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寶塔區農業農村局

延安市寶塔區農業農村局

延安市寶塔區農業農村局是寶塔區政府主管農業工作的行政部門。機關行政編制1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

局長是王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延安市寶塔區農業農村局
  • 辦公地址:延安市寶塔區南市街道人大一樓 
  • 所屬地區:延安市寶塔區
  • 所屬部門:延安市寶塔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中、省、市關於“三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組織擬定全區“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開展農業農村工作的調查研究和農村改革試驗工作,抓好農村固定觀察點工作。
二、統籌全區鄉村戰略的實施,推進全區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協調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負責轄區內農村土地承包、農民負擔減輕等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協調指導全區農業生產及產業結構和農作物布局調整工作。指導全區農業主導產業開發和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工作。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全區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蔬菜、農墾、農業機械化等農業相關產業的監督管理。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全區農業標準化生產。
六、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制定農產品質量檢測計畫,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工作。負責全區農產品質量監測、追溯、風險評估、認證工作和質量安全知識和技能的培訓工作。
七、組織全區農業資源區劃工作。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農業清潔生產,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
八、負責全區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負責轄區內農藥經營許可證核發工作。負責轄區內動物防疫、檢疫、衛生、畜產品安全、獸醫醫政、藥政、獸藥和畜禽定點屠宰的安全監管工作。負責牧草種子、種畜禽、獸醫、獸藥、防疫、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經營的行政許可工作。
九、參與指導農業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和畜牧業重大疫情的預警預報及防治工作。
十、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負責種質資源和動植物新品種保護、培育、引進、推廣工作。負責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種子生產、經營活動監督檢查。
十一、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新型職業農民培訓,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二、負責轄區內的食用菌菌種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原種、母種)審批工作。
十三、擬定全區農業機械化發展政策和規劃、農機作業規範和技術標準。指導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套用,負責轄區內農業機械註冊、登記、牌證核發及安全教育、農業機械事故責任認定和調解處理工作。對農機補貼項目進行監督管理,協調指導秸稈綜合利用。
十四、負責全區農業項目管理工作。負責審查申報重大農業農村建設項目的立項、評估、論證、驗收工作。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組織協調全區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治理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監督管理工作。承擔農業產業扶貧工作。
十五、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轄區內農業綜合執法工作。負責轄區內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組織協調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擔農業行政複議、有關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組織行政應訴、普法宣傳工作。承擔農業農村“雙隨機、一公開”“放管服”、政務服務、營商環境建設等工作。
十六、中共延安市寶塔區農業農村局委員會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十七、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下屬蔬菜技術推廣與行銷服務中心、畜牧獸醫服務中心、農機技術推廣服務中心(農機安全監理站)、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站、農業綜合執法大隊、農業技術推廣中心(種子管理者,農業廣播電視學校)、農業市場和信息中心(農村經營管理站)、植保植檢站、種羊場、種畜場、氣象災害應急指揮辦公室(寶塔區氣象局)、鄉村振興服務中心共12個單位。

所獲榮譽

2021年6月,延安市寶塔區農業農村局獲得“陝西省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先進集體”通報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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