如此,則綱紀蕩然,禍亂相等,又何足怪。本政府有鑒於此,以為今後之革命,當賡續辛亥未完之緒,而力矯其失。即今後之革命,不但當用力於破壞,尤當用力於建設,且當規定其不可逾越之程式。爰本此意,制定國民政府建國大綱二十五條,以為今後革命之典型。
建國大綱第一條至第四條,宣布革命之主義及其內容。第五條以下,則為實行之方法與步驟。其在第六、七兩條,標明軍政時期之宗旨,務掃除反革命之勢力,宣傳革命之主義。其在第八條至第十八條標明訓政時期之宗旨,務指導人民從事於革命建設之進行。先以縣為自治之單位,於一縣之內,努力於除舊布新,以深植人民權力之基本,然後擴而充之,以及於省。如是則所謂自治,始為真正之人民自治,異於偽托自治之名,以行其割據之實者。而地方自治已成,則國家組織始臻完密,人民亦可本其地方上之政治訓練以與聞國政矣。其在第十九條以下,則由訓政遁嬗於憲政所必備之條件與程式。綜括言之,則建國大綱者,以掃除障礙為開始。以完成建設為依歸,所謂本末先後,秩然不紊者也。夫革命為非常之破壞,故不可無非常之建設以繼之。積十三年痛苦之經驗,當知所謂人民權利與人民幸福,當務其實,不當徒襲其名。倘能依建國大綱以行,則軍政時期已能肅清反側。訓政時代,已能扶植民治。雖無憲政之名,而人民所得權利與幸福,已非藉口憲法而行專政者 所可同日而語。且由此以至憲政時期,所歷者皆為坦途,無顛蹶之慮;為民國計為國民計,莫善於此。本政府鄭重宣布:今後革命勢力所及之地,凡承本政府之號令者,即當以實行建國大綱為唯一之職任。

《孫文學說》

1918年底完稿,次年6月正式出版。是孫中山的哲學代表作。 全書共分8章,集中討論了認識論問題,以大量事例理論化了“ 行易知難”的觀點,提出:“此為救中國必由之道。”該書宣揚了“行而後知”的唯物主義認識論 ,對“知先行後”和“知行合一”說有所批駁 。在當時對革命起了一定作用。
《孫文學說》(心理建設)
作品目錄
自序
第一章 以飲食為證
第二章 以用錢為證
第三章 以作文為證
第四章 以七事為證
第五章 知行總論
第六章 能知必能行
附錄 陳英士致黃克強
第七章 不知亦能行
第八章 有志竟成

《實業計畫》

這部洋洋十萬余言的著作,集中體現了他對中國工農業、交通等實現現代化的宏大構想,第一次把經濟建設放到首位,第一次提出對外開放的經濟戰略思想,無疑是一份全面發展中國經濟的宏偉綱領。
實業計畫》由六大計畫共33個部分組成。在這個龐大的總體構思中,發展交通和通訊是孫中山關注的重點。他提出:修建10萬英里的鐵路,以五大鐵路系統把中國的沿海、內地和邊疆連線起來;修建遍布全國的公路網,修建 100萬英里的公路;開鑿、整修全國的水道和運河,大力發展內河交通和水力、電力事業;在中國北部、中部及南部沿海各修建一個“如紐約港”那樣的世界水平的大海港;
建國方略圖建國方略圖
孫中山在《實業計畫》中提出修建三峽大壩的理想,“當以水閘堰其水,使舟得以逆流而行,而又可資其水力。”這是中國人首次提出三峽水力開發的構想。
關於發展經濟和實業的所有制問題,孫中山主張個人經營與國家經營並行不悖,相輔相成。他主張鼓勵發展個體經濟,並為之提供各種便利條件,例如要改革稅制,統一貨幣,排除各級官吏的種種壓制,等等。
實業計畫》(物質建設)
作品目錄
自序
〔緒論〕
第一計畫
第一部 北方大港
第二部 西北鐵路系統
第三部蒙古、新疆之殖民
第四部 開浚運河以聯絡中國北京、中部通渠
第五部 開發直隸、山西煤鐵礦源
第二計畫
第一部 東方大港
第二部 整治揚子江
第三部 建設內河商埠
第四部 改良揚子江之現存水路及運河
第五部 創建大土敏土廠
第三計畫
第一部 改良廣州為一世界港
第二部 改良廣州水路系統
第三部 建設中國西南鐵路系統
第四部 建設沿海商埠及漁業港
第五部 創立造船廠
第四計畫
第一部 中央鐵路系統
第二部 東南鐵路系統
第三部 東北鐵路系統
第四部 擴張西北鐵路系統
第五部 高原鐵路系統
第六部 設機關車、客貨車製造廠
第五計畫
第一部 糧食工業
第二部 衣服工業
……

《民權初步》

1917年完稿。該書分為5卷20章,包括結會、動議、修正案、動議之順序、權宜及秩序問題等內容,敘述了政府管理和民眾在社會生活中應掌握的民主原則、程式和方法 ,反映了孫中山倡導民主政治的思想 。《建國方略》是孫中山為中國國民黨制定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也是孫中山構建的資產階級共和國的藍圖,是他一生為之追求的理想目標。
《民權初步》(社會建設)
作品目錄
卷一 結會
卷二 動議
卷三 修正案
第四 動議之順序
卷五 權宜及秩序問題
結論
附錄 章程並規則之模範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