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穩定增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建信穩定增利債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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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穩定增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是建信基金髮行的一個債券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建信穩定增利債券C
  • 基金類型:債券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建信基金
  • 基金管理費:0.70%
  • 首募規模:59.69億
  • 託管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530008
  • 成立日期:20080625
  • 基金託管費:0.20%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通過主動式管理債券組合,在追求基金資產穩定增長基礎上獲得高於投資基準的回報。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對象是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債券、股票、權證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投資策略

本基金採取自上而下的方法確定投資組合久期,結合自下而上的個券選擇方法構建債券投資組合。本基金管理人力求綜合發揮固定收益、股票及金融衍生產品投資研究團隊的力量,通過專業分工細分研究領域,立足長期基本因素分析,從利率、信用等角度進行深入研究,形成投資策略,最佳化組合,獲取可持續的、超出市場平均水平的穩定投資收益。並在固定收益資產所提供的穩定收益基礎上,適當參與新股發行申購及增發新股申購,為基金持有人增加收益,實現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定增值。

收益分配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六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於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10%,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基金份額持有人可對A 類和C類基金份額分別選擇不同的分紅方式。選擇採取紅利再投資形式的,同一類別基金份額的分紅資金將按權益登記日該類別的基金份額淨值轉成相應的同一類別的基金份額,紅利再投資的份額免收申購費。
同一投資人持有的同一類別的基金份額只能選擇一種分紅方式,如投資人在不同銷售機構選擇的分紅方式不同,則基金份額登記機構將以投資人最後一次選擇的分紅方式為準;
3、基金投資當期出現淨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4、基金當年收益應先彌補上一年度虧損後,才可進行當年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
6、由於本基金A 類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C 類基金份額收取銷售服務費,各基金份額類別對應的可分配收益將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額類別內的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7、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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