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農業農村局

延安市農業農村局

延安市農業農村局,是延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延安市農業農村局
  • 性質:政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局屬單位,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中、省、市有關農業農村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統籌研究和組織擬定全市“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統籌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組織起草農業農村有關法規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推動發展全市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協調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擬訂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指導全市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工作。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政策建議。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全市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墾、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水果、蔬菜、畜禽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
(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七)組織全市農業資源區劃工作。 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負責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
(八)負責全市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協調全市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工作,監督農業生產資料國家標準的實。貫徹執行國家農藥獸藥質量、農藥獸藥殘留限量和殘留檢測方法標準。組織獸醫醫政、農藥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九)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預警預報及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動植物防疫檢疫工,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
(十)負責全市農業投資管理。擬訂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全市農業投資項目、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建設規劃,擬訂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一)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引進,培育及保護。
(十二)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全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三)牽頭開展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承辦政府間農業渉外事務,參與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國際交流合作,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有關農業援外項目並承擔監管工作。
(十四)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全市農業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全市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負責農業普法宣傳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
1.統籌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
3.加強對涉農行業交叉重複以及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升中省市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十七)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
1.市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
2.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內設機構

(一)市委農村工作辦秘書科。負責處理市委農村工作辦日常事務;負責農業農村政策綜合調研,提出全市農業農村改革發展相關重大政策建議;承擔農業農村相關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的起草和執法監督工作;指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農業綜合執法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普法宣傳等工作;承擔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建設工作。
(二)政秘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組織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業務,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擬訂機關工作制度並監督落實;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決定事項的督辦;承擔政務信息、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督查考評等工作;承擔機關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應急管理和提案議案辦理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
(三)農業產業發展科。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建議並牽頭組織實施;起草農業農村經濟、種植業、果業發展戰略規劃;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業區域協調發展,開展糧食生產功能區劃定;指導農業、果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發布農情信息;組織農業減災、查災、抗災、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工作;組織實施植物檢疫、植物有害生物普查、農作物和果業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組織實施目標責任考核工作。
(四)計畫財務科。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項目建議,組織提出農業投資規模、方向的建議,監督實施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參與農村金融、農業保險的政策制定;指導監督局系統財務、資產和政府採購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內部審計;負責局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承擔農業產業扶貧開發工作。
(五)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科。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工作;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組織協調全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 承擔耕地質量管理相關工作;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負責農業園區建設規劃管理工作。
(六)農產品質量安全與農機管理科。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和農業機械化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承擔農產品品牌建設及質量安全標準、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起草農產品加工業和農業機械化發展規劃,擬訂農機作業規範和技術標準,指導協調農產品行銷、貯藏、加工和市場開發工作。
(七)科教信息科(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擔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及相關體系建設,負責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技術推廣及科研項目呈報等工作;監督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負責指導農業教育和職業農民培育;承擔農業農村信息化工作;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組織實施農業系統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
(八)畜牧獸醫科(漁業漁政科)。起草全市畜牧業、飼料業、獸醫、畜禽屠宰行業和漁業發展規劃;指導畜牧業、漁業結構和布局調整、標準化生產和規模飼養,組織飼料資源、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及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指導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監督管理獸醫醫政、獸藥及獸醫器械、飼料及其添加劑、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 負責全市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政管理;組織實施全市動物防疫檢疫和水生動植物病害防控。
(九)農村改革與經濟發展科。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承擔農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農村宅基地和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起草促進特色與休閒農業發展和鄉村三產融合的政策措施,編制“一村一品”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建議,指導發展農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展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經營主體認定和監管;指導開展農村創業創新工作;指導農墾體制改革和墾區現代農業建設。

局屬單位

延安市果業中心
延安市畜牧獸醫服務中心
延安市農機技術推廣服務中心
延安市農業科學研究院
延安市種子管理站
延安市農業技術推廣中心站
延安市植保植檢站
延安市果業研究發展中心
延安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延安市農業綜合執法支隊
延安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中心
延安延安市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站
延安延安市動物防疫檢疫服務中心
延安市園藝蠶桑工作站
陝西省農業廣播電視學校延安延安市分校
延安市農村能源建設辦公室
延安市農業信息中心
延安市土壤肥料工作站
延安市畜牧技術推廣站
延安市養蜂試驗站
延安市水產工作站
延安市種畜場
延安市農業機械股份合作公司
延安市養蜂試驗站
延安市水產工作站
延安市種畜場
延安市農業機械股份合作公司

現任領導

職務
姓名
黨委書記、局長
駐局紀檢監察組長
黨委委員、市果業中心主任
二級調研員
二級調研員
二級調研員
副局長
三級調研員
四級調研員
四級調研員
參考資料:

所獲榮譽

2020年10月22日,被農業農村部評為全國農村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先進集體。
2021年5月28日,被陝西省委、省政府授予"陝西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2021年6月,延安市農業農村局獲得“陝西省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先進集體”通報表揚。
2023年12月,延安市農業農村局榮獲“全國農業農村系統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