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延安市食品藥品檢驗所原名延安地區藥品檢驗所,成立於1964年,隸屬於延安地區衛生局。1997年1月撤地設市後由地區藥檢所更名為延安市藥品檢驗所。2001年7月延安市藥品監督管理局成立後,劃歸市藥品監督管理局領導,2012年11月經市編制委員會批准更名為市食品藥品檢驗所,並加掛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牌子,是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設定的專門從事食品藥品檢驗業務的法定性專業質檢機構,系獨立法人全額預算的事業單位。

2011年8月順利通過省質監局第四次計量認證,具備中藥、化學藥兩大類總計406個參數的檢驗能力。全所現有在職職工38人,其中專業技術人員31人,占職工總數的81.6%;高、中級職稱人數分別為7人、12人,占專業技術人員的18.4%和31.6%。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為34人(其中碩士研究生1人,大學本科生16人),達總人數的89.5%。內設藥品不良反應監測辦公室、藥品監督抽驗辦公室、綜合辦公室、業務管理科4個行政管理科室及中藥室、化學室、生測室3個檢驗檢測科室。
主要職責:1、依法承擔全市藥品、食品、保健品、化妝品的檢驗檢測工作。2、承擔藥械不良反應資料收集、管理、上報,對各縣(區)藥械不良反應監測專業機構進行業務指導;承辦全市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監測信息網路的建設、運轉和維護工作;組織藥品不良反應教育培訓;組織藥品不良反應監測方法的研究;發表不良反應監測信息,向涉藥單位和公眾提供藥品不良反應的專業諮詢。3、承擔藥品快速檢驗檢測工作。4、承擔在檢驗檢測範圍內省市相關部門組織的標準起草、科研工作。5、綜合上報轄區內藥品、食品、保健品、化妝品檢驗質量信息情況,完成上級交辦的監督、檢驗任務。6、對本轄區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檢驗人員開展業務指導,協助解決技術難題;7、對藥品、食品、保健品、化妝品產品的檢驗方法和質量開展科學研究工作;8、承擔醫學院校藥學專業學生教學、實習工作。9、承擔市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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